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培養(yǎng)資金申請通知
時間:2022-08-28 0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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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學術和各市(州)人事局、省級部門、中央在川單位主管(代管)部門、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人選所在單位:
根據(jù)《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yǎng)資金管理使用試行辦法》(川人發(fā)〔1998〕22號)的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開展*年度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yǎng)資金申請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在管理期內(nèi)的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人選。
二、申請類別及額度
資金資助分為重點資助和一般資助兩類。
(一)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重點資助:
1.主持或主要承擔省部級及其以上重大項目或高、新技術項目,其工作經(jīng)費短缺的;
2.對本學科、專業(yè)的前沿性課題或新興、交叉學科、專業(yè)進行探索性研究,有可能取得重要成果需要資助的;
3.其它開展有發(fā)展前景的學術、技術工作需要資助的。
本次重點資助約50個項目。資金資助的額度根據(jù)項目決定,一般在2萬元以內(nèi)。
(二)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一般資助:
1.經(jīng)同行專家鑒定具有重大學術、技術價值的著作或論文,因“學術著作出版基金”資助出現(xiàn)資金缺口的;
2.參加國(境)內(nèi)外重要學術和技術交流活動或赴國(境)短期進修、進行合作研究等經(jīng)費不足的;
3.在主持省部級及其以上重大項目的研究中,急需購置小型儀器、設備的。
資金資助的額度根據(jù)項目決定,一般不超過1萬元。
三、申請程序
申請人填寫《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yǎng)資金申請書》(一式兩份),經(jīng)兩名具有教授、研究員或相當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所在單位審查,市、州或省級部門、中央在川單位主管(代管)部門審核后,連同申請人所在單位或地區(qū)、部門同意提供相應匹配資金的證明材料(一份),寄送至省人事廳專家管理處。
四、申請時間
申請重點資助的截止時間為9月15日;申請一般資助的截止時間為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yǎng)資金,每人須交納100元評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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