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分析檢查報告
時間:2022-04-13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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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和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安排部署,現提出法制辦領導班子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分析檢查報告。
一、近年來我辦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概況
20*年3月,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實施意見》后,根據《綱要》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基本要求、基本任務和主要措施,法制辦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提出了貫徹落實《綱要》的《指導意見》和《五年規劃》,以政府文件印發施行,有目標、有計劃、有重點地推進依法行政的各項工作。五年來,特別是今年2月自治區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后,我們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學習和宣傳,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加大督促和檢查力度,做了大量扎實有效的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全區依法行政工作體制基本理順,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普遍健立,政府職能進一步轉變,管理機制不斷創新。20*年《行政許可法》出臺后,按照國務院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認真組織對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和行政許可事項、依據進行全面審核清理,對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屬67個部門(單位)實施的621項行政許可事項,分九批向社會進行了公告,有112項行政許可事項被公布取消,有25項行政審批項目改變管理方式,由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自律管理,推進了管理方式改革和創新。20*年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頒布后,在全國率先研究制定了政務公開方面的政府規章,全區政務公開工作深入推進,政務透明度大大提高。行政執法責任制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行政監督職能不斷增強。各級行政機關、行政執法人員和領導干部的法律素質明顯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依法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進一步增強,提升了政府的權威和公信力,為我區的改革、發展和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認真抓好《綱要》和《決定》的貫徹落實,努力推進依法行政。根據努爾主席“必須堅持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我們會同編辦、財政廳、監察廳組成聯合調研組,于2008年3月23日至7月15日,對15個地州市、24個縣市(區)政府和35個行政執法部門,貫徹落實《綱要》和自治區市縣政府依法行政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情況進行全面調研,形成了有問題、有分析、有對策、有建議的調研報告,為今后更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全面推進自治區的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據。
(二)以促進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出發點,堅持科學民主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政府立法工作始終堅持以人為本,貫徹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堅持數量控制、質量控制和效率控制,我們認真落實年度立法計劃,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堅持群眾路線,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制度建設質量,積極推進立法后評估和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工作,增強立法工作的科學性、前瞻性和計劃性,重視立法前調研論證工作,堅持理論對實踐的指導性,積極開展法制課題研究。五年來,共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地方性法規45件,制定頒布政府規章62件。其中,有關改善民生、保障公民權利和人身財產安全的主要有:《實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辦法》、《實施<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修訂)、《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修訂)、《優待老年人規定》、《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實施<道路安全法>辦法》、《實施<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辦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暫行辦法》、《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辦法》等;有關保護生態環境、節約能源資源的主要有:《城市排水管理辦法》、《實施<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辦法》、《實施<節約能源法>辦法》、《環境保護條例》(修訂)、《塔里木河流域水資源管理條例》(修訂)、《耕地占用稅實施辦法》、《電力設施保護辦法》等;有關加強社會管理、完善規范社會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主要有:《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專利保護條例》、《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民營科技企業條例》(修訂)、《酒類管理條例》、《發展個體私營經濟條例》(修訂)、《價格監測管理規定》、《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細則》(修訂)等;有關完善監督制約機制、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主要有:《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行政執法監督辦法》、《實施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行政處罰聽證實施辦法》、《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辦法》、《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監督規定》等;有關實施科教興國發展戰略思想,注重加強對人才培養方面的主要有:《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實施〈義務教育法〉辦法》等。這些法規、規章的出臺對于鞏固我區改革開放成果,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可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
