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目標考核通知
時間:2022-09-17 04:15:00
導語:任期目標考核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直屬學校:
根據《關于在直屬學校建立校長任期目標責任制的實施意見(試行)》(甬教組〔**〕60號)和《關于印發〈直屬學校校長任期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甬教組〔**〕61號)精神,現就做好**年度直屬學校校長任期目標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對照市教育局下達的學校共性考核目標[詳見《寧波市教育局關于下達直屬學校共性考核目標的通知(甬教組〔**〕365號)》]和學校個性發展目標,進行自評打分,按要求填寫《學校個性發展目標自評表》(見附件1)和《學校共性發展目標考評表》(見附件2)。同時,在完成自查的基礎上,客觀、實事求是地分析本學年工作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形成學校工作書面總結材料。
2.學校校長任期目標考核要與學校年度教代會民主評議結合起來。在廣泛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結合學校年度工作總結和校長(書記)個人述職,向全體教職工報告**學年度學校工作的全面情況及學校共性考核目標和學校個性發展目標的完成情況,組織全體教職工對完成共性考核目標和個性發展目標的情況進行民意測評。
3.對于涉及校長任期目標考核加分項目,學校要填寫《校長任期目標考核加分審核表》(見附件3),提供加分證明材料復印件,交市教育局統一審定。
4.在學校自查自評的基礎上,依照直屬學校校長任期目標考核辦法,市教育局將組織相關責任處室考評,由局長辦公會議最后審定考核結果,按甬教組〔**〕60號文件意見發放校長學年度目標考核獎。
校長任期目標考核工作是推進學校管理、提高干部管理能力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希望各直屬學校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做好過細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既要充分肯定成績,積極鼓勵,又要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努力方向。希望廣大干部能正確對待考核結果,正視不足,繼續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和工作作風,為辦好每一所學校作出努力。
學校自查自評工作在7月中旬前結束。屆時各校將工作總結書面材料1份,《學校個性發展目標自評表》、《學校共性目標考評表》和《校長任期目標考核加分審核表》各一式15份(見附件3),在7月30日前上交市教育局組織宣傳處。
- 上一篇:稅務稽查取證思考
- 下一篇:兩稅合并國際稅務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