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加強科技宣傳匯報材料

時間:2022-10-06 0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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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加強科技宣傳匯報材料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科技信息與科技宣傳工作,促進科技信息宣傳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緊扣中心,服務大局,自主創新,重點跨越”主題,全方位、多角度宣傳推介全市科技工作,提高科技工作顯示度,樹立科技部門良好形象,為xx科技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精神動力和輿論氛圍。

二、科技信息宣傳稿的主要內容

1、本地和上級政府、科技主管部門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領導重要講話、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2、本地產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重點科技項目進展、重大科技成果及社會科技發展的基本情況和重要動態;

3、在科技創新中采取的新思路、新做法、新進展以及在推動科技進步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新舉措;

4、對本地科技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有參考借鑒價值的國內外重要信息;

5、與科技工作相關的重要社會動態、突發事件、社情民意、重要科技指標;

6、上級專門指定要求報送的信息;

7、其它應通過信息渠道反映的各類科技信息等。

三、平臺建設

繼續辦好《xx科技》,抓好xx科技商機網建設。同時,做好向市委辦、市政府辦、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等的信息報送,切實加強與《贛南日報》、xx電視臺、xx人民廣播電臺、xx政府網、中國xx網的交流合作,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科技宣傳作用。

四、目標任務與工作考核

明確科技信息宣傳工作目標和任務,將其完成情況納入市局機關各科(局)及縣(市、區)科技局工作績效綜合考核體系。

1、目標任務。各縣(市、區)科技局、市局機關各科(局)每月上報科技業務、政務信息2-4篇。

2、工作考核。科技信息宣傳工作實行月通報制度,由局信息中心負責統計,并在xx科技商機網或《xx科技》上公布。未按要求完成任務的單位及其相關領導,原則上不能參與本年度系統內評先評優。

3、用稿支付稿酬。縣(市、區)科技局、市局機關各科(局)所發信息稿件,在《xx科技》上刊登的,每篇支付稿酬30元。各縣(市、區)科技局、市局機關各科(局)在完成信息宣傳工作目標任務的基礎上方可兌現稿酬。

4、設立科技信息宣傳工作獎。對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稿件采用多且質量高、社會反映好的單位和個人,在每年的全市科技工作會議上予以通報表彰。市局機關各科(局)在市委辦、市政府辦、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贛南日報》、《中國知識產權報》、《江西日報》、《科技日報》等相關單位刊物及新聞媒體采用的科技信息稿件,按稿酬1:1給予獎勵。重大題材并對推進科技工作發揮重要作用的調研文章,給予200-500元獎勵。與他人合作完成的信息稿件,按人員比例計獎。

表彰獎勵和稿酬由局科技信息宣傳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意見,報局長辦公會審定后執行。獎金由市科技局統籌安排。

五、組織領導

1、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議每年定期專題研究科技信息與宣傳工作。

2、成立xx市科技局科技信息宣傳工作領導小組,由黃隆聚同志任組長,肖國平同志任副組長,各科(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肖國平同志兼任主任,李干洲、林浩、王彥超、李學華、崔健、龔民等同志為局機關科技信息宣傳工作聯絡員。

3、建立健全全市科技信息宣傳網絡。各縣(市、區)科技局要明確一名局領導負責科技信息宣傳工作,確定一名熟悉本區域、本部門業務,熱心宣傳報道工作的同志擔任科技信息宣傳通訊員。請各縣(市、區)科技局于2009年7月10日前將分管領導和通訊員名單報市科技局辦公室。

4、市科技局辦公室負責管理協調和指導全市科技信息與宣傳工作,承擔《xx科技》的編發;市科技局信息中心負責全市科技新聞宣傳、科技信息的采集整理、加工、統計報送等任務,承擔xx科技商機網的基礎建設、運行維護和技術保障、局系統信息化培訓等工作。

六、有關要求

1、單位和個人上報的科技宣傳信息和稿件要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確保質量,做到真實、準確、及時,嚴守職業道德,杜絕弄虛作假。如弄虛作假、信息失實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取消獎勵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信息報送采取統一格式。標題要表述完整,一律由“縣(市、區)+信息”+“——”+“標題”構成,如:“xx縣信息——xx縣科技活動周異彩紛呈”;正文以附件形式報送,文字內容用word格式,圖片必須是jpg格式。

3.稿件電子版統一報送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