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司法局行政工作總結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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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009年,*縣司法行政工作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黨的*精神和區、州、縣政法、司法行政會議精神,以“服務大局,服務人民,科學發展”為主題,認真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緊緊圍繞服務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這個大局,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為主線,全面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務、法制宣傳職能,更好的發揮司法行政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努力維護社會穩定,不斷開創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新局面,促進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為構建“平安*•和諧*”和實現*縣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目標作出新的貢獻。
一、基層工作
2009年*縣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在保持近幾年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成績同時,按照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以維護人民利益為根本,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以維護公平正義為核心,進一步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全面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員業務素質,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同時認真貫徹落實《關于人民調解工作網絡和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新司發[2008]34號),推進以人民調解為基礎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銜接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機制的建設,建立黨委、政府領導,政法綜治部門牽頭,司法行政和信訪部門主辦,各成員單位參與的聯合調解的社會矛盾調處中心。不斷強化人民調解工作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使矛盾糾紛轉為刑事案件或重大群體性上訪、重大群體性事件明顯下降;不斷強化人民調解預防矛盾糾紛的功能,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不斷強化人民調解工作法制宣傳教育功能,使調解矛盾糾紛的過程成為宣傳社會主義法制的過程。著力提高刑釋解教人員的銜接率,為全面開展矯正工作奠定基礎,推進安置幫教工作的深入開展,減少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
(一)人民調解工作
1、2009年我縣茫丁鄉、大河沿子鎮做為“大調解”工作機制和“大調解”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建設試點鄉鎮,每個鄉鎮場再確定一個村(隊)、社區,作為“大調解”示范點。
2.各鄉鎮(場)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促進司法、綜治、信訪合署辦公,聯合辦案,力爭年底前要達到有機構、有場地、有標識、有協調聯動機制,并將此項工作列入年度人民調解工作考核之中。
3、大河沿子鎮司法所積極與法庭定期聯系,介入訴訟前調解,發揮好職能作用。
4、做好對未調解成功糾紛的掌控工作,對未調解成功的糾紛去向作為糾紛監控的一項重要內容,并要作為基層調解委員會日常工作登記和統計的一項必須內容,逐步完善調解糾紛掌控體系建設。
5、繼續實行調解矛盾糾紛量化考核制度,鞏固調解數、質量成效。廣泛開展社會矛盾糾紛特別是群體性矛盾糾紛的排查和主動調解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糾紛預警、排查、調處機制,及時了解社情民意,提高對熱點、敏感問題的預知、判斷和預防能力,防止矛盾糾紛轉變成群體性事件,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6、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的培訓工作。縣司法局負責鄉鎮場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年培訓次數不少于2次;各鄉鎮負責村(居委會)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培訓次數不少于4次。培養和樹立熱愛人民調解事業、業務熟練、工作成績突出的人民調解員典型,在本系統內推廣。
7、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考核。以規范化建設為抓手,認真抓好規范化建設,強化對鄉鎮司法所、村(隊)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指導,解決人民調解協議書制作不規范,調解民間糾紛登記不及時等問題,使之按照自治區司法廳的要求規范化開展人民調解工作,通過每季度檢查和考核促進人民調解工作更好的開展。
8、進一步規范“一案一獎”的對象、資格審定、經費發放的程序及經費的管理,認真做好質量評估工作。
(二)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1、強化對刑釋解解教人員的跟蹤管理,對五年內回歸社會的刑釋解教人員登記造冊,立卡建檔,完善安置幫教工作制度,落實幫教措施,對轄區內的刑釋解教人員底數清,情況明。
2、實施刑釋解教人員分類幫教管理制度。對“危安”類、嚴重暴力犯罪、“多進宮”、“”等非法宗教類及在獄所內表現欠佳,又沒有生活基礎的刑釋解教人員作為重點幫教對象,集中現有資源進行管控;對表現一般的刑釋解教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幫教管控;對罪錯輕微、過失犯罪、職務犯罪和在獄所表現良好,有生活基礎的刑釋解教人員,可以提前解除幫教管控,在幫教工作中進一步體現“人本”理念,促進這部分人員早日融入社會。
