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計劃5篇
時間:2022-06-25 08: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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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根據省、市統計局相關工作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2014年度全區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計劃。具體如下:
一、工作目標
鄉鎮(街道)統計站設立率100%、集中辦公率100%、光纖專線接入率100%、通過省局合格評定率100%;統計規范化建設合格率100%;聯網直報企業規范化建設合格率達到70%以上;部門規范化建設合格率達到50%以上。
落實基層基礎建設制度規范;落實、督查鄉鎮(街道、園區)合格單位、示范單位獎補政策和資金使用情況;在一套表聯網直報企業普遍推行電子臺帳。
二、工作內容
1、做好系統總結和年度工作部署,整理全區基層統計基礎建設的做法和成果。(辦公室)
2、籌備召開區級統計規范化現場推進會、基層規范化典型專題示范交流會,并形成活動總結上報材料,10月下旬前完成。(鄉鎮(街道)統計站、開發區統計科,局各部門)
3、做好聯網直報企業統計規范化創建工作,確保合格率達到70%以上,并于每季度末月上旬匯總上報檢查考核材料。(辦公室、局專業科室)
4、做好部門統計規范化創建工作,確保合格率達到50%以上,并按計劃實施推進和申報驗收。(辦公室、綜合科)
5、積極參加聯網直報企業統計基礎建設專題現場培訓班,學習示范單位經驗做法,推進對聯網直報企業統計規范化建設輔導工作;積極參加縣級規范化管理水平提升培訓班,推薦有價值的特色做法和成果,并形成PPT形式匯報材料,6月上旬前完成。(辦公室)
6、落實基層基礎建設規范制度:鄉鎮、聯網直報企業統計人員調整報備制度;新進人員培訓制度;電子臺帳制度;進入一套表聯網直報單位月度審核制度;原始報送數據即報即審即驗制度;建立一套表聯網直報企業推行電子臺帳制度。并將制度建設相關資料、落實情況專題報告分別于7月上旬、11月下旬上報市局。(鄉鎮(街道)統計站、開發區統計科,局各部門)
7、深入開展全員參與“我是規范統計崗”活動。根據省局“目標明確、職責清晰、標準合理、內容細化、技術規范”的基層業務崗位規范,積極申報2014年基層崗位標兵2人以上,10月上旬前完成。(鄉鎮(街道)統計站、開發區統計科,局各部門)
8、征集推薦規范化創建優秀項目,交流推廣基層基礎規范化建設先進經驗。申報“基層規范化創新做法”、“服務基層宣傳作品”、“優秀基層宣傳作品”、“基層崗位業務規范”四個單項成果各2個以上,分別于7月上旬、11月上旬前完成。(鄉鎮(街道)統計站、開發區統計科,局各部門)
9、嚴格落實鄉鎮街道統計規范化建設以獎代補政策,由統計局統一安排使用獎補資金,確保資金切實用于統計站基礎建設,重點實現鄉鎮(街道)統計工作光纖專線全覆蓋,并將落實情況形成專題報告,11月底完成。(辦公室,鄉鎮(街道)統計站、開發區統計科)
10、對統計基礎工作薄弱的企業開展行政指導,重點幫助其對照標準,查找薄弱環節,提出明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整改。(鄉鎮(街道)統計站、開發區統計科,局各部門)
三、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制度保障。統計規范化建設是統計事業穩步發展的根基。針對創建工作,區統計局建立“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落實專人具體抓”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要求,落實工作責任,并將規范化創建工作納入全局崗位責任目標考核,層層分解,落實到人。
2、嚴格督查指導,建立長效機制。各專業科室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對申報的企業和部門加強督查指導,確保其認真對照驗收標準,規范申報程序,提高創建質量;對已創建成功的鄉鎮、企業、部門要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及時跟蹤考核、定期檢查,督促其深化創建成果,提高統計水平。
第二篇
根據《省統計行政指導制度(試行)》、《市統計局2014年統計行政指導計劃》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指導時間
行政指導工作從2014年3月開始,至11月底結,具體時間各專業自行安排。
二、指導對象
三、指導內容
根據《區統計系統推進統計行政指導工作實施方案》文件要求,統計行政指導工作主要對九項具體統計行為實施不同的行政指導:
1、統計事務告知。根據統計方法制度要求,對各類政府統計調查對象、普查對象就建立或者變更統計調查關系的,要提前告知其統計權利和義務。
2、重點項目輔導。根據統計行政管理和服務職能,對全國性大型普查,大型抽樣調查、專項調查等重點項目,實施重點培訓和分級培訓輔導,指導轄區內有關部門、統計調查對象加強調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掌握統計方法制度,如實提供統計資料,保障統計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及時完成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3、法定事項提示。應根據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通過口頭、書面、電話、電子信息等多種形式,向統計調查對象宣傳、解釋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方法制度,告知統計部門的有關管理要求,教育引導其自覺履行統計法定義務,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建設,保障上報統計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
