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監管政策及建議

時間:2022-08-26 1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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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監管政策及建議

一、互聯網金融概述

(一)互聯網金融的內涵與特點

互聯網金融是綜合利用互聯網和信息通信技術,在已經成熟的傳統金融機構與新興的互聯網企業之間構建資金融通、進行支付結算和提供信息中介服務等業務,形成一種全新金融模式[1]。互聯網金融有效地打破了空間壁壘,利用互聯網與電子信息平臺可以實現時間與空間上的快速連接,加快網絡平臺金融業務的辦理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各類產品交易過程的科學性,進而擴大各國金融業對外積極開放、對內深化改革,創建多層次的金融體系,促進本國金融創新發展。

(二)發展歷程與目前概況

從全球范圍來看,美國率先于1995年成立安全第一網絡銀行,此后互聯網金融在世界范圍內逐漸發展起來。在第三方支付領域內,國外產品出現較早且技術先進,以1998年末澳大利亞在美國上線的貝寶(paypal)支付平臺為例,它至今仍在覆蓋范圍的廣度和保證支付安全有效的方面穩居全球第一。P2P網絡借貸在國外的互聯網金融圈子中也有較大的發展前景,該業務起源于英國倫敦,美國于2006年成立開放Prosper作為該業務的平臺。國外的眾籌模式相對新穎,主要借助于團購與預定兩種運作方式來展示項目優勢從而吸引投資。分析中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主要經歷以下4個進程[2]。1.1997年~2005年的初始發展階段:傳統金融行業互聯網化這一階段我國還未形成真正成熟的互聯網金融模式,行業形式呈現單一的特點,即傳統金融機構基于網絡技術開展部分業務。1997年招商銀行率先創辦中國第一家網上銀行,金融電子服務從此進入了“一網通”時代,1998年“一網通”推出“網上企業銀行”,這些都為銀行與企業關系的縱向深度發展構建了技術平臺。2.2005年~2012年的起步興起階段:新興金融業務形態相繼問世互聯網技術開始不斷滲入到企業之中,各個金融機構紛紛進行業務拓展,出現了第三方支付平臺、網絡借貸平臺、眾籌模式等多種業務形態。2007年中國首個P2P網絡借貸平臺“拍拍貸”成立,2011年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第三方支付牌照,從此互聯網與金融業成功融合。同時,眾籌也被引入國內,相關從業者將其與我國具體經濟和法律情況相結合,互聯網金融呈現出新局面。3.2013年~2016年的高速發展階段:互聯網金融業務滲透加深、創新發展2013年開始,由于互聯網金融行業進入門檻較低,大量企業涌入互聯網金融領域,紛紛嘗試開辟自己的領地,同時已經存在的第三方支付發展趨向成熟、P2P網貸平臺猛烈增長、眾籌與其它金融業務結合滲透到各個領域。2013年6月支付寶和微信分別推出余額寶服務和微信支付,全國商家也陸續支持條形碼收款,從此我國互聯網金融邁入高速發展階段。2014年互聯網金融發展呈井噴之勢,其作為關鍵詞出現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眾籌模式開啟了有政策內生支持的新起點。2015年,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號召下,越來越多的互聯網企業進駐市場,開發的理財產品體現出中國特色,進一步驅動行業創新發展。4.2017年至今的繼續發展與風險并存階段:加強革新互聯網金融監管在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過程中,各類風險不斷聚集,政府監管顯出一定滯后性。2015年和2016年,政府陸續發布相關通知與政策對整個行業進行調控。到2017年,銀監會印發《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同年央行等17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表明我國互聯網金融實質性監管條例出臺,從此行業監管進入革新階段。

