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征文”三
時間:2022-10-22 0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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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檢察工作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體現社會主義法治內在要求的一系列觀念、信念、理想和價值的集合體,是指導和調整社會主義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的方針和原則。其基本內涵可以概括為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等五個方面。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這五個方面相輔相成,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一、法治理念是與社會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現實狀態相適應的。
法治理念是一種觀念的東西。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中法律制度決定著法治理念。這是就法治理念形成的主要內容而言的。同時,法治理念還受民族發展過程的習慣、信仰和其它國家的觀念的傳入等影響,反過來,法治理念還影響著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以及民族的生活習慣乃至經濟基礎。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對外開放的深入,使得我們的視野開闊了,不同社會的法治理念交織在一起,孰是孰非,孰優孰劣,哪一個可用,哪一個不可用,哪一個可以現在用,哪一個可以將來用,等等,這些就需要我們用冷靜的情緒,平和的心態,科學的發展觀,以有利于社會穩定,有利于社會發展,有利于推進全社會的法治建設進程,有利于人民當家坐主為原則,細致辨別,漸進實施。也正是在社會不斷發展,我國不斷融入國際社會中,在與全人類所創造的文明成果進行比較過程中,我們才發現我們有執法理念上存在執法不公、執法不文明、執法不嚴格、執法不規范,重打擊犯罪,輕保護人權;重實體,輕程序;重嚴格執法,輕文明辦案;重法律效果,輕社會效果;重辦案數量,輕辦案質量;重思想說教,輕規章制度制約。
二、檢察工作中應當樹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一)樹立正確接受黨的領導的理念
在檢察工作中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決定的。我們要作到,一要堅持重大決策、部署向黨委匯報,重要情況、重大案件及時向黨委請示,確保檢察工作的正確方向。二要切實把黨委提出的有關精神落實到具體執法工作中,確保檢察工作符合刑事政策,使執法服務于黨的領導和社會穩定。三要積極貫徹落實黨委布置的各項專項活動,積極配合黨委的執法檢查工作,并根據相關的意見精神不斷改進自身的工作。
(二)樹立保障人權的理念
公民的人身自由、生命、財產等基本人權,是我們執法者必須保護的。我們要牢固樹立保障人權的觀念,在刑事訴訟中要作到:一是樹立無罪推定觀念。不枉不縱,是執法的理想追求。二是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權。三是重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無罪辯解。四是堅持不起訴聽證制度。被不起訴人可以要求起訴,檢察官應當尊重被不起訴人的程序選擇權。五是嚴肅對待被告人的翻供現象,特別要注意充分聽取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見。六是確立和貫徹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堅決把以刑訊逼供、誘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證據排除在指控犯罪和定案的證據之外。七是加強對辦案工作中侵犯人權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和責任追究,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三)樹立程序正義的理念
堅持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一要樹立程序優先的理念。要把維護法定執法程序,作為“規范執法行為”的重要內容來抓,以此來促進執法,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二要加強接受監督制約的自覺性。既要切實加強內部辦案監督制約機制,又要逐步完善以人民監督員制度為主的來自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制約,讓檢察權始終處于有效的監督制約之下。三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對違法違紀行為的追究和賠償制度,提高辦案干警的責任心,促使其更慎重地按規定的程序履行職責,防止錯案的發生。
(四)樹立文明執法的理念
文明執法,直接決定著檢察機關的社會形象和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地位,關系檢察事業的長遠發展。要加強檢察職業道德教育,弘揚檢察職業精神,切實落實從嚴治檢的要求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改進檢察隊伍的紀律作風。要堅持法治與德治并重,克服特權思想,以人性化的方式對待案件當事人,充分體現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執法的人文關懷。要善于和正確運用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方法,努力做到及時化解矛盾、消除糾紛,努力減少和消除社會對抗,促進社會穩定。
(五)樹立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的理念
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是統一的,法律效果決定社會效果,社會效果通常反映著法律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是司法工作政治性的突出表現。檢察機關服務大局,最根本的著眼點就是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做到既要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又要立足于穩定社會,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要正確處理和合理兼顧國家、社會和公民三者之間的關系,樹立多元平衡的價值觀,擯棄一元片面的價值觀。要把握好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嚴重擾亂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瀆職犯罪必須嚴厲打擊,對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小、犯罪情節輕微的,區分不同情況,依法從寬處理。對檢察機關不立案的署名舉報案件和群眾對處理結果不滿意的案件,要耐心做好解釋、息訴工作,避免群訪、鬧訪現象的發生。
(六)樹立執法為民的理念
檢察干警要始終不渝地把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檢察工作永恒的價值追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檢察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執法公正、一心為民。要進一步強化公仆意識,本著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執法,運用法律手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辦好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每一個案件。要以為人民群眾辦實事為根本,把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工作出發點,從群眾看得見、感受得到的具體事情做起,努力把群眾最關心的事辦成群眾最滿意的事。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活動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使廣大人民群眾更加理解和支持檢察工作。
(七)樹立辦案質量優先的理念
數量是質量的載體,質量是數量的靈魂。沒有數量,質量就無從談起;沒有質量,數量便沒有意義。要正確處理案件質量與案件數量的關系,通過辦案質量來體現公平正義,來體現服務大局。一方面,必須重視“量”的穩步上升,加大檢察執法辦案的力度。要承擔起法律賦予的職責,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大查辦職務犯罪的力度,加強對各種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另一方面,要堅持以質量為本,堅決克服和糾正“湊數案”、“關系案”,逐步建立案件質量管理機制,依靠制度確保案件質量。要注意分析總結所辦的冤錯案件,從中汲取教訓,杜絕重復犯歷史性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