(三)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為切入點,認真做好執法監督各項工作,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大力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執法程序、落實執法責任、加強評議考核、理順執法體制。嚴格實行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全區8萬余名行政執法人員實行了持證上崗、亮證執法。自治區人民政府對本級行政執法主體及執法依據進行梳理,分三批共核準確認了233個自治區級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其中行政機關58個、授權組織149個、委托組織26個),自治區區級機關共梳理出行政執法依據2622件,行政執法職權5801項,基本理清了行政機關的“權力清單”。制定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標準(暫行)》,組織各地各部門每年通過自查、評查和抽查的形式開展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進一步規范了行政執法行為,提高了行政執法效能。制定了《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地方三級備案審查工作示范體系,州、市(地)政府(行署)確定22個政府部門和11個市縣法制機構為規范性文件備案工作示范單位。“四級政府、三級監督”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機制初步形成。20*年5月至2008年11月,共收到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和自治區級行政機關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1235件,經審查予以備案登記的1181件,暫緩登記的4件,不予登記的90件。受理有關機關、組織和人民群眾反映違法行政行為28件,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四)以維護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為落腳點,認真履行行政復議法定職責,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社會矛盾、解決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制定了《自治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工作規則》,推廣使用了行政復議信息報備管理系統。20*年以來,我辦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81件,依法受理68件,占38%,依法撤銷7件,占4%。通過行政復議,及時有效地化解了行政爭議,緩解了社會矛盾,維護了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五)以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意識為目的,積極開展政府法制宣傳培訓工作。政府法制宣傳是政府法制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承擔著宣傳依法行政、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重要任務。加強政府法制宣傳,是政府法制工作的內在要求,也是建設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我們充分發揮職能優勢,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創新了政府法制宣傳的體制和機制。近幾年共承擔《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行政許可法》、《物權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國家賠償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的授課達千余場次,培訓行政執法人員達數萬人次;翻譯和印制了自治區法規規章匯編及《行政執法人員基本法律知識培訓手冊》;改版創新了“新疆政府法制網”;提高了《新疆政府法制》期刊和《政府法制信息》的辦刊質量和層次,為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法治氛圍。
(六)以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為己任,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的作用。隨著政府依法行政進程的加快,全社會和公民法制意識的逐步提高,政府涉法事務逐年增多,我們認真履行職責,承辦政府涉法事務,近年來辦理或參與各類訴訟、涉法征求意見和咨詢、企業改制、群眾上訪等事項共計千余起,充分發揮了政府法制機構在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為政府領導排憂解難,為人民群眾和企業及有關組織保駕護航,為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通過此次學習實踐活動,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我區政府法制工作與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諸多不足,突出表現在以下九個方面:
(一)依法行政意識亟待提高,政府法制建設急需加強。一些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有些領導干部法律素養還不高,法律思維能力不強,不善于甚至不愿意用法制手段應對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政府法制在政府工作中基礎性全局性地位作用的認識還很不夠,僅僅把政府法制工作和法制機構定位為參謀和助手,也就是“師爺”的角色,而沒有被擺到推進依法行政的“推手”和“主力軍”的位置;在不少地方,法制機構甚至被當做“救火隊”,“不出問題的時候,誰也想不起你,出了問題肯定第一時間找到你”;還有些地方的法制機構經常被安排一些與本職工作無關的臨時性任務,“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二)依法行政工作進展不平衡。《綱要》提出:“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的貫徹國務院綱要的《指導意見》,從八個方面確定了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35項主要任務,并明確規定了貫徹落實這35項任務的牽頭或者協同部門,同時強調各級人民政府和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要加強領導,切實擔負起貫徹落實《綱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從兩次調研的情況看,我區的依法行政工作與《綱要》確定的目標有很大差距,地區之間、部門之間工作進展很不平衡,特別是一些基層行政機關不依法決策、不依法辦事的問題還比較突出,依法行政工作呈自上而下逐級遞減趨勢,對依法行政“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并非個別現象,十年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任重道遠。
(三)依法行政制度建設不完善,落實力度不夠。雖然大多數地州市縣政府和部門都按照《綱要》的要求,建立了科學民主決策、行政執法責任、評議考核、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領導干部學法等制度,但制度建設質量不高,有的只是做作樣子,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同時,重制度建設、輕制度落實現象普遍存在,特別是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形同虛設。
(四)立法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社會利益格局深刻變化,政府立法工作如何平衡和正確處理各種利益關系,做好協調工作,難度越來越大。
(五)行政執法行為需要進一步規范。一些行政執法部門特別是基層,重復執法、交叉執法、多頭執法、執法力量分散的現象仍然存在,執法擾民與執法缺位并存;執法權力與利益掛鉤、與責任脫鉤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以權謀私的腐敗現象仍時有發生。
