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村土地矛盾要求

時間:2022-09-16 0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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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決村土地矛盾要求

針對我縣當前農村土地形勢,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會議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妥善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問題若干意見的通知》黑政辦[2008]17號)及全省農村信訪工作的精神。特制定東寧縣處理農村土地矛盾糾紛的幾點要求

一、健全信訪制度,規范農村信訪工作。

注重和加強信訪工作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設,全縣各鎮要結合農村工作的實際。要依據《黑龍江省信訪條例》全省農委系統逐級上訪、分級受理暫行辦法》信訪荼崗位責任制》全省農委系統領導接待日制度》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度》信訪工作后進單位重點管理暫行辦法》文明接待制度》等法律、法規、規定,健全相應的農村信訪制度。明確“逐級上訪、分級受理”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原則,形成依法解決農村信訪問題的良好局面。

二、組建仲裁機構,建立管理新機制

迅速啟動農村土地“三級管理、兩級仲裁”的管理機制,全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依法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問題,要相繼組建縣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由縣農委、經管總站、司法局有關人員組成;組建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由各鎮政府、經管中心、司法所等有關人員組成;組織縣、鎮仲裁員進行一次培訓。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應由縣經管總站、鎮經管服務中心、村土地管理小組三級管理。

三、嚴格執行政策,確保落實好“三包一保”責任制

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處理農村土地信訪問題時,堅持按法律、法規、政策處理農村土地信訪問題。要牢固樹立政策觀念和法制觀念,堅持按黨在農村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回答和解決群眾提出的問題,滿足群眾的正當要求,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解決土地糾紛問題時,要嚴格按政策辦事,對在政策范圍內能夠解決的土著居民地糾紛問題,要盡快給予解決對政策把握不準的要逐級向上請示匯報,正確解讀政策,防止執行政策出現偏差。因此,各鎮要成立處理土地矛盾糾紛領導小組,由書記或鎮長擔任組長,確定一名副職領導具體負責,其它領導負責包片,實行領導包案件、包查辦、包結案、保穩定的三包一保”責任制,鎮干部負責包村。處理農村土地矛盾糾紛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每一起信訪事件,都應當根據《黑龍江省信訪條例》和《東寧縣農村土地矛盾糾紛信訪工作流程》進行處理,都要有詳細的筆錄檔案,要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并在三十日內為信訪人出具《處理決定書》如過期不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縣農村土地糾紛化解工作小組在受理上訪土地矛盾糾紛案件時,必須讓上訪人出具鎮級《處理決定書》并在三十日內,提出復查意見,并給信訪人出具《復查意見書》如沒有鎮級出具的處理決定書》原則上應將其退回所在鎮重新處理。

四、開展解決農村土地問題會戰,切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農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落實黨的農村政策,土地是農民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最根本的落實土地政策;保護農民的根本利益,最重要的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因此,不論二輪土地承包采取什么方式,現在都不能對已經形成的土地承包關系進行大的調整,絕不允許打亂重分。解決出現的農民土地承包糾紛問題,必須在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解決農村土地矛盾,不能只在土地上打主意,也要提倡在土地之外探索解決問題的辦法。所以,明年三月份前,要集中精力摸清各種土地矛盾糾紛問題,根據出現的情況,制定解決土地糾紛問題的預案,分類提出妥善解決土地糾紛的具體意見和辦法,明確工作目標、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把群眾的信訪問題及時、就地、依法解決在基層,確保妥善解決農村土地糾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