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財務統管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07 09:32:17

導語:民政局財務統管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民政局財務統管工作方案

為規范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工作正常有序運轉,本著“勤儉節約、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統籌安排”的原則,由財務審計科對各基層財務收支活動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現結合實際,制定此方案。

一、責任分工

(一)領導職責

1、局長對民政局財務審計工作負總責。機關及各基層單位所有收支情況要及時向局長請示匯報,由局長確定執行支出審批程序的方式。

2、分管財務審計副局長對局機關所分管的科室及基層單位所有財務收支及審計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3、副局長對分管科室及分管基層單位負主要領導責任,對財務收支進行監管。

(二)科室及基層單位職責

各科室對所屬基層單位重點項目工程負行政管理責任,基層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收支負直接責任。

(三)財務審計科職責

1、財務審計科負責人,對民政局財務審計工作負直接責任。負責基層單位票據審核簽字及局機關財務支出審批簽章、負責局機關賬目管理。

2、審計負責人,對民政局財務審計工作負直接責任。負責發展規劃、項目資金申報、政府采購、人事勞資、各基層單位票據審核工作。

3、局機關出納員,負責局機關資金網上申請及專項資金申請。

4、基層單位會計,負責基層單位制單、記賬、統計臺賬上報工作。

5、基層單位出納員,負責各基層單位網上資金申請、支取現金。

6、基層單位出納審核員,負責各基層單位網上資金申請的審核工作。

二、收支款項管理

(一)收入款項管理。

各基層單位所有收入實行統一集中管理,不得坐支。

1、有收費的基層單位要指定專人收款,必須當天存入銀行(法定假日銀行休息順延),財政專用票據非稅收入必須存入“非稅資金專戶”。嚴禁將非稅收入款項存入本單位基本戶過渡后再上繳財政或上繳基本戶后直接支出,不得將公款存入私人賬戶暫時保管。特殊情況當天無法結存的,順延到第二天存入銀行。每天存款后,將票據與存款回單統一交到財務審計科(周六、周日順延至周一)。

2、各基層單位負責本單位社保、職業年金、醫保、住房公積金基數核算、申報,個人應繳部分收款,收繳后交到財務審計科。

3、各基層單位收取個人伙食費后,先交到財務審計科,分別存入各基層單位基本戶內,再使用,不得坐支。

4、重點項目工程資金,由單位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由財務審計科按照程序申報。

(二)支出款項管理

各基層單位所有支出款項實行事前申報制度,按規定填寫支出申報審批表,每周四前報到財務審計科,經局長辦公會研究通過后,由基層單位負責人、主管科室負責人(專項資金簽字)、分管副局長、分管財務副局長、局長簽批,財務審計科按照批復金額,審核票據后支出款項。

1、日常經費支出。由基層單位經手人、負責人在票據上簽字,手續齊全后,送到財務審計科,由財務審計科負責人、分管副局長、分管財務副局長簽批后,財務人員方可支出。

2、專項資金支出。各科室、各基層單位專項資金撥付表由制表人、單位負責人、分管副局長、分管財務副局長、局長簽批后,由財務審計科申請縣財政撥出。

3、重點項目工程資金支出。由單位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4、水電費、電話費及1000元以下的票據由分管財務副局長簽字,1000元以上的票據需局長簽字。

5、非財政統發工資的基層單位,工資表由本單位負責制作。

6、各基層單位需要現金支付款項,出納員銀行提取現金后,通知基層單位前來領取,雙方在賬頁上簽字。

7、各基層單位職工食堂用款需要轉賬的,隨時申請隨時轉出。

8、實行備用金制度。各基層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分管財務副局長批準,可預借備用金,標準控制在3000元以內,最多不超過5000元。

9、臨時救助資金管理。各鄉鎮、街道每月上報臨時救助對象名單及銀行回單。

10、每月末打出各單位銀行對賬單,分別報送局長、分管財務局長、分管局長。

11、每月末把各基層單位的收支列表報送局長、分管財務局長、分管局長。

三、執行時間

《縣民政局財務統管工作方案》于2020年3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