二、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現狀

(一)國際金融監管現狀及特點

由于國際上發達國家市場化程度較高且金融體系較為健全,因此其對互聯網的監管也較成熟,主要方式是基于傳統金融監管進行力度上的加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行業協會、不斷改進國家征信體系、重視對信息披露等[3]。1.美國監管體系分析互聯網金融發源于美國,美國是信息技術高度發達的超級大國,在全球范圍內最先使用網絡開展金融業務,由此形成最完整的金融體系,且金融業務種類的多樣性比其他國家復雜得多。美國依靠互聯網技術發展新的金融業務,然后再將其歸入到傳統金融的體系下,以此擴大整個金融領域。在此模式下發展,其監管也具有相同特點:通過制定針對性法律政策,將其監管直接并入整體監管體系下,或者通過完善現有的法律制度,使之與互聯網金融環境相適應。目前美國已基本上將互聯網金融并入到原有金融體系中,并依據其衍生模式的不同劃分為對應部門,不斷調整監管政策。具體來說,美國監管體系有以下特點:(1)及時做出針對性反應,在原有金融法律上增加適合互聯網金融形態的制度來進行多部門的分工協作。美國監管主體主要有聯邦與州的多個監管部門,包括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聯邦貿易委員會、美國司法部,以及這些機構在各州對應的部門。美國互聯網金融最大的優勢是在政府的協助下建立了完備的征信體系,從而能夠有效控制并降低交易過程中的違約風險。(2)美國同樣重視信息披露,政府以發放牌照的方式設置較高門檻,美國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在申請牌照時會被明確要求提供原始資本金、自由流動資金、投資范圍、報告制度、反洗錢措施等方面的詳細信息。(3)重視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美國于2012年成立獨立消費金融保護機構,其宗旨是對互聯網金融系統中消費者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進行有效保護,防止消費者遭受交易過程中的不公平和敲詐行為,從而凈化消費環境。2.英國監管體系分析P2P網絡借貸高度發達是英國金融業最顯著的特點,目前英國采用的主要監管模式為:“行業先行發展、自律監管加強,政府政策補充,兩者共同作用”。隨著其P2P網絡信貸的出現,英國成立世界首個P2P行業協會,之后又頒布“P2P融資平臺操作指引”,由此建立P2P借貸行業準則。之后眾籌迅速發展,英國在2012年同樣建立眾籌行業協會,并從2014年4月開始,將上述業務并入金融行為監管局(FCA)的監管范圍。此外在監管架構方面,英國只單獨設立金融監管局來負責監管金融行業以提高監管效率。總體而言,英國互聯網金融監管表現為采用寬松的非審慎監管政策,同時形成行業自行監管。3.法國監管體系分析當前法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金融機構審慎監管(ACPR)和金融市場監管(AMF)兩大類。ACPR是法國央行下屬的一個獨立行政機構,負責監管銀行業和保險業部門,AMF作為證券市場監管機構,負責監管金融市場和投資公司。此外,近幾年法國在互聯網金融發展上不僅融合了最新的技術成果,而且創造了多種新穎模式,如智能AI模式、網上社交模式、數字生態系統模式等,對改變傳統金融運行方式做出良好示范。兩個監管機構于2017年5月聯合發布了業務指引,對法國互聯網金融行業中各類具體業務根據自身特點給出了性質的具體界定,對是否歸屬于信貸機構或是金融企業,是否需要申請牌照再進行業務的開展,是否應該遵循AMF的相關規定等作出了進一步的詳細說明,為出現的一些新型互聯網金融模式進行了劃分與界定。同時,在眾籌平臺監管與建設方面,法國同樣在2017年正式頒布實施了對于眾籌行業的監管法規,以促進本國眾籌行業的穩健發展。

