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稅減免通知
時間:2022-09-18 02:17:00
導語:農業稅減免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兩個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農民增收若干措施的意見》(贛市發[**]6號)的要求,從**年起,對農村貧困群眾及重點優撫對象實行減免農業稅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及《贛州市農村貧困群眾及重點優撫對象農業稅減免實施辦法》的規定,現就做好我縣農村貧困群眾及重點優撫對象農業稅減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減免原則
按照實事求是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合理確定減免對象和減免口徑,確保農村貧困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得到更多的實惠。
二、減免對象
1、農村貧困群眾,即符合國家確定的困難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年的標準為年人均純收入637元以下的農村人口。
2、重點優撫對象,即享受定期撫恤、定期定量補助、傷殘撫恤的優撫對象,包括革命傷殘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老復員軍人、蘇區老干部、紅軍失散人員、烈士家屬(享受定期定量補助和定期撫恤對象)、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帶病回鄉退伍軍人。
三、減免口徑
以農村稅費改革后核定的農業稅及其附加為基礎,扣除農業稅稅率下調減少農業稅及其附加后的余額實行全免。對單個的減免對象,按該戶人口平均負擔農業稅及其附加確定減免數額。
四、操作辦法
對各鄉鎮減免對象的確定,農村貧困人口以統計部門**年度統計年報數為準,重點優撫對象以200年民政部門優撫普查統計數為準,各鄉鎮具體落實到村組、戶、人。
(一)農村貧困群眾的確定:1、各鄉鎮將確定的農村貧困群眾人口數分解到村組。2、村民委員會經過核實,將減免對象落實到戶,并張榜公布到村民小組。認可后,上報鄉鎮政府。3、鄉鎮政府據實審核匯總后于6月底前上報縣扶貧辦,縣扶貧辦確定后,會同縣財政局、縣農辦、縣民政局報縣人民政府批準。
(二)重點優撫對象的確定:1、鄉鎮民政所提供優撫對象名單會同鄉鎮財政所核實減免農業稅額,并張榜公布到村民小組,認可后,上報鄉鎮政府。2、鄉鎮政府據實審核匯總后于6月底前上報縣民政局,縣民政局確認后,會同縣財政局、縣農辦、縣扶貧辦報縣人民政府批準。
(三)縣財政局根據批準的減免對象和減免數額,在7月底前將“農村貧困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減免農業稅通知書”發至各減免對象,鄉鎮財政所根據“通知書”相應調減農民負擔監督卡的農業稅任務。
五、工作要求
1、各鄉鎮、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實施,公正確定減免對象,并做好宣傳工作,確保這一惠民政策落到實處,確保農村貧困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得到更多的實惠。
2、各鄉鎮要建立和健全責任制度,對因工作不到位而引發的問題,要追究責任。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強化管理,密切協作,嚴格執行政策,規范操作程序,確保減免農業稅政策落實到農戶和個人。
3、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對減免農業稅工作的檢查監督,對違反減免政策的行為,一經查出,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4、各鄉鎮6月15日以前要完成減免對象的調查核實工作,6月16日至6月25日要完成減免對象的張榜公布工作,6月26日至6月30日將村委會核實、張榜公布認可、鄉鎮政府審核的減免對象匯總上報縣扶貧辦或縣民政局,同時報縣財政局。
- 上一篇:公益林區劃界定通知
- 下一篇:村干部工資統一發放通知
精品范文
10農業行政管理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