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納稅申報材料
時間:2022-03-17 04:55:00
導語:市納稅申報材料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受理部門
*市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各分局;
*市各區、縣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各區、縣分局。
二、受理部門職責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受理審核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
三、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章。
四、受理對象
(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五、辦事程序
(一)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在稅法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遞交納稅申報表。
(二)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并根據不同情況相應報送下列有關證件、資料:
1、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2、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
3、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4、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5、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三)扣繳義務人辦理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時,應當如實填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并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合法憑證以及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四)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并審核各種納稅申報表,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報告表及其附表的數據勾稽關系是否正確。
六、辦事時限與辦事結果
(一)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并進行初審,同時按初審結果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開出稅款繳款憑證,保留事后稅務檢查權。對不按規定申報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要求其重新申報。
(二)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應進行審核,作出是否批準延期申報。
(三)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以及其它情形的,主管稅務機關應依法核定其應納稅款。
- 上一篇:淺析融資成本分析和融資決策
- 下一篇:論民營企業融資難原因及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