(六)對行政行為的監督尚需強化。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制度和機制還不夠完善,行政機關內部的層級監督、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監督的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監督的聯動機制尚未形成;現有的一些監督制度、制約機制也還沒有很好地運作起來,監督作用尚未得到有效發揮,違法的或者不當的執法行為還不能及時得到糾正;規范性文件在制定過程中未經法制機構審查把關,違法、不當文件仍然存在,距“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政府通過行政復議解決行政爭議的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七)對依法行政的考核亟待加強。對依法行政缺乏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和具體辦法,重發展、輕法治,經濟發展與依法行政“兩張皮”的現象在一些地州市縣和部門還比較突出,特別是一些領導干部把依法行政與經濟發展對立起來,一談經濟發展,就不顧法律約束,擅闖法律“禁區”。
(八)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工作與指導依法行政實踐的要求差距很大。我區政府法制理論研究無論是“面”上的整體推動,還是“點”上的專題研討、理論提升,均處于較低水平,業務交流、理論研討的形式還比較單一,研究成果匱乏,與指導依法行政實踐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
(九)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與所承擔的職責任務極不相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貫徹落實綱要的《實施意見》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指導意見》對貫徹落實《綱要》分解的八個方面35項任務中,確定由政府法制機構牽頭的工作有10項,協同的工作有14項;另外,確定由政府辦公廳牽頭需要法制辦參加的工作有6項,總數合計為30項,占全部任務分工的85.7%。按照國務院規定,政府法制機構作為本級政府依法行政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隨著依法行政各項工作的逐步向前推進,任務越來越繁重。而我區的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在全國處于落后地位,自治區法制辦是目前全國僅有的6個副廳級法制辦之一,在全國省級法制辦中內設處室、人員編制、業務經費、交通工具等是最少的;地州市縣特別是縣級政府法制機構的設置、人員配備、人員素質和經費保障問題更加突出,與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極不相應。各級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對我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向前推進的制約日漸突出。
此外,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同志們還就加強干部的培養、交流、輪崗,支部建設、發展新黨員等涉及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的工作,以及加強與外部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協調,充分發揮班子合力等內部管理和自身建設方面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三、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經過領導班子成員深入地研討,認為調研中反映出的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進程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我區全社會的法治意識還不夠強,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基礎和核心的認識還不到位,對政府法制在政府工作中的基礎性、全局性地位作用的認識不夠以及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任務繁重、時間緊迫等外部因素,也有法制機構自身努力不夠,特別是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情況交流職責的履行還很不到位等自身因素。自身因素主要表現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領導班子政治理論學習不夠系統,業務知識的學習尚不夠扎實。對于政治理論的學習,尤其是對科學發展觀的深刻內涵、精神實質和根本要求的學習理解還很浮淺,淺嘗輒止,比較注重實用性,系統性不夠,工學矛盾處理得還不夠好;業務知識的學習不夠刻苦,慣性思維不同程度地存在,對業務知識特別是新理論、新知識的學習不夠系統深入,刻苦鉆研業務的精神不足。
(二)科學發展觀全面、協調、可持續的基本要求和統籌兼顧的根本方法,在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體現還不夠充分。領導班子對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困難準備不足,思想上有畏難情緒;缺乏大膽探索、超前謀劃的創新精神,特別是在想大事、謀大局、做大文章方面下的功夫和力氣還不夠,對全疆政府法制工作的整體推進抓得還不夠緊,狠抓落實的力度還不夠;在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干部培養任用和待遇等方面雖然做了一些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與干部職工和基層的期望還有很大差距,需要做的工作還很多,難度也很大;工作中被動應付多,主動適應少,在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動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方面還要進一步加強;對基層工作的督促指導還很不夠,依法行政推進工作進展不平衡。如何按照全面協調可持續的基本要求和統籌兼顧的根本方法,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區的依法行政工作,是我們班子應當認真研究并切實抓好落實的重大課題。
(三)以人為本核心的體現還有差距,工作作風需要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不夠扎實,與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嚴格管理、大膽管理、批評與自我批評特別是開展批評方面尚需進一步加強;對干部職工在政治上關心、工作上幫助、生活上體貼做的還不夠細致周到。
(四)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方面還有待加強。積極探索和把握新形勢下黨支部工作的新規律、新特點還不夠,在加強黨支部組織建設、貫徹落實“”制度和發展吸收新黨員、培養入黨積極分子方面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
我們將以此次學習實踐活動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對科學發展觀的理解,求真務實、群策群力,不斷提高推動我區政府法制工作科學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對查找出來的問題,不回避、不推諉,將認真進行整改,并在學習實踐活動第三階段將整改方案向群眾公布,真誠地接受群眾的監督。
(一)今后努力的方向主要是:
1.進一步加強科學發展觀重要論述和業務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領導班子的理論素養、政治素質和綜合能力,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領導水平。一是進一步提高對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重大意義的認識,深刻理解科學發展觀的深刻內涵、精神實質和基本要求,切實解決對政府法制工作要不要科學發展、能不能科學發展、怎樣科學發展,政府法制工作如何適應科學發展的要求,如何充分發揮政府法制在政府工作中的基礎性全局性地位作用等重大問題的認識,并在班子中形成共識,團結帶領全辦同志乃至全疆政府法制工作人員,開拓進取,努力工作,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進程中,充分發揮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的職能作用,使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真正成為統一思想、凝聚人心、增強活力、創新工作的強大武器。二是要努力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現代科技、法律、金融、文化、歷史等方面的知識,尤其是政府法制業務知識,全面提高理論素養、知識水平、業務本領和領導能力。三是大力弘揚理論聯系實際的馬克思主義學風,把向書本學習與向實踐學習統一起來,把學習與工作統一起來,用科學觀發展觀指導實際工作,努力在實踐中掌握新知識,積累新經驗,增長新本領。
