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05 09: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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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界地區穩定是社會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化解邊界矛盾糾紛,是時代賦予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義不容辭的責任。今年6月27日省司法廳聯合省司法廳在省市召開了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第一屆年會。為貫徹落實此次年會和兩省司法廳《關于加強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努力創建平安和諧邊界的意見》文件神,全面推進我市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在邊界地區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把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作為平安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總體規劃,制定具體目標,明確相關任務。通過建立健全地方黨政領導,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調解組織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邊界地區廣大干部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采取積極預防、快速調處等各種行之有效措施,從源頭上預防、減少邊界矛盾糾紛的發生,把邊界地區的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邊界、解決在萌芽狀態,實現邊界地區長期和諧穩定,促進邊界地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組織網絡。各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要在鞏固完善鄉鎮(街道)、村居(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的基礎上,對現有的邊界聯防聯調組織運行情況進行一次調查分析。凡未建立或雖然已建立但工作不正常的,要主動與毗鄰單位溝通,盡快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社區)的三級聯防聯調組織網絡,尤其要抓好縣(市、區)和鄉鎮(街道)兩級聯防聯調組織建設。
1.接邊縣(市、區)建立聯防聯調工作委員會。重點研究、部署和推動聯防聯調工作的全面展開,協調和協助調處跨界糾紛。
2.接邊鄉鎮(街道)建立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實行主任輪值制度,具體負責跨界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和調委會的日常工作,并管理、指導村居(社區)聯防聯調組織開展工作。
3.村居(社區)建立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駐村(社區)調解小組。主要是及時化解糾紛和隱患,隨時溝通雙邊情況,向上一級聯防聯調組織移交案件、匯報工作。
(二)建立健全聯防聯調工作機制。邊界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建立健全綜合配套、運轉協調的聯防聯調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發揮各級聯防聯調組織的作用和效能。
1.建立健全邊界矛盾糾紛聯合排查機制。定期研究、分析邊界地區矛盾糾紛的規律特點,針對不同季節、不同區域的矛盾糾紛,加強聯合排查,村居(社區)每半月排查一次,鄉鎮(街道)每月排查一次,縣(市區)每季度排查一次,并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分析報告。雙邊做到同部署、同調度、同開展、同預警。
2.建立健全邊界矛盾糾紛聯動調處機制。通過搭建縣、鄉、村三級聯動平臺,建立對接機制,對聯合調處邊界矛盾糾紛實行相對統一的調度和管理。適時組織開展專項聯動調處活動,落實長效機制,在接邊部位真正做到調處一批,防范一片。針對傳統節日和民族節日、農忙時節等敏感時段共同進行重點防控,提前介入,有針對性地解決實際問題。
3.建立健全邊界聯防聯調工作聯誼交流機制。邊界地區雙方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門要簽訂邊界地區聯防聯調協議書,毗鄰的基層鄉鎮、村要簽訂睦鄰友好公約。邊界地區司法行政部門和人民調解組織要通過建立年會、聯誼會議制度等途徑,定期召開會議或相互走訪,加強溝通,交流感情,促進協作,增強團結。
4.建立健全雙邊信息資源聯網共享機制。要通過建立QQ群、視頻對接交流系統、互送信息簡報等方式,實現接邊地區矛盾糾紛信息聯網共享,確保雙邊聯防聯調工作“聯得緊,推得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縣(市、區)司法局要高度重視,把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擺在重要位置,實施“一把手”工程,加大組織協調、經費保障和工作支持力度。要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努力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切實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工作保障到位。
(二)全面推進。各縣(市、區)要積極主動與毗鄰單位對接聯絡,建立相應對接聯防聯調組織,穩妥開展邊界聯防聯調工作。無省界的其他各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參照邊界聯防聯調的做法和要求,研究制定實施方案,主動部署開展跨市、縣(市、區)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各縣(市、區)要在2013年9月底前完成三級聯防聯調組織機構網絡,并于10月10日前將有關情況報市局基層科。各縣(市、區)要每季度綜合上報跨省、市、縣邊界矛盾糾紛的排查預防、聯合調處情況以及調解的各類糾紛案例,每半年上報工作小結,每年12月10日前上報全年工作總結。
(三)督查考核。各縣(市、區)要加強對邊界聯防聯調工作的督查考核,明確工作責任,落實獎懲措施,把解決邊界矛盾糾紛、創建平安邊界工作情況和實際效果與責任人的政績、晉級和獎懲等緊密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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