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地震應急預案

時間:2022-06-10 04: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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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地震應急預案

為了進一步做好防震減災應急工作,使我縣各級各類學校在遭遇地震災害事件時,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減災條例》、《省防震減災條例》、《省地震應急預案》和《縣地震應急預案》,結合全縣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教育系統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縣教育局成立抗震救災應急處置指揮部,在縣抗震救災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領導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應對抗震救災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地震災害的傷亡程度、損失大小、影響范圍和應急資源等因素,按照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示,分級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配合縣委、縣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二)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縣教育局和學校成立相應的抗震救災應急處置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完善預案,細化分工,明確職責,靠實責任。各鄉鎮學區、局直學校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地震災害的等級破壞程度,按照縣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示,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預案,同時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抗震救災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三)快速反應,以人為本。一旦發生破壞性地震,教育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確保快速反應,正確應對,及時報告,果斷處置。保障師生生命安全是抗震救災的首要任務。地震應急處置時,要首先開展搶救生命、滿足師生基本生存需求的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傷亡。

(四)分工負責,協調應對。建立分工負責聯動協調機制,縣教育局抗震救災應急處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各專項應急工作小組,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完成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應急處置任務。在縣政府的領導指揮下,協調縣直相關部門,與各鄉鎮學區、局直學校共同做好學校抗震救災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一)縣教育系統抗震救災應急處置指揮部職責

縣教育系統抗震救災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縣教育局局長任組長(指揮長)、工委副書記、副局長、紀檢組長任副組長(副指揮長),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各學區校長、局直學校校(園)長為成員。抗震救災應急處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應急疏散組、校舍恢復建設組、救災物資調撥組和宣傳報道組。主要職責:

1.負責統一領導、部署、指揮全縣教育系統突發性地震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2.按照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地震情報和地震趨勢會商意見,確定應急工作方案,做出應急處置決策和指示。

3.在縣抗震救災應急處置指揮部領導下,指揮、指導和組織全縣教育系統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可向各學校派出工作人員與各學校一起指揮并參與搶險救災工作。

4.協調、配合駐縣武警、公安干警、民兵預備役人員和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迅速進行搶險救災。

5.配合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受災學校進行緊急救援。

6.負責其他有關地震應急和救災工作。

(二)指揮部辦公室和各專業組主要職責

1.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紀檢組長兼任,副主任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辦公室(辦公電話:),配合股室:項目股、安監股。主要職責:

(1)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震情、災情,及時向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教育局報告。

(2)及時傳達貫徹縣抗震救災指揮部及辦公室的各項通知要求,并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3)負責匯總災害損失情況并快速評估,及時了解災區救災進展情況。

(4)負責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

(5)負責處理指揮部日常工作,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2.應急疏散組及職責:

應急疏散組組長由縣教育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地點設在縣教育局安監股(辦公電話:),配合股室:督導室、教研室、人事股、招辦、體育股。主要職責:

(1)在臨震應急期間,指導各鄉鎮學區、局直學校開展自救、互救技術訓練和撤離疏散摸擬演練。

(2)地震災害發生后,迅速組織人員分赴城區各校指導學校組織師生撤離疏散到安全地帶,并電話通知各鄉鎮學區和局直學校做好師生安全撤離疏散工作。

(3)出現校舍倒塌等災情后,迅速指導各鄉鎮學區、局直學校組織逃生教師對掩埋的師生進行力所能及的救援。

3.校舍恢復建設組及職責:

校舍恢復建設組組長由縣教育局分管教育基建項目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地點設在縣教育局項目股(辦公電話:),配合股室:計財股。主要職責:

(1)迅速組織人員深入災區學校,普查校舍等建筑物損毀情況。

(2)指導學校搭建臨時校舍。

(3)提出校舍重建計劃,并提請局務會研究決定。

(4)積極爭取外援和籌措建設資金。

4.救災物資調撥組及職責:

救災物資調撥組組長由縣教育局分管財務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地點設在縣教育局計財股,配合股室:勤儉辦、校外中心、電教館。主要職責:

(1)負責學校所需救災物資的調查、統計和上報工作。

(2)負責本系統救災物資的募捐。

(3)負責上級組織調撥的救災物資的分發、運送。

5.宣傳報道組及主要職責:

宣傳報道組組長由縣教育局分管宣傳工作的工委副書記兼任,辦公地點設在縣教育局教育股,配合股室:電教館、語委辦。

(1)按照規定進行應急宣傳,及時向公眾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

(2)地震災害發生后,要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系統干部職工積極參與抗震救災工作。