3、進一步做好安置幫教基礎工作。認真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考核辦法》,按照一人一檔的標準,完善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檔案。實現動態管理,作到人在檔案全、人走去向明,把幫教工作作為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的側重點,幫教率要達到98%以上。
4、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和廳黨委的部署,將社區矯正工作列入培訓計劃,*鎮司法所選擇一個社區積極開展社區矯正工作試點,探索符合我縣實際的社區矯正工作機制。
(三)司法所建設
1、深化等級達標活動,抓好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抓好已達標自治區級規范化司法所的鞏固提高工作,進一步規范基層司法所的檔案,6月底完成八家戶司法所土建工程完工,力爭年內完成*鎮司法所、八家戶司法所自治區級司法所達標創建工作。
2、進一步加強司法所組織、隊伍和業務建設。與各鄉鎮場做好溝通與協調工作,認真分析各司法所組織、隊伍建設的現狀,積極爭取落實司法所人員編制,理順管理體制,加強司法所業務建設。司法所要以人民調解工作為主,以促進工作為目標,積極參與綜治工作,結合人民調解的工作業績,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3、加大宣傳工作力度,樹立和宣揚一批基層工作先進典型。對人民調解、安置幫教開展工作中發現和培養典型,及時總結經驗和做法,加以推廣。
4、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各司法所每月報送基層工作的各類信息、簡報不少于兩篇,并作為年終考核依據。
5、認真完成基層司法行政系統統計工作。各司法所加強對基層統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完善統計數據分析針對基層統計報表填寫內容不完整、數據不準確、遲報等現象要加以重視,確保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及時性。
二、法律服務工作
2009年*法律服務工作,以“開展法律服務和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為動力,解放思想,銳意進取,充分發揮法律服務人員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職能作用。同時繼續抓好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上半年要認真做好“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的總結、檢查、驗收工作。要著力抓好深入學習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教育活動的安排部署和組織實施工作,要確保教育活動扎實有效地開展。在抓好政治業務學習的同時,要加強職業道德、職業紀律教育,增強服務為民觀念,提升社會公信力和聲譽。縣司法局將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的年度考核。各法律服務機構要制定政治業務學習和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學習教育計劃、內容、時間、人員四落實;做到集體學習有記錄,個人學習有筆記(不少于5000字)、心得體會(不少于2篇)、調研文章或論文(不少于1篇)。為檢驗學習效果年內縣司法局將組織法律服務人員進行兩次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知識和業務知識考試(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做到兩次促進、兩不誤,確保法律服務工作健康發展。要把民生問題作為法律服務的重點內容,積極促進法律服務資源向民生領域傾斜,促進涉及就業、就學、就醫、社會保障等民生問題的解決。大力開展公益法律服務活動,積極引導法律服務隊伍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義務,積極參加與法律援助和信訪工作,滿足困難承擔社會責任和義務,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和行訪工作,滿足困難群眾的法律需求,推進法律服務工作又好又快發展,努力為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新貢獻。
(一)公證工作
1、做好《公證法》宣傳。今年3月是《公證法》頒布實施三周年,縣司法局要認真組織、精心安排,集中開展《公證處》宣傳活動不少于2次,活動情況要書面上報公律管理股。
2、規范公證處內部管理。要加大對公證處的內部監管力度,完善和規范公證處內部管理。進一步加強公證處規范化建設,建立和完善政治業務學習制度,統一收案收費制度、審查批準出證制度,案卷歸檔管理制度,規范內部運行機制,增強公證處自律能力,加大對公證人員辦案過程的動態監控力度。
3、規范公證執業行為。公證機關要嚴格按照公證收費規定收取公證費,嚴禁采取降低收費標準、給聯絡費、回扣德不孤不正當競爭手段爭攬公證業務。要嚴格辦證程序、嚴禁自辦自批,嚴禁公證員個人私自接案收費。完善審查、批準、出證手續,杜絕私自出證。進一步規范公證執業行為,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4、拓展公證服務領域。公證工作要在繼續抓好借款、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據保全、招投標、現場監督公證服務領域,擴大服務面,積極做好土地承包、農業生產借貸等公證事務,使公證業務向服務“三農”方面延伸。
5、開展公益法律服務活動。公證機關和公證人員要大力開展和積極參與公益法律服務活動。每位執業公證員年內參加義務法律咨詢、法制宣傳活動不少于4次,承辦法律援助公證事務不少于2件,撰寫調研文章或論文不少于1篇。
6、加強公證質量監督檢查。公證質量是公證工作的生命線,提高公證質量是促進公證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要著力抓好公證服務質量,對公證案卷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和評查(公證處每月自查一次,并將自查情況上報縣局公律股,縣局將每季檢查一次,并寫出檢查報告上報州局公律科。州局將依據自查、檢查情況進行半年、年終抽查,并將抽查情況予以通報)。
7、加強統計報表和信息管理。為加強公證業務交流和規范信息管理,局公律股、縣公證處要認真做好公證業務統計和信息上報工作,做到半年報、年報數字準確、上報及時。年內報送公證工作簡報或信息材料不少于12份(每月一份),對于少報、遲報或不報的將予以通報。
7、抓典型,樹典范。要切實加強和抓好公證處的升級達標和先進典型的培育工作。要切實加強和做好縣公證處規范化達標工作,確保達標,同時計劃創建縣級文明單位活動,力爭達標。
(二)律師工作
1、做好《律師法》宣傳。今年6月是新修訂的《律師法》頒布一周年,縣司法局將組織,集中開展《律師法》宣傳活動不少于2次,活動情況要書面上報縣局。
