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材料
時間:2022-06-12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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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部門:
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實踐,是深化“平安余姚”創建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提高公眾的防范意識,危機發生時的自救、互救意識和能力,是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新農村建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因此,應急管理工作必須向基層,特別是農村延伸。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市各鄉鎮、街道開展“應急管理進基層”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完善“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進一步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把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的應急管理工作模式延伸到最基層。結合村(社區)的工作實際,按照先試點、后推開的方法,推進村(社區)一級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提高危機管理和抗風險能力,推進“平安余姚”創建和新農村建設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原則。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其目的是有效預防和及時、科學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提高危機管理和抗風險能力,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必須著力于提高人的素質,重點要提高公眾的應急知識水平和自救能力。
(二)公眾參與原則。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涉及每個家庭、每個人,必須人人參與。要針對全體村(居)民開展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實現全面預警、全民動員,提高應急管理的公眾參與度,提高應急管理的整體水平。
(三)務實原則。基層應急管理工作要結合村、社區的各項實際工作開展。特別是在當前新農村建設中,要結合“小康示范村”、“治安安全村”、“民主法治村”、“文明村(社區)”等各類創建工作,做到相互推動,相互促進。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主義。
(四)先試點、后推開原則。應急管理工作處于初創階段,基層的應急管理更無現成的經驗可借鑒。為此,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先選擇條件較好的1-2個村(社區)進行試點,探索村(社區)應急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積累一定的工作經驗后再逐步推開。
三、工作內容
(一)成立應急管理工作小組。村(社區)要成立負責本轄區應急管理任務的工作小組,一般由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任組長,并在村(社區)相關組織中抽調人員組成。負責本村(社區)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內部明確分工,落實工作任務。同時,要建立村(社區)的應急小分隊,由村委會(社區居委會)負責人任隊長,隊員由村(居)民中的黨(團)員青年、民兵、志愿者等組成,承擔本村(社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對鄰近村(社區)的應急援助工作。
(二)制訂應急預案。根據所在鄉鎮、街道的應急預案體系,結合本村(社區)的實際情況,制訂本村(社區)應對各類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并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指導下適時進行演練。
(三)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按要求把《公眾防災應急手冊》發放到每戶家庭,并組織村(居)民學習;通過宣傳窗、黑板報、廣播、宣傳資料等形式,向村(居)民宣傳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和市、鄉鎮及街道有關預案;通過企業、學校、幼兒園的宣傳教育工作,把應急知識送進家庭;利用文藝演出、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開展防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村(居)民的應急自救能力。
(四)落實避災場所。各村(社區)要根據各自轄區突發事件發生的實際情況,掌握規律,摸準突發事件可能涉及的人數,并據此落實臨時避災場所,一般可利用學校、敬老院、會堂、地下公共車庫等。落實專人負責,配備必要的設施和應急物品。
(五)建立社會安全信息聯絡制度。各村(社區)要落實1名社會安全信息聯絡員,負責收集涉及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有關信息并及時向上報送,必要時快速傳遞到相關的村(居)民戶;負責組織做好相關安全隱患的排摸,向村(社區)應急管理工作小組或上級提供預警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重視應急管理進村(社區)工作,落實1名領導負責抓好這項工作,及時選點,部署相關工作。要求在2007年3月20日前落實試點村(社區),報市政府應急辦內網郵箱(聯系人:洪波,電話、傳真:62702593)。市政府應急辦要加強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聯系溝通,進行必要的指導、督促,與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共同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市直有關部門要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對涉及到本部門的業務性工作,主動參與,上門指導,確保此項工作順利推進。
(二)保障工作經費。應急管理進基層工作必要的經費必須保障,采用“村(社區)籌一點、鄉鎮(街道)撥一點、市里補一點”的辦法解決。提倡節儉辦事,注重實際效果。
(三)及時總結推開。試點是“應急管理進基層”工作的第一步,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要積極探索,爭取試出經驗,多出經驗。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根據試點情況,及時進行總結,逐步在本轄區的各村(社區)推開;市政府應急辦要適時進行調研、檢查,及時推廣各地的成功做法,可以利用召開現場會等形式,在全市推開,確保應急管理進基層工作面上整體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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