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招生通知
時間:2022-09-01 0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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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屬各中小學、民辦學校: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積極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認真貫徹落實**省中小學素質教育工作會精神,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地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的意見》(魯政發〔**〕7號)、**市教育局《關于2008年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就2008年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一年級招生工作
根據《義務教育法》的規定,2008年我區小學入學年齡為6周歲(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類殘疾兒童入學年齡為7─9周歲。
1.公辦小學繼續實行劃片入學,各小學要按照由區教體局確定的服務區范圍和開班計劃(見附件3)進行招生。小學新生報名,家長須同時持公安部門核發的兒童隨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戶、同住的戶籍卡(本)和與戶籍情況一致的住房產權人的房產證(房卡)以及《入學歡迎卡》到所在服務區的小學報名。學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為鑒定是否弱智兒童的面試除外)。
2.公辦小學統一報名時間為7月12日、13日(星期六、日)兩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6月20日,各小學要按照區教體局的統一要求,在服務區范圍內廣泛張貼入學公告。入學公告要說明招生的年齡、時間、辦法、要求和服務區范圍以及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報名的時間、辦法和要求。
3.7月14日各校將新生報名單(一式兩份并蓋章)報教育科,經審批后,于7月27日(星期日)張榜公布新生名單,并向家長送達“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4.四流南路第二小學招生時間為7月7日至22日,新生報名單于7月23日報教育科,經審批后,7月27日公布,并向家長送達“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各小學要切實做好盲、聾、弱智三類殘疾兒童的入學摸底工作,并將結果于6月20日(星期五)報教育科,四南二小要按照摸底學生名單,逐生做好招生和入學安置工作。各校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要繼續組建一支送教上門的教育訓練隊伍,提供“零拒絕”教育服務。
5.改制、民辦小學提前招生。育新小學、私立大路小學須將招生方案報區教體局審批后,方可向社會公布、實施。被錄取的學生由學校出具《錄取通知書》(一式兩份),家長持《錄取通知書》(兩份)于7月13日(星期日)前到戶口所在地所屬服務區公辦小學蓋章,一份留公辦小學備案,一份交回育新、大路小學歸檔。學校不得以考試、面試的方式擇優選拔新生。
6.今年秋季我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由家長于7月14日備齊相關材料及證件(監護人在青工作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暫住證、原籍戶口、有自有住所或辦理正式租住手續一年以上),按照居住地就近到杭州路小學或人民路第三小學、洛陽路第一小學三所學校中的其中一所登記。登記結束后,由區教體局根據有關規定統一安排學生就近入學。
二、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
根據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二○○八年我區小學畢業生繼續實行相對就近升入初中的辦法,將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進行。各公辦、民辦中學不得舉行與招生、入學相關的考試、選拔,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均須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錄取。
㈠畢業考試
1.小學畢業考試是水平考試,命題按照課程改革的要求進行。各學科要嚴格按照課程標準命題,做到難易適度,份量適中。各學校要強化教育教學工作的常規管理,不斷完善對教學質量的監控機制。區教體局將對學校監考、閱卷和試卷分析等進行審查、監督、分析評估和反饋。
