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林業工作開展匯報材料
時間:2022-10-22 11: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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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林業局開展林業工作督查工作的要求,現將我縣森林保險工作開展情況、山林權屬糾紛大調處工作開展情況及貫徹落實在會昌縣召開的全市造林綠化管護現場會議精神情況匯報如下:
一、森林保險工作開展情況
(一)基本情況
我縣從2010年開始按照“低保額、低保費、保成本”和“政府推動、政策扶持、市場運作、自愿投保、協同推進”的原則,林業、財政、人保財險公司等部門密切配合,共同穩步推進林業政策性保險工作。根據2009年森林資源二類調查資料顯示,全縣國土面積197.47萬畝,林地面積166.7萬畝,其中公益林面積64.2萬畝,商品林面積102.5萬畝。公益林為全省統保,所以我縣林業政策性保險對象為生長和管理正常的商品林,不分樹種和年齡,商品林火災保險費率統一為1.5‰,林木綜合保險費率為4‰,保險金額2010年和2011年每畝500元,2012年為每畝600元,2013年為每畝700元。2011-2013年,連續三年林木綜合保險投保率為100%,居全市前列。2013年商品林投保面積102.5萬畝,繳納保費114.8萬元,爭取中央和省財政補貼157.85萬元,縣級財政補貼14.35萬元。
(二)主要做法
1、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商品林政策性保險政策性強、牽涉面廣,為切實有效地推進此項工作,我縣林業部門和保險公司,利用電視、廣播等各種渠道,采取印發信件和問答手冊、懸掛橫幅、電視專題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保險政策,基層林業站工作人員還深入到企業、村組和林農家中進行宣講。通過宣傳,使廣大林業生產經營者充分了解商品林政策性保險的目的、意義,增強了保險意識,提高了自愿參保的積極性。
2、明確職責,密切配合。若發生災情,由縣林業局負責及時派技術員對受災地進行查勘,建立受災檔案,提供保險標的基礎信息,參與查勘定損,建立聯合工作機制;縣財政局負責做好保費補貼資金的預算、籌集、撥付、監督管理、結算等各項工作,確保專款專用,保費補貼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并定期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縣支公司負責建立被保險人檔案管理制度,確保保費及時撥付,理賠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并建立林業政策性保險賠償資金收付存制度,將保險賠償資金的支付情況錄入檔案。協調小組負責各單位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3、資金扶持,政策推動。一是按照財政補貼要求,縣財政給予了5%的保費補貼。二是安排一定的工作經費。支持相關部門開展保險的宣傳服務、檢查指導以及理賠勘驗等工作。三是為鼓勵投保戶下一年度積極續保,甚至擴大投保面積,采取了無賠償優待的措施,即對當年續保時上年無發生火災賠償的按年度實交保費給予10%的費率優惠,連續2年無發生火災賠償的按年度實交保費給予20%的費率優惠,以此類推,最高優惠至30%。四是考慮到我縣大多林農經營面積較小,為了調動其積極性,取消了10畝免賠面積的條款。
4、貼近林農、便捷服務。我縣在開展商品林政策性保險工作中,以貼近林農為宗旨,提供簡便快捷的投保與理賠服務,對辦理投保交費和理賠工作作了明確規定,要求林業站負責具體業務,林農只要到當地鄉鎮林業站登記后即可辦理有關投保手續,大大方便了林農投保。為了及時賠償損失,要求林業局和保險公司提供上門服務。發生災情,縣林業部門和保險公司須主動在第一時間進行現場勘查,并迅速理賠到位。
5、創新機制、擴大成效。在開展商品林政策性保險中,我縣大膽探索,不斷創新和建立各項機制。結合我縣林情,一是實行商品林統一由林業協會、縣上寨林場、含湖林場和蔡陽林場為投保人向人保財險支公司集中投保的形式(加入協會的由林業協會統保,未加入協會的由林場統保)。各單位和林戶投保由林業協會或各林場造冊投保,各單位和林戶交納部分由各林場代為墊付,再由林場向各單位和林戶按標準收取。二是建立續保優惠制度。對無發生森林火災的種植戶,在續保時給予保費下浮優惠。三是建立客戶回訪制度。保險公司緊密保持與客戶的長期聯系,傾聽投保人的意見和建議,做到提前介入,服務上門,及時掌握動態,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提供更加優質服務,從而贏得了客戶信賴。
6、控制風險,重在預防。保險的費率與風險成正比。減少森林火災,是實現森林火災保險低費率的重要措施。為此,我縣在開展火災保險工作中進一步強化防火管理,采取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嚴格野外用火管理、加大縱火失火行為打擊力度、建立健全防范網絡、加強森林防火林帶及防火隊伍建設等,切實減少火災發生。
