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工作方案3篇
時間:2022-05-27 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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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農業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方案
為了認真貫徹中央、省、市、縣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文件精神,切實抓好我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部署和落實,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義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范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和股級干部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從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到責任主體、責任范圍、責任內容、責任考核、責任追究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這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從領導制度上采取的重要舉措,是開展從制度上保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沿著法制軌道健康有序進行的重要措施,對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全面性指導意義。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和股級干部必須充分認識建立和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領會中央、省市縣文件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堅持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抓好貫徹落實。
二、主要內容
1、認真組織實施。按照中央、省市縣的有關精神制定實施意見。結合農業系統的實際,制定落實措施,切實保證該項工作落實到位到人,把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和股級干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其他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2、抓好學習。采取各種形式及時組織領導干部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指導思想、方針和原則,進一步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加大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力度,讓干部群眾熟悉責任制,為貫徹實施意見創造良好的環境。
3、加強領導。“一把手”要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帶頭學習有關規定,帶頭執行責任制,以身作則,做好表率。要形成黨政齊抓共管,紀檢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對違反《實施意見》的要堅決追究領導責任,抓正反面的典型,總結經驗,把這項工作切實抓好。結合單位年度工作考核或組織專門考核,對班子、班子成員和股級干部履行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列為領導班子、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一項重要內容。
4、強化責任追究。實行責任制,使每個班子成員和股級干部明確自己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克服和杜絕那種名義上集體負責而實際誰都不負責的現象,明確分清個人責任、集體責任、直接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凡是出了問題的,都要依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給予堅決追究。
三、實施步驟
今年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從現在到年底,分為傳達貫徹、監督落實、總結考核等三個階段進行。
1、傳達貫徹。4月至5月,根據縣委縣政府要求,制定《實施意見》,召開干部職工大會,傳達學習省市紀委和縣紀委第十三屆第五次全會精神。針對2014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存在的問題與不足,組織討論,進行整改,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制定年度工作計劃。
2、監督落實。組織檢查工作計劃制定情況和貫徹落實的措施。6月至7月樹立典型。8月組織年中小評,召開專題匯報會、座談會,進一步落實責任制。9月舉辦討論會,把貫徹責任制工作引向深入。10月至11月,召開專題匯報會,交流總結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3、總結考核。12月份,全面總結,組織考核,并把政風行風建設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評優表彰,制定明年實施方案。
四、組織領導
建立黨政齊抓共管的領導體制。在年中和年終要向上級專題匯報責任制落實執行情況,紀檢監察組織協調,要加強督促和指導,年終進行全面檢查,對貫徹落實責任制不力、再現嚴重違法違紀問題的單位和負責人采取一票否決,不予評先評優和職務晉升與職稱聘任;情節嚴重的,按責任制規定給予黨政紀處分。
第二篇:農業局績效管理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通過推行績效管理和效能建設,促進農業部門改進管理方式,提高履職能力和服務水平,推進我縣農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推進績效管理工作有效開展,成立縣農業局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黨組書記、局長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同志擔任,成員由局機關各科室及局屬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下設辦公室,掛靠局辦公室。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管理協調、研究分析和督促落實,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績效管理工作實行局長負總責、分管領導分工負責、各責任科室具體抓落實的責任機制。
三、績效管理范圍
本局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四、績效管理內容
績效管理工作嚴格按照“縣2014年度縣直部門績效管理工作方案”中確定內容來把關,即:貫徹落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完成年度工作目標情況;履行職能職責情況;依法辦事;高效行政;民主行政;廉潔行政。具體指標詳見附表。
五、考評方法
考評工作由局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分管領導牽頭,采取平時督查、定期分析、跟蹤檢查、年終自評和年終考評的方式進行,年終考評安排在1月上旬進行。考評辦法詳見附表。
六、結果運用
1、考評對象績效考評分“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四個等次。
2、考評對象績效考評評為“較差”等次的,由局領導對其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整改。
3、考評結果作為干部評先評優、職稱評聘、推薦任用和調整的重要依據。
4、考評結果作為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
七、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局干部職工要深刻認識到開展績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認識開展績效管理工作是縣委、縣政府為深化機關效能建設、樹立對人民負責、推動工作形象,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加快建設生態型工貿旅游海灣城市而作出的重要決定。全局干部職工要認真學習,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落實好績效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2、明確責任,推動工作。績效管理工作是全面、客觀評價各部門工作實績的重要舉措。各責任人和責任科室要切實擔負起責任,發揚求真務實的精神,集中精力,認真抓好所負責的具體指標內容的落實工作,分析和解決績效管理指標體系的落實情況與存在的問題,增強工作的針對性與有效性,切實落實好縣委、縣政府各項工作部署和目標任務。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績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廣,內容具體豐富,情況復雜,難度較大。各責任單位、責任人要密切配合,齊心協力,保證各項工作按時完成。對工作中遇到的難點或新問題,要及時反饋溝通,共同研究解決,確保績效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第三篇:農業局干部審計工作方案