2.小學畢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英語考試方式除聽力測試外,另外增加口語測試項目,安排在十六周(6月9日—6月13日)進行。
3.小學畢業考試時間為6月27日(星期五),上午8:00─9:30考數學,10:00─10:40考英語,下午14:00─16:00考語文。
小學畢業生除語文、數學、英語集中考試外,信息技術考核安排在十四周(5月26日—5月28日),思品、社會、自然、音樂、體育、美術、勞動等學科的考試或考查由學校安排在十七周(6月16—6月20日)隨堂進行,由任課教師給予全面科學地評價。
4.各校要采取措施,保證所有小學畢業生都參加畢業考試。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考試的,須由學生家長寫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由畢業學校上報區教體局審查批準。
5.小學畢業考試閱卷時間為6月28日,各學校務必將畢業生考試成績和畢業綜合評語于7月4日(星期五)前錄入學籍管理系統(錄入到六年級第二學期位置),全面完成六年級學籍信息錄入工作;同時,要確保小學期間其它各學期考試成績和評語填寫完整、準確。畢業考試工作總結和教學質量分析報告于7月9日(星期三)前分別報區教體局教育科和教研室。
6.各學校要對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德、智、體諸方面進行素質發展水平綜合評定。凡操行評定合格、各科成績達到及格標準的,準予畢業,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畢業考試有不及格科目者,準予補考一次;經補考語文、數學有一科不及格者,由學校發給初等義務教育結業證書,結業學生名單于7月1日上報區教體局。義務教育階段不實行留級制度,結業學生也直接升初中學習。
7.今年的小學畢業考試準考證不再由區教體局統一制作,由各校按照區教體局提供的樣表自行印制(見附件13),僅用于畢業考試。
㈡小學畢業生升初中辦法與程序
1.根據《義務教育法》按地域相對“就近入學”的要求和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階段不設重點學校、重點班”的要求,根據我區小學畢業生人數和中學招生計劃(見附件3),把區內各小學劃分為南、中、北三個學區片(見附件4),進行電腦派位,小學畢業生在學區片內相對就近升入初中。
2.5月13日,小學畢業生在畢業學校填寫《**區初中入學報名單》(見附件12)。每生需按自己意愿的先后順序將本片內所有中學依次填報為初中入學志愿,不得跨報兩個片或兩片以上的中學,否則報名無效。未將片內中學全部填報的學生,若未被志愿學校錄取,則由電腦分派到學位未滿的學校。
3.5月14、15日,各小學將小學畢業生志愿輸入“**市市內四區小學升初中聯網報名系統”,各校要嚴格按照填報時間進行錄入,過期將不能錄入志愿,確保準確無誤后,于5月22日向區教體局教育科報送打印稿一份,加蓋學校公章。
4.7月6日我局舉行初中學校電腦派位。每學區片根據由區教體局確定的中學招生計劃,先錄取各中學第一志愿學生。當第一志愿報名人數大于該中學招生數時,則通過電腦派位從中隨機錄滿為止。經電腦派位后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的學生自動進入下一個志愿。當第一志愿報名人數少于該中學招生數時,就為該中學錄取,不再派到下面志愿的學校;該校差額部分則從第二志愿報該校的學生中派位錄取。依此類推,直至完成錄取工作。
電腦派位結束后,現場立即打印各中學錄取新生名單,分別發到各中小學。
5.電腦派位結束后,各小學公布畢業生錄取去向。7月13日各中學張榜公布初中新生名單,并對錄取學生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到學校看榜領取錄取通知書的要由學生或家長簽收,不能到學校領取的,學校要確保將錄取通知書送達給學生或家長。各學校要做好重要招生材料的保管工作,對招生期間的所有紙質材料均須歸類,存檔備查。
㈢有關政策規定
1.跨區、片調撥。市內四區因家庭住址變動(超過4公里或乘公交車8站)而要求跨區、片就讀的小學六年級學生,在就讀學校參加小學畢業考試,如需回戶籍所在區、片就讀,由學生家長于5月19日、20日向現就讀小學提出書面申請(見附件10),經學校審查其相關證明材料合格后,于5月22日到區教體局審批。符合條件,申請在**區內跨片、從外區跨入我區調撥的,由區教體局統一調撥至戶籍所在地非熱點公辦初中就讀。符合條件,申請跨市南、市北、李滄就讀的,由區教體局將符合條件的統一報學生戶籍所在區教體局,由戶籍所在區教體局安排在戶籍所在地非熱點公辦初中就讀。(見附件9)
2.外地回青考生。在其它區市或外地市小學就讀,需回市內四區就讀初中的學生,原則上在現就讀小學畢業后,持小學畢業證書及戶籍證明,于新學期開學前兩周內到戶籍所在區教體局申請初中入學。若學生要參與改制、民辦初中學校派位錄取,需于5月23日—5月30日向戶籍所在區教體局提出申請,由區教體局審核同意后,通過小學升初中聯網報名系統提供報名單,持戶口簿和報名單到相關學校報名。
3.特長生、特長班招生。2008年市、區均不再批準設立新的義務教育階段特色班、特色校。公辦學校體育、藝術類特長生、特長班招生按照青教辦字〔2008〕7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學特長班、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進行,特長生須是市內四區在籍、在校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符合報考普通初中的基本條件。初中學校之間特長生、特長班均不可兼報。各校不得以招收特長生為名對有關學生進行任何學科類的考試或測試,不得招收其他類別的特長生,不得拒絕符合本校報名條件的學生報名。
