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越南等經貿活動通知
時間:2022-09-22 0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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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經貿辦、松山湖經發局:
為加大廣東與東盟區域經貿合作的力度,配合省領導同志出訪,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以及省外經貿廳《關于組團赴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開展系列經貿活動的通知》(粵外經貿發電〔2008〕11號)要求,我省由省外經貿廳牽頭組織廣東經貿代表團于今年9月赴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等四國舉辦系列經貿活動,出訪時間17天。為此,省經貿委下文(粵經貿發電〔2008〕176號),要求我市組織3-5家有項目或有意向的企業隨同省經貿代表團參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安排
(一)9月9日在越南河內大宇酒店開展以“走出去”為主要內容的經貿洽談活動;
(二)9月12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香格里拉酒店舉辦綜合經貿活動;
(三)9月16日在新加坡香格里拉酒店開展以招商引資為主的經貿活動;
(四)9月19日在印尼雅加達香格里拉酒店開展以“走出去”為主要內容的經貿洽談活動。
參團企業可選擇出訪東盟四國中的一國或幾國,并可自行安排出訪交通食宿,但必須按總團要求,確保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上述有關經貿活動。
二、參會要求
此次經貿活動規格高,影響大。各鎮(街)要按照“企業有要求、產品有市場、出去有項目、投資有實力”的四有原則,在前一階段收集合作項目的基礎上,認真篩選和有針對性地發動相關企業報名參團,確保參團企業都有項目合同或協議意向簽定。參團出訪企業須挑派熟悉業務的負責人或業務主管參會,最好能配備精通當地語言或英語的業務人員,以便更好地開展項目洽談和經貿交流,每個企業參團人數原則上不超過2人。
三、項目準備
為了使這次出訪活動有聲有色,既體現廣東與四國的經貿合作成果,又借勢推動多邊貿易開展和實現互利雙贏的目的,參團企業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在不到2個多月時間內,爭取在簽約儀式上簽訂各類合作項目和框架協議。一是將明年的進出口合同提前簽訂;二是投資類項目補充協議或追加投資的協議;三是戰略合作協議,如成品油、電煤、大宗資源性產品的長期供應或運輸合作協議;四是承接產業轉移項目和合作協議等。
四、報名方式
請各參團單位填寫好參團人員的個人資料、企業簡介及擬簽約統計表(同時報送電子版本),打印蓋章后連同參團單位的《出訪同意函》以及出訪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一并于7月3日前報送至市經貿局經貿合作與會展科。
五、其他事項
(一)有關出訪的具體安排另文通知。
(二)符合條件的企業,屆時將由省統一申請國家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資金。
(三)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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