實行全縣商品火林災保險和林木綜合災害保險,是我縣認真貫徹中央林業工作會議和省委、省政府林業政策性保險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林權制度配套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心系林農、改善民生、為民辦實事的具體行動的體現,是建設生態、推進我縣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我縣將進一步開展林業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進一步化解森林經營風險,有效調動社會特別是林農投資造林育林的積極性,同時拓寬保險業服務領域、優化業務結構、培育新的業務增長點,切實實現保險業務發展與林業改革發展的“雙贏”。
二、山林權屬糾紛大調處工作
我縣于3月22日收到《全市集中開展山林權屬糾紛大調處工作方案》后,十分重視,當日縣委書記陳陽霞同志親自主持召集縣委、政府有關分管領導布置山林糾紛大調處相關工作。現將我縣近期開展林權糾紛大調處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1、領導高度重視。根據全市關于集中開展山林權屬糾紛大調處工作的統一部署,我縣高度重視,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在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議上親自部署山林權屬糾紛大調處工作,要求各有關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將山林權屬糾紛大調處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的政治工作來抓牢抓實。
2、召開縣級動員大會。3月30日,我縣由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長廖新宇同志主持由林業、信訪、森林公安、法制、公安、各鎮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山林權屬糾紛大調處工作動員大會,動員大會對大調處工作進行了全面動員和部署,明確了方法步驟,提出了目標要求。
3、強化組織領導。4月1日,縣政府下發了《縣集中開展山林權屬糾紛大調處工作方案》,成立了縣山林權屬糾紛調處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職責,落實了責任。各鎮也相繼出臺了工作方案,并迅速組織精兵強將對該項工作展開拉網排查調處。
4、舉辦縣級調處人員培訓班。4月10日,我縣舉辦了為期一天的林權糾紛調處培訓班,各鎮分管領導、林業工作站站長及調解員、林場場長、縣山糾辦、林權管理服務中心調解員和縣林業局股級以上干部等50余人參加了培訓班。培訓班上,市林業局林權糾紛資深調解專家高級工程師和市檢察院三級高級檢察官張小康同志分別就林權糾紛調處和預防職務犯罪進行了授課。
5、發放編印資料。我縣領取和購買了市編印資料印發《市山林權屬調處政策法律匯編》共計500冊,編印《縣山林權屬調處政策法律匯編》1000冊,下發至各鎮村工作人員。
6、建立林權糾紛臺賬。根據目前排查情況建立了林權糾紛爭議臺賬,我縣現有未調處糾紛13起,其中跨縣2起,縣內11起。截止目前,已協商調處結案5起,1起已政府裁決,其余7起已啟動調處程序。涉林信訪件3起,其中1起當事人未書面提出,2起已啟動調處程序。
7、加強信息調度。縣林業局安排專人編輯和報送信息,建立了信息報送郵箱和縣林權糾紛調處QQ群(QQ號),及時交流和報送林權糾紛大調處工作信息。
8、加強部門協調配合。為了更好地抓好涉林糾紛調處工作,縣林業局加強了股室間的調配,各股室間特別是林權管理服務中心和山調辦的人員、資源在分管領導的統一調度下可視工作需要靈活運用和調配。股室間的統一調配大大充實了調處力量,提高了糾紛調處的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對本轄區范圍內的林權糾紛繼續進行排查,建立臺賬,邊排查邊調解。
二是進一步加快調處進度。將排查出的糾紛由包案領導牽頭加快調處進度。
三、貫徹落實全市造林綠化管護現場會議精神情況
(一)迅速傳達會議精神。會議召開后,我縣林業部門于6月18日召開了全縣“發展生態產業,建設森林城鄉”工作管護會議,會議傳達了6月14日在會昌縣召開的全市造林綠化管護現場會議精神,會議由縣林業局長主持,縣政府副縣長出席并部署我縣下一步造林管護工作。會上,下發了《關于做好造林苗木管護工作的通知》。
(二)強化督查工作。為全面摸清全縣2013年度山上、山下營造林和花卉苗木基地建設情況,縣政府擬于在6月26日起至7月10日開展2013年度營造林督查工作。此次督查的將按照《省營造林實績檢查辦法》對各造林類型實地逐地塊檢查造林面積、成活株數、造林成活率、造林合格面積和苗木管護工作情況。督查成果將作為各鎮、各有關單位年終考評依據。
(三)進一步加強營造林撫育管理。目前正在全面開展擴穴撫育,進行除草、擴穴、培土,清理死亡林木,并及時補植補造,并完成了景觀大苗草繩繞樹、輸營養液。同時,對低洼積水地段進行了開溝排水,松土、清雜、鋤草、抹芽、施肥、防止病蟲和人畜危害。
目前,我縣林業工作在省、市林業主管部門的正確指導下,各項工作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并取得了一定成績。下一步,我縣將按省、市林業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進一步抓好林業各項工作,抓重點、抓落實,確保林業各項工作保質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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