(二)我國金融監管現狀及問題

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處于非成熟、待完善階段,有些方面已提上日程,其中《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下文簡稱“意見”)的出臺表明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將告別“低門檻、缺法規、少監管”的時代,進入法制化規范發展軌道。但是由于我國在監管主體上實行的是分業監管和多頭監管,因此存在個別情況下的監管不當。從具體方面分析,有以下幾方面的問題待解決[4]。1.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法規缺乏系統科學性我國的分類監管導致多頭監管,不能形成嚴格的統一標準,在監管力度上,也沒有視情況而定進行很好的把握。在我國互聯網金額的發展巔峰時期,《意見》中規定了適度的寬松政策,但是應用到地方層級,就變為了不監管。在這種情況下,放縱了互聯網企業的市場準入,也帶來一系列層出不窮的互聯網金融漏洞和監管滯后、監管無措。目前我國雖然進一步完善了相關法律,但是在應該如何確保法律監管措施力度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方面一直沒有確定結論。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金融產品更新換代快,導致我國現有的法律金融監管技術手段無法面面俱到,很多細節問題亟待解決。例如一些地方網絡的安全監管不到位,力度不夠,導致網絡上出現許多花樣繁多的虛假廣告及誘人的高利息投資平臺。2.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監管不到位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力發展經濟,建立市場經濟秩序和規范社會信用問題,征信源于信用交易需要,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專業化的信用信息服務,對金融圈子內各個企業之間進行業務往來,企業與個人之間開展金融服務有著重要作用。目前,我國征信業盡管取得不錯的成績,但還不能滿足人民群眾和經濟社會發展對征信產品的要求,距離構建與“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相適應的現代征信體系,尚面臨不少挑戰。我國缺乏完備的征信系統,無法完全保證交易過程中的信息披露真實性,會給交易雙方帶來選擇上的誤解。同時多數大型互聯網企業和機構將征信信息掌握在自己的數據庫內,難以對外公開,使得全國范圍內的征信數據并不完整,無法真正做到客觀評價信用、正確評估風險。其次,全國范圍的互聯網金融協會成立時間不長,行業自律懲戒機制、經營管理制度和標準都不夠標準嚴格。目前有大部分互聯網金融是通過人臉識別技術和大數據信用評價發放貸款,客戶面向普通大眾、小微企業,其對信用信息的需求具有高發性、高頻性、實時性特點,并且需要長時間和高速網絡支持。這些新特點對我國現有公共征信系統監管力度與保證信息可靠性方面的技術要求等提出了新挑戰。3.監管技術難以保障信息安全互聯網金融主要依靠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在近十年,隨著互聯網的飛速普及入戶,大多數人們已經完全依賴它的存在,各種基于互聯網技術的產品也越來越深入到人們的生活和視野中,但各種產品尤其是新興的互聯網金融業務,在企業的實際應用與人們利用其進行投資理財的過程中必然會有一些缺陷,一些不法分子正是抓住這些缺陷與漏洞,通過網絡實施勒索詐騙,非法獲取企業的關鍵業務信息與個人的隱私。總體來說,由于我國對互聯網技術方面的研究從一開始就與國際領域不在同一起跑線,目前來看,我國的技術掌握以及這方面人才的培養還有欠缺,一些基層監管部門的從業人員業務能力嚴重不足,專業性難以滿足監管需求,對網上詐騙、電腦黑客、計算機病毒傳播等預防及處理存在漏洞,且沒有相關法律的支持。

三、完善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政策的建議

(一)加強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機制

首先,明確監管主體。嘗試將互聯網金融監管并入已有監管體系中,然后在我國主要的金融監管部門“一行二會”下增設專門針對此行業的專屬機構,制定相應監管措施,同時保證各部門間的配合,提高監管效率。其次,改革與完善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要根據不同行業的特點和承擔風險的能力,設置不同的準入要求,同時嚴格執行信息披露,保證準入的合法合規,若某個行業要退出市場,則要采取措施幫助其妥善有序退出,做到不影響整個市場的運作[5]。最后,逐步提高法律法規的完整性。要做到兩點:一是金融業務方面,在現有的法律法規大框架上進行細化,使之與不同金融業態的監管要求相匹配;二要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針對具體的金融消費方面制定法律法規,例如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的保障。

(二)積極推動互聯網行業自律管理

基于相關法律法規,一要建立全面的征信體系,對于涉足互聯網金融的企業和用戶,建立健全信息信用維護系統,要求監管機構對系統的準確可靠性、詳細全面性進行實時監測和維護。二要提高行業自律意識,互聯網金融的規范與引導,不能僅僅靠政府努力,行業協會應該更加了解內部的信息流動和基本情況。因此推動行業自律監管尤為重要,要讓行業內部人員嚴格遵守相關政策和準則并互相監督,同時與政府方面進行配合,進而形成規范有效的互聯網金融模式。

(三)全力提高互聯網信息監管技術

其一,提高并細化網絡信息技術應用水平。面對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和互聯網金融對信息技術的高要求,我國對技術的應用水平還與國際有所差距,尤其是對關鍵硬件的進口依賴。因此,為了消除硬件方面所帶來的金融安全隱患,我國應進行相關研發投入和技術創新,并加強對硬件設備的實時性監測和網絡安全檢測。另一方面,培養相關行業人才,提高直接參與業務人員的操作技術。在不同的行業和特殊業務領域聘用專業人才,同時要求其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相關技術的學習,嚴格規范操作流程,從而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并對其開展業務的操作行為建立監管機制,力爭在源頭上消除隱患,避免違規現象的發生。

參考文獻:

[1]梅孫華,張巖.互聯網金融的模式與發展探究[J].中國集體經濟,2021(24):109-110.

[2]陳榮達,余樂安,金騁路.中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歷程、發展模式與未來挑戰[J].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2020,37(01):3-22.

[3]王飛.金融深化視野下互聯網金融監管研究[D].北京交通大學,2019.

[4]王俊,趙國鋒.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及其監管問題探析[J].改革與戰略,2017,33(03):72-75.

[5]王宇,姜煥.淺析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對策[J].財會研究,2015(01):55-58.

作者:楊溢 王金榮 單位:遼寧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