2、規范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進一步加強律師事務所規范化建設,建立和完善政治業務學習制度、執業管理制度、利益沖突審查制度、統一收案收費制度、投訴查處制度、案卷歸檔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制度,規范內部運行機制,增強律師事務所自律能力,加大對律師辦案過程的動態監控力度。認真落實“五個一”的規定,嚴禁律師個人私自接案收費,規范收費行為,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3、拓展律師服務領域。律師工作要大力拓展服務領域,完善服務方式,增強服務效能,擴大服務面。進一步做好投訴、辯護、非訴訟法律事務和政府、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積極向國企改革、企業依法經營和管理、注重參與調解、服務“三農”等方面延伸,力爭達到每位執業律師擔任三家(企業、鄉鎮政府、村委會)法律顧問的目標要求。
4、加大律師工作督查力度。健全完善律師工作監督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對律師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監督。提高律師工作的質量,對律師工作的質量進行定期檢查(律師事務所每季度自查一次,并寫出自查材料上報縣局公律股;縣司法局將半年檢查一次,并寫出檢查報告上報州局公律科;州局將依據自查、檢查情況進行半年、年終抽查,并將抽查情況予以通報)。
5、開展公益法律服務活動。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年內參加義務法律咨詢、法制宣傳活動不少于4次。每位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件,律師事務所撰寫調研文章或論文不少于1篇。
6、加強統計報表和信息管理。為加強律師業務交流和規范信息管理,要認真做好律師業務統計和信息上報工作,做到半年報、年報數字準確、上報及時。年內報送律師工作簡報或信息材料不少于12份(每月一份),對于少報或不報的將予以通報。
7、抓典型,樹典型。要切實加強和抓好律師事務所的升級達標和先進典型的培育工作。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典范作用,努力塑造品牌和聲譽,樹立律師行業的良好形象。要切實加強和抓好豐盛律師事務所規范化達標工作,確保達標的同時,做好律師實務爭創縣級文明單位創建活動,力爭達標。
8、加強律師黨建工作。按照區黨委組織部、司法廳《關于加強和改進律師行業黨建工作實施意見》(新黨組【2008】38號)的文件精神,凡是有三名以上黨員的律師事務所,都應單獨建立黨組織,黨員人數少,暫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要積極做好黨員發展工作。加強律師黨員管理,切實做好律師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工作。凡是在律師事務所執業的專職律師黨員,其組織關系都應轉入律師事務所黨組織,此項工作要求在六月底之前完成。
強化縣司法局對公證、律師的管理,要切實加強和承擔起對公證律師隊伍和執業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檢查的重要職責,把公證律師隊伍建設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強化職業道德,確保公證律師人員真正做到一身正氣、清正廉潔,造就一支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紀律嚴明的公證律師隊伍。
(三)法律服務所工作
1、各法律服務機構要積極圍繞提高素質抓隊伍、提高服務質量抓規范建設,促進法律服務機構健康發展。
2、全面做好城鎮法律服務所的規范化達標工作,不斷加強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法律服務水平。
3、切實加強對法律服務所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監督。提高工作的質量,對法律服務所日常工作進行定期檢查(法律服務所所每季自查一次,縣司法局進行半年、年終檢查,并將檢查情況予以通報)。
(四)法律援助工作
1、加大宣傳力度,擴大法律知曉率
結合法治“六進”工作,繼續加大《法律援助條例》宣傳力度擴大法律援助社會影響力,縣法律援助中心今年將組織開展4次宣傳咨詢活動。
2、加強隊伍建設和規范化建設
要切實加強和做好法律援助隊伍建設和法律援助工作規范化建設。縣法律援助中心將在六月之前完成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機構管理、人員管理、經費管理、案件質量管理等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切實維護和保障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同時把申請受理忽然審查審批關,嚴格按規定的程序的條件審理受理,對符合條件的,須報經主管領導審批后,給以及時辦理,對不符合援助條件的要予以說明或作出答復。在日常工作中,嚴格按照“統一管理、統一審查、統一指派、統一監督、統一歸檔”的“五統一“抓好落實。對法院指派的援助案件,及時做好審查協調工作,遇到復雜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確保法援工作渠道的暢通。
3、強化法援職能,開拓法律援助服務
一是以保障民生為著力點,開辟農民工和困難職工維權“綠色通道”,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若干意見》的通知精神,在工作中,簡化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對農民工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的案件,做到當天受理。對因情況特殊無法提供身份證明、經濟困難證明,或者案件即將超過仲裁或訴訟時效的,則采取先受理、后補交材料的做法,確保農民工案件“急事快辦”和“特事急辦”,保證此類案件的及時辦理。對群體性農民工矛盾糾紛,實行“三優”服務,即優先受理、優先接待、優先辦理,切實把維護農民工權益作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使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及時快速的得到有效處理,及時做好宣傳報道法律援助在為農民工維權中的先進典型,好經驗、好做法,在全社會營造關心農民工的輿論氛圍。二是法律援助主動介入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為黨分憂、為群眾解難。切實抓好困難職工、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軍人、軍烈屬的法律援助工作。三是積極配合工、青、婦、民政、信訪、老齡委等部門,做好涉法涉訴案件的處理,引導群眾依法有序地表達訴求。四是縣法律援助中心將進一步加強各鄉鎮場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管理工作,每年將到基層法律援助機構進行2次檢查調研。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認真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初審上報工作,切實維護和保障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4、嚴格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則》,采取跟蹤檢查、開庭旁聽、結案評估、案件抽查、投訴查處等方式,對法律援助案件質量進行監督,年內將對1-2個法律援助案件進行開庭旁聽。
