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省交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8-01 04:29:00
導語:關于加強省交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市州交通局(委)、廳直各單位、各重點建設項目指揮部(公司):
為了規范交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解決交通建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難題,維護農民工合法利益,建立預防拖欠的長效機制,促進交通建設市場健康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認真貫徹落國務院、省有關文件精神。
按時、足額地發放交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各相關單位要從搞好“三個服務”,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建設部《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省政府批轉的《省建設廳等部門關于預防和制止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與勞動者工資的若干意見》、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建設廳《關于在建筑業企業建立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將農民工工資支付作為交通建設日常管理的重要工作來抓,保護農民工正當權益,保證交通建設順利進行。
二、進一步明確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
要嚴格按照“用工單位負直接責任,總承包(施工)單位負全面責任,項目業主負責督辦落實,行業管理部門全面監管”的原則,處理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各項目業主應按照合同條款及時進行計量支付,施工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對存在勞資糾紛的,總承包(施工)企業要及時通過協商和司法程序予以妥善解決。項目業主應及時督促用工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對用工單位確實不能及時支付的,項目業主應進行代付,代付產生的損失由總承包(施工)企業和拖欠的用工單位承擔。
三、建立農民工工資支施工付企業保障制度
按照湖北省《關于在交通、水利、鐵路等行業建立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的通知》要求,督促施工單位交納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
根據項目管理實際,修訂完善相關合同條款,在合同條款中應明確規定農民工工資支付條款,明確承包人的責任和義務以及違約處罰措施。
*年3月份以后招標的建設項目,應修改履約保函的內容,將拖欠農民工工資作為嚴重違約行為在保函中予以明確;有條件的項目可以試行專門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
嚴格計量支付管理,在計量支付中應根據用工情況,劃出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農民工工資專款,專項支付,不得挪用。
四、加大對拖欠企業的處罰力度
由于政府投資項目業主原因造成拖欠,社會影響惡劣的,對項目負責人進行行政處分;由于企業投資項目業主原因造成拖欠,社會影響惡劣的,要根據有關協議進行處理。
對于拖欠農民工工資超過30萬元的施工企業給予通報批評,并降低其信用等級;拖欠農民工工資金額超過40萬元,并且屬惡意拖欠的,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設市場一年以上投標資格。相關責任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設項目業主要加強日常巡視檢查,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經營,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對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隨意延長工作時間、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在重大節假日前夕,拖欠矛盾較多的時期,要組織專門力量,抓好專項檢查。
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項目業主要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設置舉報投訴信箱,加強舉報投訴接待力量,做好對舉報投訴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對舉報投訴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做到發現一起,及時查處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