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6月工作總結及7月工作計劃

時間:2022-07-07 03:09:24

導語:民政局6月工作總結及7月工作計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民政局6月工作總結及7月工作計劃

一、6月工作完成情況

(一)社會救助

6月保障農村低保5270人,保障金額240.11萬元,人均補差455.6元/月;城市低保當月保障3198人,保障金額161.37萬元,人均補差505元/月;特困人員供養保障642人,保障金額53.48萬元,發放失能補貼1.32萬元。失能集中供養率達53.3%;臨時救助救助14人,支出3.91萬元。6月份新審批城鄉低保28戶48人,特困供養11人。全面進行低保、特困等人員信息核對。持續推進“情暖共享小康”為主題的社會救助服務品牌創建活動,“截止目前,共計走訪223人。對急難型臨時救助,繼續完善和落實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6月份起,鄉鎮備用金審批額度由低保月保障標準的4倍現提高到6倍(含6倍及以下),由各鎮(街道)自行審批救助。現累計臨時救助73人,救助金額24.04萬元,鄉鎮救急難備用金支出14.3萬元,總累計支出38.34萬元。

(二)養老服務

六月份80歲以上高齡津貼9250人、發放資金36.996萬元。目前我區百歲老人54人,發放二季度百歲老人保健費9.06萬元。對養老機構廚房及浴室改造進行驗收及項目審計工作,靜安養親苑廚房及浴室改造獎補資金7.45萬元;持續做好養老機構疫情常態化管理工作。區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項目二次評估已完成,正在市交易中心掛網,走招標流程。鎮敬老院智慧院建設,于7月初開標。結合《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0-2025年)》文件及區實際情況,開展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項目,目前等級評定正在進行中。

(三)社會事務

截至6月20日,共辦理結婚登記95對,補領結婚證50對,辦理離婚35對,補領離婚證5個,登記合格率均達100%。我區共有孤兒53人,6月份發放孤兒基本生活保障金5.83萬元,2021年第二季度累計發放17.49萬元,累計惠及159人次,六一前夕在華家湖社區和秦樓村組織開展了“愛相隨助成長”六一活動,給孩子們帶去了慰問金及慰問物品,印發《區民政局2021年度預防青少年兒童防溺水工作實施方案》,組織三鎮四辦召開防溺水專題工作會議,部署今年度的防溺水工作。開展全區殯葬管理督查工作。

(四)基層政權

完成政協提案辦理和智慧社區試點推薦工作,有序開展民政系統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督促指導吳山口社區有序推進社區項目建設進程,確保年內完成建設任務。深入村和社區調研,促進鄉村振興與社區建設有效銜接。貫徹落實《關于開展“新時代新社區新生活”社區服務案例征集活動的通知》精神,廣泛征集社區服務案例。

(五)社會團體

新登記成立社會組織2家。兩家社會組織均為民辦非企業。引導社會組織開展公益活動參與社會服務。在六一、端午等節日為困難兒童捐獻物資、慰問老人。引導社會組織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積極鼓勵動員社會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教育活動,確保社會組織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以實際行動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通過演出、宣講故事等形式,走進校園,幫助小朋友們樹立增進認同、增強自信、堅定信仰。

二、7月工作計劃

(一)社會救助

加快社會救助制度改革,落實自然增長機制,加強低保動態管理,穩步提升特困供養水平,全面落實特困供養政策,全面提升失能集中供養率,力爭8月底前實現全省55%集中供養目標任務,突出臨時救助制度“應急”“過渡”作用,強化臨時救助政策實施,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機制,及時預警存在致貧返貧風險的農村低收入人口,有序推進“情暖共享小康”社會救助服務品牌創建工作形成可推廣經驗在全區展開。從2021年7月起我區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供養全面提標,此次提標后,城鄉低收入標準由641元/月提高至673元,人均提高32元,并分別對城鄉低保中A、B類分類施保金進行相應調整,本次城鄉低保標準提高共惠及低保對象8468人。城鄉低保標準提高的同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也由每人833元/月提高至875元/月,惠及特困人員642人。為管好用好民生資金,確保民政資金和物資能夠準確、及時、足額地發放,切實加強民政資金管理,區民政局全面開展民政資金進行專項督查。

(二)養老服務

強化養老機構安全管理,確保老年人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完善養老智慧化平臺功能,確保發揮其應有作用。結合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完成智慧養老院招投標工作。對養老機構廚房及浴室改造驗收通過的機構,進行跟蹤審計及資金撥付工作。于七月底完成區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項目招投標工作。對驗收合格的新建社區養老服務站進行跟蹤審計及資金撥付工作。

(三)社會事務

持續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民法典》宣傳工作,積極開展歷史婚姻檔案電子化工作。做好暑期預防青少年兒童防溺水工作,加強街面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并救助流浪乞討人員,做好“夏季送清涼”活動的救助工作。

(四)基層政權

指導社區協商示范點發揮引領作用,努力開創民主自治和城鄉社區協商新局面。加大對吳山口社區項目建設督查力度,確保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建設任務。進一步完善修訂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充分發揮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在鄉村振興和社區治理中的積極作用。積極征求各方意見,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履行職責的實施辦法》,切實為基層減負松綁。

(五)社會團體

持續對全區社會組織排查整治,其中重點方向為檢查社會組織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情況、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執行情況、履行登記備案情況、換屆情況、財務收支及財務管理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