2.進一步加強班子自身建設,發揮堅強的戰斗堡壘作用。進一步完善分工負責制,落實責任,加強考核。要進一步加強對現有領導干部執政能力的培養,要結合履行公開服務承諾活動的開展,強化黨員領導干部的服務意識,著力提高政治、業務素質,以此堅持和加強支部和班子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抓好法制辦各項工作的落實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3.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加強黨性修養,認真履行職責,轉變服務理念,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效能,認真整改,狠抓落實。對調研中反映出的問題中屬于業務工作、法制辦自身能夠解決的一些具體問題,將結合年終總結和明年的工作安排,進行認真研究,盡快予以解決;對目前解決有困難的,將拿出具體方案,制定具體措施,逐步加以解決;對其中應當由各地、各部門解決的問題,我們將加強督促指導,協調、幫助其解決;對于單靠法制辦的力量無法解決的問題,我們將積極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和辦公廳匯報,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總之,要立足自身,把握輕重緩急,找準主要問題和問題的主要方面,結合職責任務和服務承諾,在深入上下功夫,在行動上見實效,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實,確保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具體的整改措施是:
1.創新依法行政推進機制。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縣市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要求,盡快組織有關處室和人員研究制定自治區的實施意見和貫徹落實《綱要》今后五年的工作規劃,以及依法行政考核標準、辦法,報政府研究決定并下發執行,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進程中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的作用。
2.創新政府立法工作機制。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研究和把握立法規律,統籌考慮城鄉區域、經濟與社會、人與自然以及對內改革和對外開放等各項事業的發展,把體現科學發展要求、有利于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反映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方針政策和經驗制度化、法制化。在繼續加強經濟調節、市場監管方面立法的同時,更加注重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等方面的立法,確保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協調發展。把“以人為本、立法為民”貫穿于政府立法的全過程,進一步完善立法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公開征求意見等制度,推進民主、公開立法。強化政府法制機構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導作用,探索建立立法后評估制度,通過全面、系統、客觀的評價,發現立法工作的不足,并予以修改、完善,切實解決立、改、廢相脫節的問題,提升政府立法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維護法制的嚴肅性。
3.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加強與審計、監察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聯動監督機制,提高監督效能。著力推進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認真做好行政執法職權核準界定公告的后續工作,進一步推進行政執法公開透明運行。研究開發行政執法證件管理系統,推進行政執法證件信息化建設,提高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水平。繼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機制,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強化監督,保障規范性文件合法適當。
4.創新行政復議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行政復議法》和《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堅持以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最終目標,努力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創新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和解、調解、聽證等手段辦理案件,努力實現定紛止爭,案結事了。
5.創新法制教育、培訓和交流機制。一是強化對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的培訓考核,實行統一教材、統一命題、統一試卷、統一標準,切實提高培訓質量;二是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對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的學習培訓,增強各級政府貫徹落實《決定》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積極營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圍。三是通過組織考察、舉辦培訓班或召開經驗交流會的方式,加強聯系,促進交流,提高各級政府及政府各部門法制機構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綜合能力。
6.創新政府法制理論研究機制。一是申請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專項經費,擬定研究課題,組織進行理論研究,建立激勵機制,對具有實際指導意義和作用的研究成果予以獎勵;二是充分利用大專院校及機關專業特點,密切結合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廣泛發動專家學者及熱愛政府法制理論研究的人員開展課題研究;三是大力開展學術交流活動,加強重大課題研究的領導,創建政府法制理論研究長效機制,拓寬理論研究成果的推廣和轉化渠道。
7.創新機關管理機制。按照創建學習型、服務型、效能型、法治型、廉潔型“五型機關”的要求,建立共識共勉共行機制,加強機關規范化建設。強化十種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廉政意識、法治意識、信用意識、機遇意識、協作意識、超前意識、爭先意識、創新意識。推行一系列新的制度,即制度化的辦務會議制度、一月工作安排督查制度、季度工作部署總結制度、工作督辦函和工作溝通制度、考勤請銷假制度、領導交辦事項匯報制度、信息上報制度、績效考核制度,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內強素質,外塑形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強、作風正、業務精的政府法制干部隊伍,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不斷開創我區政府法制事業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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