區屬各初中學校面向**區繼續招收特長生,各校根據辦學特色的要求,招收體育、藝術類特長生。招生人數平均每班不超過2人。**41中美術班繼續面向**區招生。(具體要求見附件5)
市直屬改制學校(育才中學、志成中學)繼續面向市內四區招收特長生,市直屬16中面向我區招收特長生。(招生計劃見附件2)
**39中藝術班繼續面向市內四區招生。根據**年的文件規定,2008年**少兒藝校畢業生需達到39中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要求后,方可繼續直升**39中藝術班;未達到要求的學生,調撥至到戶籍所在區,由區教體局安排初中學校就讀。
4.改制學校招生。改制初中學校招生工作由所屬的教育行政部門管理。市教育局直屬改制學校繼續面向市內四區招生,其他區市改制學校面向本行政區域招生。**求真中學繼續面向**區招生,報名時間5月31日至6月12日。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通過電腦派位方式錄取。學生只準在一所改制學校報名。申請到改制學校入學的學生,除隨畢業學校填寫《**區初中入學報名單》外,持戶口簿、“**市市內四區初中招生報名單”和《**區小學生素質發展指導手冊》到改制學校自愿報名。凡有違反規定報名的,一經查出,將取消其改制學校的錄取資格。改制學校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面試、筆試,不得擇優。未被改制學校錄取的學生,隨原畢業學校參加電腦派位或報其他民辦學校。
改制學校中**育才中學、**志成實驗中學由市教育局直接管理,繼續面向市內四區招生,報名時間為5月31日、6月1日(星期六、星期日)。
5.民辦學校招生。市內四區區屬民辦學校第一階段招生報名可面向市內四區,第一階段招生不足的,只能面向學校所在行政區招生。2008年民辦學校第一階段招生時間為5月31日至6月12日(改制學校、民辦學校同時進行,學生不得兼報),第二階段為6月14日至6月22日,6月23日報批。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通過電腦派位方式錄取,不得擇優錄取新生。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隨原畢業學校參加本學區的電腦派位。
6.改制學校、民辦學校、公辦學校特長生、特長班報名,必須通過“**市市內四區小學升初中聯網報名系統”進行,并通過該系統為每一名報名學生打印一份報名信息核對表。
需要報名的學生,向所在小學申請“**市市內四區初中招生報名單”(由畢業小學打印,不再采用“小學畢業考試準考證存根”),加蓋學校公章。5月15日,各小學統一發放“**市市內四區初中招生報名單”。學生持報名單到相關初中學校報名。報名單由接受報名的初中學校留存,不管錄取與否,均不再退還給學生。家長可向畢業小學申請打印或復印多份,但學生在同一時段內只能報一所初中學校。
已被初中學校錄取的特長生不再參加民辦學校、改制學校和公辦學校普通班的錄取;已被民辦學校、改制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公辦學校的錄取。
各小學要充分尊重學生家長的選擇,不得采取任何的限制和歧視行為,更不得扣留有關的報名材料。各初中學校要妥善保管好小學畢業生的報名材料,不得招收無報名材料的小學畢業生。
7.地處我區的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初中學校**16中,其普通班招生計劃納入我區招生范圍,招生政策與我區公辦初中學校的招生政策相同。
8.**盲校各學段均面向全市招生;**中心聾校的小學、初中部面向市內四區招生,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各中學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少年隨班就讀。
9.電腦派位結束后均不再重新調撥,各公辦中學不得接收“擇校生”,繼續執行初一新生一年內不予辦理市內轉學手續規定(符合學籍管理規定正常轉學者除外)。
10.身體有殘疾的學生憑市殘聯核發的殘疾證,由本人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審核蓋章后,將殘疾證復印件和《小學升初中殘疾學生就近入學申請表》(見附件11),上報區教體局。經區教體局審核批準后,可不參加電腦派位,由區教體局照顧就近安排到非改制公辦學校就讀。
三、有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招生、畢業工作涉及千家萬戶,政策性強,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區教體局領導高度重視中小學招生工作,成立了專門的領導小組(見附件1),認真研究、制定相關政策,組織開展好招生入學各項工作。各學校一定要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成立招生、畢業工作領導小組,分工明確,各負其責,確保我區今年的招生、畢業工作圓滿完成。