4、輕微違法行為警示。對統計調查對象違法情節較輕、符合法律規定免予處罰的統計違法行為,可采取口頭提醒或書面警示的形式,責令其立即糾正。對法律規定必須處罰的統計違法行為,在統計行政處罰過程中,應同時告知其應當遵守的行為規范和改正違法行為的措施,防止違法后果進一步擴大,引導其自覺遵法守法。
5、服務基層調研。依據統計服務職能,建立區統計工作調研制度,加強對基層的工作調研。通過調研推出符合基層統計工作實際情況的建設要求,指導基層貫徹執行統計方法制度,規范做好各項統計工作。
6、服務發展建議。加快推進服務型統計建設,積極為企業提供各類發展信息,引導企業推進產業升級和產品升級,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建議和意見。
7、先進典型示范。以統計四大工程建設、基層統計規范化創建、統計重點工作落實為依托,通過推薦示范單位、現場觀摩推廣等方式,引導基層單位和企業依法、規范開展各項統計活動。
8、重大案件回訪。對轄區內受過行政處罰的重大或在社會具有相當影響的統計違法案件,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受處罰單位進行回訪,督促指導其規范統計日常工作,促使其自覺遵守統計法律法規。
9、重要事項約談。圍繞基層單位統計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統計部門應有針對性與有關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引導單位依法加強和規范地開展統計工作。
四、指導方式
采用上門指導,電話指導,集中培訓,短信、騰訊QQ、微信等指導方式。
五、工作要求
1、切實強化組織領導。根據人事變動,及時調整以局長任組長的統計行政指導工作領導小組,完善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負責人的統計行政指導工作領導機構,保證行政指導工作的順利開展。
2、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全面推行統計行政指導工作日志,詳細記錄指導日期、地點、對象、指導人員、指導內容等,真實反映實施指導工作的全過程,并將行政指導文書、證據材料等及時收集、整理、立卷歸檔,逐步健全行政指導工作臺賬。
3、嚴肅指導工作紀律。行政指導人員應按要求正確行使行政指導權力,不得出現濫用職權等違法行為。若指導對象存在情節輕微、無主觀故意并能及時糾正的統計違法行為,應當依法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應當及時立案查處,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篇
根據《統計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省統計條例》及《2014年全區統計法制工作要點》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檢查時間
檢查工作從2014年5月開始,至10月底結束。
二、檢查對象
三、檢查內容
1、《統計法》、《省統計條例》等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普法工作開展情況。
2、貫徹執行統計工作規范情況,特別是開展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情況(四條紅線,即:堅持不在基本單位名錄庫不得填報數據,堅持由企業獨立報送真實的統計數據,堅持由企業自己上報聯網直報數據,堅持由企業修改差錯或補填不完整報表的原始數據)。
3、統計基礎規范化建設情況。
4、統計數據質量。包括法人及產業活動單位基本情況、年報和定報的統計數據質量等內容。主要核對統計報表指標的數據來源、計算方法,填報口徑等。
四、工作要求
1、依法組織實施執法檢查。根據本計劃,區統計局將抽調人員組成專業檢查組,依法組織實施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具體檢查時間另行通知)。檢查結束后,各檢查組要及時向局務會提交檢查工作報告,并根據統計執法檢查情況,對被檢查單位作出結論和提出處理建議。
2、嚴肅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對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統計違法行為,檢查組須及時辦理立案手續,并將執法檢查中所搜集的有關證據、資料和處理建議上報局辦公室,區統計局將按照《統計法》、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以及《省統計違法案件查處辦法》等規定,依法嚴肅查處。
第四篇
2014年,全區統計法制工作的總體思路: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統計法制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區統計中心工作,以學習宣傳《省統計條例》為統領,以貫徹實施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以順利完成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為重點,以提高源頭數據質量、推進法制建設為目的,進一步加強統計法制宣傳,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為推進全區統計改革與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進依法行政