三、法制宣傳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繼續強化“法治六進”工作,抓好試點,并對2009年“法治六進”需達標的79個單位(機關28個、學校6個、社區1個、企業4個、單位16個、村隊24個)進行考核驗收,推動“五五”普法工作深入開展。
2、以“法治進機關”為抓手,狠抓領導干部學法工作,加強對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工作的督導和檢查,保證領導干部學法經常化,著力提升各級領導干部的法律素質,使各級領導干部依法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依法決策、依法規范管理和服務的能力有新的提升,著力使廣大公務員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法治觀念。
3、結合當前開展的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教育活動,采取各鐘措施,組織開展好“法治進鄉村”活動,著力提高農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繼續引導農牧民通過正當合法的途徑反應自己的法律訴求,依法信訪,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深入開展。
4.做好對“法治六進”工作,要以“法治進機關”為龍頭,以“法治進社區”、“法治進鄉村”為基礎,突出重點、找準“抓手”,促進“法治六進”活動全面、深入、務實開展。2009年重點召開“法治六進”中每一“進”的現場會、經驗交流會、座談會(計劃召開現場會2場、座談會1次),以點帶面進行全面推廣。
5、深入開展自治區第六個“憲法、法律宣傳月”活動。
6.繼續開展好“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通過縣領導電視講話、懸掛橫幅標語、法律咨詢服務、法治講座、發放宣傳資料、展示宣傳圖版等形式增強法制宣傳效果。
7.做好年終公職人員的普法考試工作。
四、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不斷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司法行政系統人員綜合素質
緊緊圍繞“推進科學發展、造福人民群眾、構建和諧*”這個主題,組織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法律服務人員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準確把握科學發展觀的重大意義、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根本要求,努力改造主觀世界,切實增強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體黨員干部、法律服務人員的思想,著力轉變不適應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觀念;以推進改革開放、促進社會和諧為基礎,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積極帶領全縣法律服務行業圍繞服務經濟建設這個大局,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推動和促進我縣在更高水平、更高層次上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一)在理論學習上,著力查找和解決理論學習淺嘗輒止,對科學發展觀的內涵理解不深不透,把學習理論當作裝飾形象的工具,理論與實際聯系不緊等問題。
(二)在發展理念上,著力查找和解決發展理念落后形勢;發展視野不寬,缺乏戰略思維、前瞻意識;發展動力不強,滿足現狀,只看成績,不看差距;發展信心不足,只見困難、不識機遇,錯失時機等問題。
(三)在服務全局上,著力查找和解決全局觀念不強,只看眼前、不顧長遠,只講個人和小集體、不顧全局發展。
(四)在創新發展上,著力查找和解決創新意識、進取精神不強,因循守舊、墨守成規,怕擔風險、患得患失,尤其是不重視按照科學發展的要求推動體制機制創新等問題。
(五)在科學決策上,著力查找和解決不堅持科學、民主、依法的要求,不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不按客觀規律辦事,不顧現實條件,拍腦袋決策、憑經驗辦事等問題。
(六)在服務效能上,著力查找和解決效率不高,職責不清;政務不公開,工作程序繁雜,節奏不快;執政為民意識不強,對群眾合法利益不重視,服務態度不夠好、服務能力不夠強等問題。
(七)在黨性黨風黨紀上,著力查找和解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方面存在的問題,尤其是黨員意識不強,理想信念動搖,宗旨意識淡薄,對歪風邪氣不敢堅決斗爭,缺乏艱苦奮斗精神等問題。
通過學習,力爭達到思想認識上有新飛躍、解決突出問題上有新成效、創新機制上有新突破、服務科學發展能力上有新提升,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素質過硬、執法公正的干部隊伍。
五、切實堅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扎實推進司法行政系統反腐倡廉工作
(一)認真學書記在中央紀委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區、州、縣紀委全會精神,高度重視并不斷加強司法行政系統紀律作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始終堅持從嚴管理,重點加強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監督,切實提高拒腐防變能力。
(二)繼續完善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制度,認真落實責任追究制,建立起司法行政系統黨員干部隊伍長期受教育、永葆先進性的長效機制。
(三)認真開展政務公開、黨務公開、法律服務公開工作,加大源頭治腐的力度,狠剎鋪張浪費之風,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四)深入開展自查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五)加大對司法行政系統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維護司法行政隊伍的良好形象,努力把我縣司法行政隊伍建設成為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隊伍。
