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制度通知

時間:2022-10-20 0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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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制度通知

各鎮黨委、政府,**新區、經濟開發區、世業洲旅游發展總公司,區級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進一步增強鄉局級領導干部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促進鄉局級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經研究,現將全區鄉局級領導干部落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報告對象

1、各鎮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人大主席;

2、區級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

3、其他需要報告的區管領導干部。

二、報告內容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營建、買賣、出租和裝修住房的情況;

2、本人及近親屬婚喪喜慶事宜辦理的情況;

3、本人、子女與外國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父母出國(境)定居的情況;

4、本人、子女出國求學費用及來源渠道的情況;

5、本人在外單位經濟實體中兼職(含名譽職務)的情況;

6、本人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就醫、療養、因故請假一個月以上的情況;

7、本人擬參加脫產或函授學歷學習的,以及參加系統外單位組織的脫產進修、學習或考察等情況;

8、本人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活動的情況;

9、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執法執紀機關查處或涉嫌犯罪的,或者個人及其直系親屬涉及重大民事糾紛的情況;

10、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營個體、私營工商業或承包租賃國有、集體工商企業的情況,受聘于三資企業擔任企業主管人員或受聘于外國企業駐華、港澳臺企業駐境內代辦機構擔任主管人員的情況;

11、本人認為需要報告的其它事項。

三、報告形式及要求

1、對明確的報告內容,報告人須填寫《**區鄉局級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一式四份。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審核后,一份報區委廉政辦(區紀委黨風廉政室)備案,一份報區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備案,一份由報告人所在單位黨組織留存,一份經所在單位黨組織返還給報告人。

2、鄉局級領導干部應自覺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及時地實事求是地報告個人重大事項,不得遲報緩報或隱瞞不報。

3、各單位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對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醒本單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并在本單位黨務公開欄予以公開;同時,要對本單位鄉局級干部2004年以來應當報告的重大事項進行一次梳理,對沒有實施報告的,應當進行補報;區委廉政辦、區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對領導干部報告的重大事項,要認真做好登記、歸檔工作。

4、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將把領導干部執行本制度的情況,作為各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干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認真加以檢查和考核,對不按規定報告或不如實報告的,由區紀委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在一定的范圍內通報批評等處理,構成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