2015年是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年,為確保我縣村級組織換屆順利進行,根據《中共省委組織部、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關于開展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通知》(閩農經管[2015]2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就做好我縣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審計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全縣“12345”發展戰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省村集體財務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對全縣村級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摸清審計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現狀,客觀評價村級組織主要負責人任期工作實績,揭示和查處存在的違規違紀問題,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提出有針對性和建設性的意見建議,為縣委、縣政府加強村級組織建設和村干部管理提供參考依據。
二、審計對象和范圍
1、審計對象。審計對象為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及行使村民委員會財務審批權的村委會成員。
2、審計范圍。本縣轄區內的建制村2012年換屆以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必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追溯和延伸。
三、審計內容和重點。
審計內容主要是村集體財務運行情況,重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1、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任期內農民人均純收入等經濟指標是否增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否完成;村級集體資產是否增值和債務是否下降。
2、財經法紀執行情況。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民主理財等內部制度是否健全;各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賬,有無坐收坐支、侵占、挪用、私分集體資金和私設“賬外賬”或“小金庫”等問題;是否全面取消招待費;是否有購買土特產品用于送禮;是否存在通過虛增債權的手段來虛增收入,以及將收入或非法收入掛在往來賬上虛增債務等問題;有無濫用職權侵占、挪用、平調集體資產和長期占用集體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變賣土地等問題。
3、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村集體企業改制、“撤村建居”和合并村過程中集體資產的處置情況,有無非法轉讓、轉賣和侵吞集體資產的行為。村里舉債是否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按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是否存在以辦公益事業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抵押而導致新增債務。上級劃撥或接受捐贈的資金和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土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情況等。財務公開是否全面、真實、及時、規范;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程序是否規范,資金收取是否超標準、超范圍以及資金的使用情況等。
4、招投標管理情況。招投標制度是否嚴格執行;資源、資產的發包、租賃、拍賣和村級基建工程建設等項目是否進行公開招標,有無“人情”承包和“權力”承包等。
四、審計的組織實施
1、審計方式和步驟。針對我縣已全面實行村集體會計委托制度的實際情況,本次審計由縣委組織部、縣農業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牽頭,從各鄉鎮(街道)農經站和財政所抽調人員,成立審計小組,采取交叉審計的方式進行。審計工作集中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實施。對個別情況復雜、群眾反應強烈的村,及在集中審計過程中,發現有重大經濟疑問的村,實施實地審計。
審計一般按編制審計計劃、確定審計方案、抽調合格人員組成審計小組、下達審計通知書、在村內審計公告、實施審計工作、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做出審計結論或意見書等程序進行。
2、審計工作安排。本次審計工作時間為3月上旬至6月上旬。整個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1)準備階段(3月8日前):成立審計工作聯絡小組,加強組織協調,認真進行動員和部署。從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抽調業務骨干,組成5個審計小組,并進行業務培訓。制定具體的實施計劃。對本轄區內的村集體進行摸底排隊,將一些財務不公開、管理混亂、群眾信訪較多的村確定為審計重點村。
(2)實施階段(3月9日至5月25日):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具體工作由各審計小組根據縣實施方案要求商各鄉鎮(街道)組織實施。審計工作實行審計組長負責制,審計人員根據組內分工履行工作職責,互相配合完成審計工作。審計結束后,對每個被審單位均要形成審計報告,并送達被審單位,征詢被審單位意見,如被審單位提出不同意見的要進行復核,屬實的應予糾正,無誤的應向被審單位作出全面解釋。審計結束后,要及時作出審計結論或意見書,及時向村民公開,并報送各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和有關部門,為考核、選拔干部提供重要依據。
(3)總結階段(6月10日前):各鄉鎮(街道)將開展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形成書面總結材料,并附《縣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情況表》,于6月10日前報縣委組織部、縣農業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
五、審計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開展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是提高村級財務管理水平、強化財務監督的重要形式,是加強農村基層干部監督的重要手段。各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積極做好組織協調、食宿安排、后勤保障等工作,要明確專人主動配合審計組完成審計任務。各村(社區)相關人員要如實準確反映任期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審計人員要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嚴肅紀律,堅持原則,顧全大局,不得擅自脫離審計組。被抽調參加交叉審計人員的差旅費由所在鄉鎮(街道)給予補助報銷。
2、嚴格程序,保證質量。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程序性很強的工作,必須嚴格按照《省村集體財務管理條例》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規程》相關條款規定來開展。要遵守審計程序,認真做好審計筆錄,全面收集審計證據,做到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客觀公開,正確區分前任與現任、個人與集體、失誤與舞弊等責任界限,提出恰當處理意見。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要自覺遵守審計紀律和廉政守則等各項規定,廉潔奉公,不準吃拿卡要、借機刁難,不得泄漏與審計有關的內容及事項。
3、嚴肅查處,落實結果。對審計中查出的問題,依法做出審計結論或意見書。對于侵占集體資產和資金的,要責成責任人如數退賠;構成違規違紀的,要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審計過程中要認真接受群眾投訴與監督;審計結束后,審計情況要向村集體組織全體成員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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