縣司法行政工作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黨的*精神和區、州、縣政法、司法行政會議精神,以“服務大局,服務人民,科學發展”為主題,認真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緊緊圍繞服務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這個大局,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為主線,全面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務、法制宣傳職能,更好的發揮司法行政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努力維護社會穩定,不斷開創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新局面,促進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為構建“平安*•和諧*”和實現*縣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目標作出新的貢獻。
一、基層工作
2009年*縣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在保持近幾年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成績同時,按照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以維護人民利益為根本,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以維護公平正義為核心,進一步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全面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員業務素質,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同時認真貫徹落實《關于人民調解工作網絡和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新司發[2008]34號),推進以人民調解為基礎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銜接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機制的建設,建立黨委、政府領導,政法綜治部門牽頭,司法行政和信訪部門主辦,各成員單位參與的聯合調解的社會矛盾調處中心。不斷強化人民調解工作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使矛盾糾紛轉為刑事案件或重大群體性上訪、重大群體性事件明顯下降;不斷強化人民調解預防矛盾糾紛的功能,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不斷強化人民調解工作法制宣傳教育功能,使調解矛盾糾紛的過程成為宣傳社會主義法制的過程。著力提高刑釋解教人員的銜接率,為全面開展矯正工作奠定基礎,推進安置幫教工作的深入開展,減少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
(一)人民調解工作
1、2009年我縣茫丁鄉、大河沿子鎮做為“大調解”工作機制和“大調解”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建設試點鄉鎮,每個鄉鎮場再確定一個村(隊)、社區,作為“大調解”示范點。
2.各鄉鎮(場)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促進司法、綜治、信訪合署辦公,聯合辦案,力爭年底前要達到有機構、有場地、有標識、有協調聯動機制,并將此項工作列入年度人民調解工作考核之中。
3、大河沿子鎮司法所積極與法庭定期聯系,介入訴訟前調解,發揮好職能作用。
4、做好對未調解成功糾紛的掌控工作,對未調解成功的糾紛去向作為糾紛監控的一項重要內容,并要作為基層調解委員會日常工作登記和統計的一項必須內容,逐步完善調解糾紛掌控體系建設。
5、繼續實行調解矛盾糾紛量化考核制度,鞏固調解數、質量成效。廣泛開展社會矛盾糾紛特別是群體性矛盾糾紛的排查和主動調解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糾紛預警、排查、調處機制,及時了解社情民意,提高對熱點、敏感問題的預知、判斷和預防能力,防止矛盾糾紛轉變成群體性事件,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6、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的培訓工作。縣司法局負責鄉鎮場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年培訓次數不少于2次;各鄉鎮負責村(居委會)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培訓次數不少于4次。培養和樹立熱愛人民調解事業、業務熟練、工作成績突出的人民調解員典型,在本系統內推廣。
7、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考核。以規范化建設為抓手,認真抓好規范化建設,強化對鄉鎮司法所、村(隊)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指導,解決人民調解協議書制作不規范,調解民間糾紛登記不及時等問題,使之按照自治區司法廳的要求規范化開展人民調解工作,通過每季度檢查和考核促進人民調解工作更好的開展。
8、進一步規范“一案一獎”的對象、資格審定、經費發放的程序及經費的管理,認真做好質量評估工作。
(二)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1、強化對刑釋解解教人員的跟蹤管理,對五年內回歸社會的刑釋解教人員登記造冊,立卡建檔,完善安置幫教工作制度,落實幫教措施,對轄區內的刑釋解教人員底數清,情況明。
2、實施刑釋解教人員分類幫教管理制度。對“危安”類、嚴重暴力犯罪、“多進宮”、“”等非法宗教類及在獄所內表現欠佳,又沒有生活基礎的刑釋解教人員作為重點幫教對象,集中現有資源進行管控;對表現一般的刑釋解教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幫教管控;對罪錯輕微、過失犯罪、職務犯罪和在獄所表現良好,有生活基礎的刑釋解教人員,可以提前解除幫教管控,在幫教工作中進一步體現“人本”理念,促進這部分人員早日融入社會。
3、進一步做好安置幫教基礎工作。認真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考核辦法》,按照一人一檔的標準,完善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檔案。實現動態管理,作到人在檔案全、人走去向明,把幫教工作作為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的側重點,幫教率要達到98%以上。