(3)宣傳抗震救災工作中典型事跡與模范人物,穩定人心,穩定社會秩序,促進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

(4)負責抗震救災應急機構體系的人員配置,提出對干部的獎懲意見。

四、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年度抗震救災工作部署。根據縣抗震救災應急處置指揮部提出的年度抗震救災工作意見,及時研究部署全系統全年抗震救災工作,健全領導機構,完善應急預案,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進行防震知識宣傳教育,開展防震應急演練。中小學校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活動,幼兒園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活動,做到活動有方案,有總結,有效果,有針對性。

(二)地震短期預警預防工作。根據上級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和短期預報結果,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分級管理,分級響應,采取應急防御措施,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加強防震演練,做好防震工作部署和臨震應急反應等。

(三)地震臨震預警工作。根據縣抗震救災應急處置指揮部提出的臨震預報和縣政府的決策,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縣教育局和各學區、學校進入臨震應急期,并根據當地黨委和政府的指示,啟動應急預案,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五、地震應急響應

(一)中等或重大地震應急響應

一級預案:在縣內或鄰縣發生中等以上破壞性地震時,市人民政府實施的應急反應程序稱為一級預案。實施一級預案時,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專業組按以下要求做出應急響應:

1.聽取上級有關地震震情和災情的通報傳達,聽取上級有關救災事項的指示。

2.及時部署救災工作,落實各工作小組任務。

3.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震情和災情,提出救援請求。

4.組織各專業組進行力所能及的救災工作。

(二)一般破壞性地震災害應急響應

二級預案:縣內發生一般破壞性地震時,縣地震應急處置指揮部實施的反應程序為二級預案。實施二級預案時,指揮部辦公室和各專業組按以下要求做出應急響應:

1.聽取上級有關地震震情和災情通報傳達。

2.布置抗震救災具體工作。

3.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震情和災情,提出救援請求,并匯報救災工作情況。

4.協助地震、宣傳等部門,做好安定民心,恢復教學正常秩序的宣傳工作。

(三)輕微破壞性地震災害應急響應

三級預案:發生輕微破壞性地震時,縣人民政府負責的,縣地震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實施的應急反應程序稱為三級預案。實施三級預案時,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專業組按以下要求做出應急響應:

1.視災情召開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落實救災措施。

2.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匯報災情,請示有關救災事項。

3.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和各鄉鎮學區、局直學校校長抗震救災工作會議,做好維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四)應對臨震的應急預案

縣人民政府本縣將發生破壞性地震預報后,縣教育系統抗震救災應急處置指揮部跟隨縣人民政府進入臨震應急狀態,并做出臨震應急反應,實施如下臨震應急預案:

1.抗震救災應急處置指揮部全天候值班,加強震情監聽,隨時報告震情變化和聽取上級部門的有關指示。

2.根據縣人民政府的避震通知,組織必要的避震疏散。

3.對一些重要的儀器和次災源采取緊急防護措施。

4.存儲一些應急物資。

5.做好在救災和特殊情況下維護學校治安的準備工作。

6.平息教育系統地震謠傳或誤傳,保持社會安定。

六、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事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提請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

(二)調查和總結。抗震救災應急工作基本結束后,由教育系統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對地震應急響應進行總結,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提出改進建議。

(三)開展災后重建。縣教育系統抗震救災應急處置指揮部迅速組織人員深入災區學校,普查校舍和設備實施受損情況,積極爭取國家和省上重建資金和國內外援建資金,組織編制學校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指導各學校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協調配合電信、移動公司、聯通公司共同做好有關應急通信的準備工作,保證防震救災通信暢通。

(二)搶險保障。各類搶險隊伍平時應做好訓練和技術裝備準備,明確搶險所需的設備和裝備的數量、存放的地點等,并建立相應管理制度,在地震災害發生后,可供應急使用并立即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三)治安保障。配合公安局做好學校治安保障工作準備,維護學校周邊社會治安,以保證地震災害發生后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四)宣傳與培訓。協同科技局、地震局、縣電視臺等相關部門開展抗震救災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對師生的抗震救災科學知識、有關地震法律法規的普及和宣傳教育。使師生樹立科學的防震減災觀,增強師生的地震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逃生避險能力。

八、其它事項

縣教育系統抗震救災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和各專項應急小組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學習應急知識,制定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儲備應急物資。各專項應急小組為本項應急工作的協調、組織、調動機構,開展應急工作時,在分管局長的領導下,可以調動局各相關專項應急小組的同志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各參與人員必須聽從調動,全力以赴做好相關工作。各學區學校要根據本預案要求,修改完善好各自預案,并上報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