學校法治教育學術史考察探討

時間:2022-07-15 1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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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法治教育學術史考察探討

摘要:法治教育是我國學校教育的重要議題。改革開放之后,我國法治教育研究的發展經歷兩個時期:法制教育研究集中時期、法治教育研究集中時期。未來學校法治教育研究應關注學科邏輯,進一步拓展研究內容,合理借鑒域外經驗,研究中國現實問題。

關鍵詞:法治教育;法制;學術

法治教育是我國學校德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追溯法治教育的發展歷程,經由對相關政策與理論研究的梳理,可以認為我國學校法治教育經歷了從法制到法治的演變過程。本文對中國知網上自1978年以后對“法制教育”和“法治教育”收錄的547篇相關研究進行分析,發現法制教育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1980年,林秉申[1]首次介紹蘇聯的法制教育經驗,到2014年《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發布以后,法治教育從學術論爭走向政策,對法治教育的研究呈現井噴式發展。

1法制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改革開放之前,我國成文法律相對較少,法制教育均是以單個法律的宣傳教育為主。1978年以后國家頒布系列相關法律并下達普法工作指示,中小學校開設法律常識課程。該時期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肇始于改革開放之初,社會處于變革時期及國家的法制恢復建設時期,帶有濃厚的時代色彩。

1.1法制教育概念的發展

法制教育的概念形成是逐漸發展的。對法制教育概念的研究,圍繞法制教育、法律教育、法學教育和道德教育等概念辨析開展。1982年起,教育部在全國各地初中普遍開設《法律常識》課,法制教育作為一個固定概念出現。20世紀80年代初期,王銀、陳烈[2]等人立足于加強青少年(包括失足青年)的教育、感化和改造工作,將法制教育提升到紀律教育、道德教育同等的地位。法律教育是法制教育早期的內涵式表達,是以法律常識、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的普及為主的教育。指導思想上以守法教育為目的,內容限于國家頒發的法律、法規的介紹和學習上[3]。法律教育是法制教育初期的特殊形式,在推行法治教育的初期,普及法律教育的趨向無可厚非。但應認識到,這種思維自然是不全面的。依法學家[4]們看來,法律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養和訓練法律職業者的法律素養,尤以大學法學院的法律教育為主,這與法學教育有異曲同工之妙。因此,關于法律教育與法學教育,可以看出二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范疇,在學科歸屬、課程內容上都存在較大差異[5]。早期法律教育的誤用來代替法制教育的現象,在學者們尤其是法學研究者的明辨中其概念的內涵已經固定下來。法制教育與德育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與德育的內涵有很大關系。德育內涵泛化說認為,除卻時事政策以及加入除政治教育之外的德育內涵主要包括道德教育、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6]。窄化說認為,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均為思想教育工作,前者是前提和基礎,后者是強化和集中。有學者認為[7],道德教育與法律信仰應互通有無,實現二者的有機結合。

1.2法制教育目的爭論

學者們圍繞法制教育目的的實現進行了討論。一方面,大部分學者認為,法制教育最重要的目標是青少年的法制意識培養,把具體法律知識內化于心,著力培養學生的法治精神,屬于思想教育的范疇[8]。另一種觀點認為,法治教育課程應定位為知識傳授課。其目的在于改善補充學生的現有知識結構,其任務是通過法律的教學,系統傳授法律知識,增加學生的知識量。我國在初期學習蘇聯實施法制教育模式中,逐漸形成法制教育的基本觀點:法制教育不僅應當包括法律知識,也要發揮法制觀念的認識功能、評價功能和調節功能。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青少年的價值觀培養成為法制教育的終極目標。因此,法制教育的目標以意識培養為主的相關言論始終占據上風。

1.3法制教育實施及其困境

法制教育實施對象的界定,決定了法制教育成效如何。該時期法制教育的主要對象經歷了由社會公眾聚焦到青少年,進而關注特殊群體的法制教育,如中師學生、醫學生等,后者也豐富了法制教育的實施群體。法制教育實施困境是學者們研究的一個重點。當前我國中小學法制教育存在學生自身學習目標定位不準、消極心理突出,教育環境缺乏合力的問題。中小學法制教育實施面對的困境,究其本質是實然的教育法治難以落實的限制,為此,法治進入學校教育內容、成為平衡多元價值的平衡器,使德治與法治融為一體亦是現實的選擇。高校非法律專業大學生的法制教育具有基本知識不足、滿意度較低的特點,宜采取主副課相結合、相統一的原則,解決實際問題,提高學生的興趣。法制教育師資是法制教育實施的保障。提升教師的教育法律素質,培養教師的法治精神,才能在教育教學中落實法律的實效。師范院校承擔培養師資的重任,要結合師范性特征增強法制教育的針對性。