4、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和廳黨委的部署,將社區矯正工作列入培訓計劃,*鎮司法所選擇一個社區積極開展社區矯正工作試點,探索符合我縣實際的社區矯正工作機制。
(三)司法所建設
1、深化等級達標活動,抓好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抓好已達標自治區級規范化司法所的鞏固提高工作,進一步規范基層司法所的檔案,6月底完成八家戶司法所土建工程完工,力爭年內完成*鎮司法所、八家戶司法所自治區級司法所達標創建工作。
2、進一步加強司法所組織、隊伍和業務建設。與各鄉鎮場做好溝通與協調工作,認真分析各司法所組織、隊伍建設的現狀,積極爭取落實司法所人員編制,理順管理體制,加強司法所業務建設。司法所要以人民調解工作為主,以促進工作為目標,積極參與綜治工作,結合人民調解的工作業績,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3、加大宣傳工作力度,樹立和宣揚一批基層工作先進典型。對人民調解、安置幫教開展工作中發現和培養典型,及時總結經驗和做法,加以推廣。
4、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各司法所每月報送基層工作的各類信息、簡報不少于兩篇,并作為年終考核依據。
5、認真完成基層司法行政系統統計工作。各司法所加強對基層統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完善統計數據分析針對基層統計報表填寫內容不完整、數據不準確、遲報等現象要加以重視,確保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及時性。
二、法律服務工作
2009年*法律服務工作,以“開展法律服務和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為動力,解放思想,銳意進取,充分發揮法律服務人員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職能作用。同時繼續抓好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上半年要認真做好“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的總結、檢查、驗收工作。要著力抓好深入學習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教育活動的安排部署和組織實施工作,要確保教育活動扎實有效地開展。在抓好政治業務學習的同時,要加強職業道德、職業紀律教育,增強服務為民觀念,提升社會公信力和聲譽。縣司法局將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的年度考核。各法律服務機構要制定政治業務學習和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學習教育計劃、內容、時間、人員四落實;做到集體學習有記錄,個人學習有筆記(不少于5000字)、心得體會(不少于2篇)、調研文章或論文(不少于1篇)。為檢驗學習效果年內縣司法局將組織法律服務人員進行兩次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知識和業務知識考試(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做到兩次促進、兩不誤,確保法律服務工作健康發展。要把民生問題作為法律服務的重點內容,積極促進法律服務資源向民生領域傾斜,促進涉及就業、就學、就醫、社會保障等民生問題的解決。大力開展公益法律服務活動,積極引導法律服務隊伍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義務,積極參加與法律援助和信訪工作,滿足困難承擔社會責任和義務,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和行訪工作,滿足困難群眾的法律需求,推進法律服務工作又好又快發展,努力為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新貢獻。
(一)公證工作
1、做好《公證法》宣傳。今年3月是《公證法》頒布實施三周年,縣司法局要認真組織、精心安排,集中開展《公證處》宣傳活動不少于2次,活動情況要書面上報公律管理股。
2、規范公證處內部管理。要加大對公證處的內部監管力度,完善和規范公證處內部管理。進一步加強公證處規范化建設,建立和完善政治業務學習制度,統一收案收費制度、審查批準出證制度,案卷歸檔管理制度,規范內部運行機制,增強公證處自律能力,加大對公證人員辦案過程的動態監控力度。
3、規范公證執業行為。公證機關要嚴格按照公證收費規定收取公證費,嚴禁采取降低收費標準、給聯絡費、回扣德不孤不正當競爭手段爭攬公證業務。要嚴格辦證程序、嚴禁自辦自批,嚴禁公證員個人私自接案收費。完善審查、批準、出證手續,杜絕私自出證。進一步規范公證執業行為,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4、拓展公證服務領域。公證工作要在繼續抓好借款、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據保全、招投標、現場監督公證服務領域,擴大服務面,積極做好土地承包、農業生產借貸等公證事務,使公證業務向服務“三農”方面延伸。
5、開展公益法律服務活動。公證機關和公證人員要大力開展和積極參與公益法律服務活動。每位執業公證員年內參加義務法律咨詢、法制宣傳活動不少于4次,承辦法律援助公證事務不少于2件,撰寫調研文章或論文不少于1篇。
6、加強公證質量監督檢查。公證質量是公證工作的生命線,提高公證質量是促進公證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要著力抓好公證服務質量,對公證案卷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和評查(公證處每月自查一次,并將自查情況上報縣局公律股,縣局將每季檢查一次,并寫出檢查報告上報州局公律科。州局將依據自查、檢查情況進行半年、年終抽查,并將抽查情況予以通報)。
7、加強統計報表和信息管理。為加強公證業務交流和規范信息管理,局公律股、縣公證處要認真做好公證業務統計和信息上報工作,做到半年報、年報數字準確、上報及時。年內報送公證工作簡報或信息材料不少于12份(每月一份),對于少報、遲報或不報的將予以通報。
7、抓典型,樹典范。要切實加強和抓好公證處的升級達標和先進典型的培育工作。要切實加強和做好縣公證處規范化達標工作,確保達標,同時計劃創建縣級文明單位活動,力爭達標。
(二)律師工作
1、做好《律師法》宣傳。今年6月是新修訂的《律師法》頒布一周年,縣司法局將組織,集中開展《律師法》宣傳活動不少于2次,活動情況要書面上報縣局。