2.均衡發展,依法招生。堅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各中小學要進一步規范招生和辦學行為,確保適齡兒童按時入學,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就近、免試入學”。不得以創辦特色學校為名舉辦重點校、不得以開展實驗研究、辦特色班為名舉辦快慢班。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中學不超過50人。嚴格執行市教育局《學籍建議書制度》,收到學籍建議書的學校,原則上不再接收學生轉學或借讀。已經開展小班化教學試點的學校應繼續堅持做好試點工作。
3.加強宣傳,陽光招生。為了讓家長和學生進一步了解初中、走進初中,我局定于5月10日舉行初中招生咨詢大集活動,5月11日舉行初中學校開放日活動。區教體局將通過咨詢熱線83750001、**政務網、**教育信息網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學相關工作信息,努力為家長和社會提供優質的服務。各學校不得擅自在公共媒體招生廣告或向社會散發宣傳材料。確需的,須報教體局審批。
各學校也要認真、負責地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向家長和學生宣傳**市和區教體局制定的中小學招生工作的政策、實施意見及配套措施;面向我區招生的各類學校的招生信息;經區教體局批準的特長生招生學校的招收專業、招生名額、報名條件、錄取辦法等;各類學校辦學的基本情況和收費標準等。
4.要高度關注弱勢群體教育,切實解決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入學問題。嚴格執行《**市教育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暫行辦法》(青教通字〔**〕87號)的有關要求。
5.民辦學校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同等的招生權。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市、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政策。招生辦法須向區教體局申報、經審核并向社會公布后方可實施。所有招生廣告和招生簡章以及通過媒體的招生“軟廣告”均需由區教體局審查后方可。區教體局將根據本行政區域民辦學校的辦學條件、師資配備情況以及規范辦學行為等情況,核準其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的管理和招生行為的監督。
6.做好新生入學教育工作。開學前,學校要向家長宣傳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有關精神,提高家長參與課改的意識。積極研究、開展幼小、中小銜接工作,指導家長對新生進行入學準備教育,促使學生能夠盡快適應新的學校生活,促進學生的可持續發展。假期中,各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以新生為對象的各種收費性輔導班。
7.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籍管理工作。各小學于開學后兩周內將一年級新生學籍信息錄入《**市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各中學要做好初一新生入學報到工作,于開學后兩周內上報未報到學生名單。堅決杜絕輟學或其他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現象發生。
8.各學校要嚴于律已,秉公辦事,堅持嚴謹的工作態度,不折不扣地執行政策,嚴密組織工作。要增加招生和畢業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開、辦法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小學畢業升初中電腦派位,區教體局將邀請市、區有關部門以及家長、學生、教師代表和公證人員親臨派位現場,參與全程監督。
9.區教體局將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進行督查。在招生過程中,凡以開展教育實驗研究為名舉辦重點班,或拒絕接受本學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區教體局將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凡以選拔或測試(包括面試和面談)方式招收錄取學生,限制學生及家長自主選報學校,或存在其他違規招生行為的,區教體局將對學校校長等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民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對有以學科化選拔測試和面試方式招收錄取學生、不按規定要求向社會公布招生信息、擅自提前招生行為的,區教體局將及時通知其糾正,并可根據其違規及糾正情況對該校第二年招生計劃數予以核減。對民辦學校自主招生報名、錄取等招生過程的督查結果,作為民辦學校辦學等級評估的重要內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