2法治教育

法治教育納入國家政策文件肯定了該時期學者們對法治教育的思考,法治教育政策的出現也進一步引發了學者對法治教育的討論。

2.1法治教育意涵研究

法治教育是指,通過對公民進行有組織、有目的、有計劃的法治思想教育和宣傳,使公民以法律規定來規范自己行為,同時用法治思維來指導自己行為的一種教育活動。法學教育為我國培養大量高素質法律人才,傳播法治理念。法學教育與法治理念二者是相輔相成的緊密關系,前者是后者的溫床與載體,后者則是前者的核心與基礎。有學者認為可以形成法育這一概念,與德、智、美、體、勞一樣,成為全面發展教育的重要形式[9]。法治教育與法制教育之爭圍繞兩者的內涵展開。法治教育即法律素養教育,包括公民認知和運用法律的素養和能力,以及這些外在能力和素養之運用中構成內在的思維和意識,后者即法治理念教育。重視法律價值的實現過程,是法治教育的核心。法制教育側重于法文化器物層面上的傳播,幫助學生增進對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理解,自覺遵守法紀。從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將法律素養的培養從器物層面提升到法文化的意識層面,是法律文化浸潤人心的過程。自此,法治教育與法制教育的不同不辨自明。

2.2法治教育實施困境

法治教育及法制教育開展已有三十年的歷史,總結既往經驗,現階段對法治教育的理解認識、內容安排、教師專業素養、管理評價機制上無法滿足法治教育開展的需求,主要原因在于:法治教育目標與內容未明確回應現實。法治教育有豐富的內容,而在現有研究中法治教育的內容與目標不做區分,以內容代目標,以部分代整體。將法律知識中的條件性知識的實現作為教育法律培養的重心,通過創造和利用問題情境,采用新型教學手段為載體,實現既定目標[10]。一定程度上來說,這為解決法治教育突破傳統的法律知識灌輸提供了新的思路。中小學法治教育在價值取向上存在偏差。現有的法治教育在內容與教學模式上都存在問題,譬如高等教育領域中的法治教育常忽視學生的主體地位,傳統的灌輸性教學模式依然存在。法治教育實施動力不足。學者指出了法治教育實施效果不佳的現狀并分析了原因,例如張華就認為,法制教育的歷史語境決定其組織方式,導致法治教育帶有歷史局限性,現有運動式的普法邏輯自上而下使法治教育在運行邏輯和現實基礎之間的差異妨礙了教育的順利開展[11]。

2.3提升法治教育有效性的對策

學校法治教育是一項系統工程,關于如何實現新時代法治教育的要求,研究者們對法治教育中的實踐性問題研究,由以往的經驗性描述上升凝練為基礎理論研究,涉及課程設計、教學方法及途徑,法治教育的師資培訓,明確的評價實踐活動的目標及可量化的實踐活動考核評估標準,具體而言:①應重視課程資源研究,實施全方位法治教育。實施法治素質教育,要優化教學過程,還應通過完善法治教材、開展課程課題研究以促進法治教育的實效。②應重視法治教育師資研究,提升教師法律素養。為提升教師的教育法律素質,除了改進師范生在校課程,學者們還針對教師繼續教育提出了加強法治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的建議[12]。③重視建立健全評價機制,開展第三方組織的研究與實踐。對域外經驗的借鑒,也是學者研究法治教育評估的一條進路。④完善激勵機制。

3研究反思與未來展望

關注學科邏輯,提升研究科學性。對于研究的遵循的邏輯問題是判斷研究科學性與否的關鍵。當前法治教育研究的思路沿襲技術理性的路線,對法治教育的課程、師資進一步知識化、實體化,按照學科邏輯、年齡階段將法治教育的內容形成系統化的知識。不可否認,在法治教育實施的初期,這種理論指導下的法治教育實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此種研究范式,對法治教育作為青少年一種重要的生活體驗關涉較少。未來,法治教育研究應基于價值理性,結合生活化、隱性的角度考慮如何構建和開展法治教育。置身社會主義法治,進一步拓展研究內容。從現有的情況來看,學界對法治教育的研究依然較少且具有滯后性,研究對象集中于學校尤其是當代大學生的法治教育,對于法治教育的宏觀性研究較為缺乏。通過對文獻的收集整理,部分專家圍繞新近的熱點開展研究,然而法治教育的研究應避免熱點式研究,忌以偏概全,以有序而穩定的學科邏輯研究法治教育的全體、大局,進行深入、系統的探討。未來,法治教育應圍繞以下方面開展有建設性的探索:法治教育本體的研究,法治教育的合理內涵研究,規范研究的范式。合理借鑒域外經驗,研究中國現實問題。基于國內外法治教育相同點和不同點,對中國法治教育進行前瞻,未來的法治教育實施中應深刻認識其意義和價值,完善中小學法治教育的整體規劃和教育方式創新、增強社會參與,健全評價制度。從美國、日本、新加坡等國家的法治教育研究來看,法治教育的實踐導向更為明晰,并且凸顯出人文關懷的特點,這在國外的研究中更為明顯,這也對我國學者的研究關注現實問題,注重法治教育的社會化提出更深層次的要求。

參考文獻

[1]林秉申.蘇聯對青年的法制教育[J].蘇聯問題參考資料,1980(2):1-5.

[2]王銀,陳烈.切實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J].寧夏教育,198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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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張華.青少年法制教育:困境與轉型[J].中國青年社會科學,2015,34(3):1-7.

[12]李曉燕.中小學教師法律素養在法治教育中的師表作用及其實現[J].中國教育學刊,2018(3):7-10,21.

作者:劉盼婷 單位:中原科技學院教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