2、規范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進一步加強律師事務所規范化建設,建立和完善政治業務學習制度、執業管理制度、利益沖突審查制度、統一收案收費制度、投訴查處制度、案卷歸檔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制度,規范內部運行機制,增強律師事務所自律能力,加大對律師辦案過程的動態監控力度。認真落實“五個一”的規定,嚴禁律師個人私自接案收費,規范收費行為,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3、拓展律師服務領域。律師工作要大力拓展服務領域,完善服務方式,增強服務效能,擴大服務面。進一步做好投訴、辯護、非訴訟法律事務和政府、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積極向國企改革、企業依法經營和管理、注重參與調解、服務“三農”等方面延伸,力爭達到每位執業律師擔任三家(企業、鄉鎮政府、村委會)法律顧問的目標要求。
4、加大律師工作督查力度。健全完善律師工作監督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對律師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監督。提高律師工作的質量,對律師工作的質量進行定期檢查(律師事務所每季度自查一次,并寫出自查材料上報縣局公律股;縣司法局將半年檢查一次,并寫出檢查報告上報州局公律科;州局將依據自查、檢查情況進行半年、年終抽查,并將抽查情況予以通報)。
5、開展公益法律服務活動。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年內參加義務法律咨詢、法制宣傳活動不少于4次。每位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件,律師事務所撰寫調研文章或論文不少于1篇。
6、加強統計報表和信息管理。為加強律師業務交流和規范信息管理,要認真做好律師業務統計和信息上報工作,做到半年報、年報數字準確、上報及時。年內報送律師工作簡報或信息材料不少于12份(每月一份),對于少報或不報的將予以通報。
7、抓典型,樹典型。要切實加強和抓好律師事務所的升級達標和先進典型的培育工作。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典范作用,努力塑造品牌和聲譽,樹立律師行業的良好形象。要切實加強和抓好豐盛律師事務所規范化達標工作,確保達標的同時,做好律師實務爭創縣級文明單位創建活動,力爭達標。
8、加強律師黨建工作。按照區黨委組織部、司法廳《關于加強和改進律師行業黨建工作實施意見》(新黨組【2008】38號)的文件精神,凡是有三名以上黨員的律師事務所,都應單獨建立黨組織,黨員人數少,暫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要積極做好黨員發展工作。加強律師黨員管理,切實做好律師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工作。凡是在律師事務所執業的專職律師黨員,其組織關系都應轉入律師事務所黨組織,此項工作要求在六月底之前完成。
強化縣司法局對公證、律師的管理,要切實加強和承擔起對公證律師隊伍和執業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檢查的重要職責,把公證律師隊伍建設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強化職業道德,確保公證律師人員真正做到一身正氣、清正廉潔,造就一支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紀律嚴明的公證律師隊伍。
(三)法律服務所工作
1、各法律服務機構要積極圍繞提高素質抓隊伍、提高服務質量抓規范建設,促進法律服務機構健康發展。
2、全面做好城鎮法律服務所的規范化達標工作,不斷加強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法律服務水平。
3、切實加強對法律服務所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監督。提高工作的質量,對法律服務所日常工作進行定期檢查(法律服務所所每季自查一次,縣司法局進行半年、年終檢查,并將檢查情況予以通報)。
(四)法律援助工作
1、加大宣傳力度,擴大法律知曉率
結合法治“六進”工作,繼續加大《法律援助條例》宣傳力度擴大法律援助社會影響力,縣法律援助中心今年將組織開展4次宣傳咨詢活動。
2、加強隊伍建設和規范化建設
要切實加強和做好法律援助隊伍建設和法律援助工作規范化建設。縣法律援助中心將在六月之前完成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機構管理、人員管理、經費管理、案件質量管理等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切實維護和保障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同時把申請受理忽然審查審批關,嚴格按規定的程序的條件審理受理,對符合條件的,須報經主管領導審批后,給以及時辦理,對不符合援助條件的要予以說明或作出答復。在日常工作中,嚴格按照“統一管理、統一審查、統一指派、統一監督、統一歸檔”的“五統一“抓好落實。對法院指派的援助案件,及時做好審查協調工作,遇到復雜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確保法援工作渠道的暢通。
3、強化法援職能,開拓法律援助服務
一是以保障民生為著力點,開辟農民工和困難職工維權“綠色通道”,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若干意見》的通知精神,在工作中,簡化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對農民工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的案件,做到當天受理。對因情況特殊無法提供身份證明、經濟困難證明,或者案件即將超過仲裁或訴訟時效的,則采取先受理、后補交材料的做法,確保農民工案件“急事快辦”和“特事急辦”,保證此類案件的及時辦理。對群體性農民工矛盾糾紛,實行“三優”服務,即優先受理、優先接待、優先辦理,切實把維護農民工權益作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使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及時快速的得到有效處理,及時做好宣傳報道法律援助在為農民工維權中的先進典型,好經驗、好做法,在全社會營造關心農民工的輿論氛圍。二是法律援助主動介入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為黨分憂、為群眾解難。切實抓好困難職工、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軍人、軍烈屬的法律援助工作。三是積極配合工、青、婦、民政、信訪、老齡委等部門,做好涉法涉訴案件的處理,引導群眾依法有序地表達訴求。四是縣法律援助中心將進一步加強各鄉鎮場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管理工作,每年將到基層法律援助機構進行2次檢查調研。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認真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初審上報工作,切實維護和保障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4、嚴格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則》,采取跟蹤檢查、開庭旁聽、結案評估、案件抽查、投訴查處等方式,對法律援助案件質量進行監督,年內將對1-2個法律援助案件進行開庭旁聽。
