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數(shù)通知
時間:2022-09-22 0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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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現(xiàn)就2008年度社會保險基數(shù)的有關(guān)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7374元。
二、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間,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jù)以下原則,結(jié)合本地實際確定參加企業(yè)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和用人單位繳費工資基數(shù):
(一)參保人員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shù)的下限,按不低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1369元)確定。參保人員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shù)的上限為:當(dāng)?shù)卦趰徛毠て骄べY高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地區(qū),按不超過所在地省轄市或當(dāng)?shù)卦趰徛毠て骄べY的300%確定;當(dāng)?shù)卦趰徛毠て骄べY低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地區(qū),按不超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6843元)確定。
(二)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shù)。當(dāng)?shù)卦趰徛毠て骄べY高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地區(qū),用人單位實際人均工資水平低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人均不低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1369元)確定繳費工資總額基數(shù);當(dāng)?shù)卦趰徛毠て骄べY低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地區(qū),用人單位實際人均工資低于所在地省轄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人均不低于省轄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工資總額基數(shù)。
三、失業(yè)、醫(y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shù)和待遇標(biāo)準(zhǔn)是否參照上述規(guī)定辦理,由省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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