1、完善依法統計領導機制。根據人事變動,調整以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地區、本系統推進依法統計工作開展。
2、加強統計法制隊伍建設。嚴格執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加強統計法制隊伍建設。及時組織統計執法骨干參加省、市業務培訓,努力提高統計法制隊伍整體素質。
二、開展法制宣傳,增強法律意識
1、做好《省統計條例》貫徹學習。通過網站、街頭宣傳、在線學習、集中宣講等方式,向社會各界宣傳《省統計條例》。
2、做好重要時點普法宣傳活動。利用經濟普查、“9.20”中國統計開放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及“12.8”《統計法》頒布紀念日等重要時點,組織開展以傳播統計法律知識和“四大工程”建設為主要內容的普法宣傳活動,積極營造良好的依法統計工作氛圍。
3、做好聯網直報單位普法學習。根據市局文件要求,積極做好全區統計聯網直報單位“六五”普法學習、考試和登記工作,完成普法任務,提高法律意識。
三、服務中心工作,規范統計行為
1、做好統計執法檢查工作。研究制定全區統計行政執法檢查工作計劃,圍繞經濟普查、“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等中心工作開展重點檢查,規范統計行為,提高數據質量。
2、做好統計行政指導工作。研究制定全區統計行政指導工作計劃,通過權力義務告知、業務輔導、典型示范等方式,有針對性開展指導,推行指導工作日志記錄,推進現代服務性統計建設。
3、做好統計法律事務告知。切實做好新增“一套表”調查單位統計法律事務告知工作,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告知書的送達、回收及存檔,建立工作網絡,明確法定權力、義務關系。
四、發展中介組織,推行統計
結合工作實際,加快統計中介服務機構建設,積極推進中介機構開展統計業務,著力解決部分企業和部門統計人員緊缺、統計力量較弱的問題。
第五篇
一、工作宗旨
通過組織開展推動《條例》貫徹落實系列活動,宣傳統計工作,傳播統計法律知識,規范統計行為,維護統計秩序,著力打造依法統計的品牌,為建設現代化服務型統計,提高統計能力、統計數據質量和政府統計公信力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內容
(一)宣傳活動
1、網站、電子及資料宣傳。在區政府門戶網站《條例》;在區局內外網設立移動字幕宣傳《條例》;通過“企信通”向鄉鎮(街道)、開發區統計站(科)統計人員逐條宣傳《條例》。4月底前完成。(辦公室)
2、街頭宣傳。設置《條例》宣傳公益廣告牌、懸掛宣傳標語、張貼《條例》公告,全區統計系統集中開展一次街頭宣傳活動,設立氣球、拱門、靠牌、散發宣傳單,大張旗鼓宣傳《條例》。5月底前完成。(辦公室,各鄉鎮(街道)統計站、開發區統計科)
3、宣講宣傳。區統計局成立《條例》宣講分團,宣講分團負責轄區內鄉鎮(街道)、開發區政府領導和統計人員,承擔經常性統計調查任務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和統計人員的集中宣講工作。宣講內容為地方立法背景、《條例》框架結構及《條例》主要內容。6月底前完成。(區《條例》宣講分團)
(二)學習活動
1、組織領導干部專題學習。將《條例》列為區委黨校鄉科級干部培訓班的普法培訓課程。6月底前完成。(辦公室)
2、組織統計人員專題在線學習。依托省統計干部在線學習平臺,組織全局人員、鄉鎮(街道)、開發區統計工作人員參加《條例》在線學習和考試。6月底前完成。(辦公室,局各專業,各鄉鎮(街道)統計站、開發區統計科)
(三)貫徹落實活動
1、完善新增“一套表”調查單位統計法律事務告知、統計資料催報和補正制度。6月底前完成。(辦公室,局各專業,各鄉鎮(街道)統計站、開發區統計科)
2、開展統計行政指導。以基層統計規范化建設和源頭數據質量控制為重點,對鄉鎮、部門和聯網直報企業開展行政指導,指導管理相對人依照《條例》強化統計基礎、改善工作條件。11月底前完成。(辦公室,局各專業,各鄉鎮(街道)統計站、開發區統計科)
3、開展統計執法檢查。采取區、鄉(鎮)聯動的方式,集中開展經濟普查、聯網直報單位數據質量執法檢查,嚴肅查處拒報、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統計法》和《條例》的權威。10月底前完成。(辦公室,局各專業,各鄉鎮(街道)統計站、開發區統計科)
4、引導規范政府統計事務。積極開展統計試點,引導、推進統計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政府統計調查事務。11月底前完成。(辦公室,各鄉鎮(街道)統計站、開發區統計科)
三、工作措施
1、健全工作機制。結合實際,區統計局成立《條例》宣講分團,張瑩同志任團長,領導班子成員任副團長,各統計專業負責人為成員,負責開展集中宣講。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指定專人具體負責轄區內《條例》宣傳工作。
2、落實工作規范。《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是一項長期的系統性工程。要建立宣傳信息報送制度,及時反映全區宣傳動態;要建立宣傳臺賬,注意搜集保存相關文件、宣傳畫、宣傳冊等紙介質資料及照片、視頻等影音、影像資料;要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及時做好總結上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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