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心理健康教師培訓通知

時間:2022-10-06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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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心理健康教師培訓通知

各學區、直屬各類學校,各鄉鎮中小學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認真貫徹教育部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見》(浙教基〔2001〕34號)的精神及市、縣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實施意見,經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同意,并報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備案,決定由縣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主辦,縣教師進修學校承辦縣第一期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崗位(B證)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目標

1、熟練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礎理論和方法,具有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和理論素養;

2、具有獨立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輔導等基本技能,有較高的實際操作能力;

3、能主持學校心理輔導室工作;

4、具有較強的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意識,能結合自身做好教師專業化發展規劃。

二、培訓對象及要求

全縣輔導小學(縣一級幼兒園)以上學校選派一至二位教師參訓,選派的教師需持C級證書2年以上(學校中層及以上干部年限可放寬為1年)方可參訓。請各學區、直屬學校12月21日前將《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上報縣教育局學生科,聯系人:,聯系電話:6

三、培訓安排

第一階段:2008年1月至2008年3月,理論培訓;

第二階段:2008年4月至5月,課例、案例分析與崗位實踐;

第三階段:2008年6月,理論培訓與課堂考核;

第四階段:2008年7月,模擬輔導考核,資格申報與審核。

本次培訓共100學時,參加培訓合格的學員考核工作由省指導中心委托“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委員會”負責,考核方式為實地聽課與模擬輔導,各占50%,分設計理念、實施過程、技能運用三方面進行記分。考核合格者將由省指導中心統一頒發的“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崗位培訓合格證(B證)”。具體授課計劃另見課程安排表。

四、培訓內容

(一)理論培訓內容

1、咨詢原理與咨詢實務;

2、小組團體輔導理論與操作;

3、心理危機干預理論與方法;

4、班級心理輔導活動課例分析與設計;

5、心理個案分析與輔導技巧;

6、青春期心理問題與輔導;

7、學習心理輔導;

8、心理測量與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方法;

9、輔導員的個人素養與專業成長;

10、親子關系與家庭心理健康教育。

(二)實踐內容

1、執教心理健康活動課不少于12個教案(包括公開課);

2、至少執教一節考核公開課;

3、學生心理輔導個案累計不少于10例。

五、培訓時間與地點

1、培訓時間:具體培訓時間由縣教師進修學校另行通知。

2、培訓地點:縣教師進修學校(靈溪鎮山前路)。

六、培訓經費

培訓經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習期間差旅費用由學員所在單位報銷。

參加培訓教師不得請假,不得遲到,若未能達到規定培訓學時,不予參加考核與面試,不給予繼續教育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