三、法制宣傳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繼續強化“法治六進”工作,抓好試點,并對2009年“法治六進”需達標的79個單位(機關28個、學校6個、社區1個、企業4個、單位16個、村隊24個)進行考核驗收,推動“五五”普法工作深入開展。
2、以“法治進機關”為抓手,狠抓領導干部學法工作,加強對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工作的督導和檢查,保證領導干部學法經常化,著力提升各級領導干部的法律素質,使各級領導干部依法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依法決策、依法規范管理和服務的能力有新的提升,著力使廣大公務員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法治觀念。
3、結合當前開展的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教育活動,采取各鐘措施,組織開展好“法治進鄉村”活動,著力提高農民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繼續引導農牧民通過正當合法的途徑反應自己的法律訴求,依法信訪,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深入開展。
4.做好對“法治六進”工作,要以“法治進機關”為龍頭,以“法治進社區”、“法治進鄉村”為基礎,突出重點、找準“抓手”,促進“法治六進”活動全面、深入、務實開展。2009年重點召開“法治六進”中每一“進”的現場會、經驗交流會、座談會(計劃召開現場會2場、座談會1次),以點帶面進行全面推廣。
5、深入開展自治區第六個“憲法、法律宣傳月”活動。
6.繼續開展好“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通過縣領導電視講話、懸掛橫幅標語、法律咨詢服務、法治講座、發放宣傳資料、展示宣傳圖版等形式增強法制宣傳效果。
7.做好年終公職人員的普法考試工作。
四、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不斷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司法行政系統人員綜合素質
緊緊圍繞“推進科學發展、造福人民群眾、構建和諧*”這個主題,組織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法律服務人員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準確把握科學發展觀的重大意義、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根本要求,努力改造主觀世界,切實增強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體黨員干部、法律服務人員的思想,著力轉變不適應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觀念;以推進改革開放、促進社會和諧為基礎,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積極帶領全縣法律服務行業圍繞服務經濟建設這個大局,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推動和促進我縣在更高水平、更高層次上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一)在理論學習上,著力查找和解決理論學習淺嘗輒止,對科學發展觀的內涵理解不深不透,把學習理論當作裝飾形象的工具,理論與實際聯系不緊等問題。
(二)在發展理念上,著力查找和解決發展理念落后形勢;發展視野不寬,缺乏戰略思維、前瞻意識;發展動力不強,滿足現狀,只看成績,不看差距;發展信心不足,只見困難、不識機遇,錯失時機等問題。
(三)在服務全局上,著力查找和解決全局觀念不強,只看眼前、不顧長遠,只講個人和小集體、不顧全局發展。
(四)在創新發展上,著力查找和解決創新意識、進取精神不強,因循守舊、墨守成規,怕擔風險、患得患失,尤其是不重視按照科學發展的要求推動體制機制創新等問題。
(五)在科學決策上,著力查找和解決不堅持科學、民主、依法的要求,不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不按客觀規律辦事,不顧現實條件,拍腦袋決策、憑經驗辦事等問題。
(六)在服務效能上,著力查找和解決效率不高,職責不清;政務不公開,工作程序繁雜,節奏不快;執政為民意識不強,對群眾合法利益不重視,服務態度不夠好、服務能力不夠強等問題。
(七)在黨性黨風黨紀上,著力查找和解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方面存在的問題,尤其是黨員意識不強,理想信念動搖,宗旨意識淡薄,對歪風邪氣不敢堅決斗爭,缺乏艱苦奮斗精神等問題。
通過學習,力爭達到思想認識上有新飛躍、解決突出問題上有新成效、創新機制上有新突破、服務科學發展能力上有新提升,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素質過硬、執法公正的干部隊伍。
五、切實堅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扎實推進司法行政系統反腐倡廉工作
(一)認真學書記在中央紀委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區、州、縣紀委全會精神,高度重視并不斷加強司法行政系統紀律作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始終堅持從嚴管理,重點加強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監督,切實提高拒腐防變能力。
(二)繼續完善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制度,認真落實責任追究制,建立起司法行政系統黨員干部隊伍長期受教育、永葆先進性的長效機制。
(三)認真開展政務公開、黨務公開、法律服務公開工作,加大源頭治腐的力度,狠剎鋪張浪費之風,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四)深入開展自查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五)加大對司法行政系統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維護司法行政隊伍的良好形象,努力把我縣司法行政隊伍建設成為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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