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包村居幫扶通知
時間:2022-10-22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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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場黨委,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黨組織,各黨工委:
鑒于今年縣領導掛點和新農村建設試點村有所變動,綜合考慮村建、老建扶貧、新農村建設和對口支援少數民族村組等工作,經研究,決定對縣直部門和中央、省、市駐縣單位掛鄉(鎮)包村(居)幫扶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具體見附表)。現就做好**年度部門掛鄉(鎮)包村(居)幫扶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目標,努力完成駐村幫扶工作任務
1、圍繞建設新農村做好駐村幫扶工作。要把新農村建設二十字目標要求,落實到一件件具體的實事,轉化成一個個具體的項目,從群眾最需、最急、最盼的問題入手,動腦筋,想辦法,發揮各自優勢,調動各方力量,申請項目,爭取資金,以實事的辦好和項目的推進來推動進新農村建設。
2、圍繞建強村級組織做好駐村幫扶工作。要加大村級后備干部的培養選拔力度,積極探索“公推差選”、“兩推一選”、大學生村官計劃等做法,不斷優化村級班子結構,提升村級干部隊伍整體素質。要按照《**縣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制度匯編》的要求,繼續抓好村級活動場所規范化建設,真正發揮活動場所“一室多用”和開展各項活動的功能和效益。要幫助掛點村積極創新組織設置,特別要按照萬辦字[**]116號文件要求,依托新農村試點村全面推行“一組兩會”,不斷完善村民自治機制,提高農村民主管理水平,激發農民建設新農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3、圍繞推動科學發展做好駐村幫扶工作。要深入開展調研,立足村情選準一條興村富民的好路子。要引導農民深化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立足各村實際建設特色產業基地,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要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積極鼓勵和支持外出創業成功人士回鄉興業。要加強農業招商引資,扎實做好項目的生成、推介、落地,引導外地資本進入農村各個領域,全面繁榮農村經濟。要積極實施品牌戰略,努力把掛點村的特色農產品打出去,推向縣內外市場。要著眼于改善掛點村的生產生活和投資環境,通過爭取部門資金扶持、銀行低息貸款以及多方籌資、群眾投勞等方式,進一步抓好道路、水利、電力、通訊、學校等基礎設施建設。
4、圍繞建設和諧農村做好駐村幫扶工作。要建立健全黨員干部聯系和服務群眾、了解村情民意、解決群眾困難的長效機制,經常深入群眾,察民情,聽民意,切實幫助群眾解決一些熱點難點問題,以實際行動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農村和諧穩定。要積極組織群眾開展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幫助群眾解決飲水難、灌溉難、行路難、讀書難、看病難等突出問題,讓群眾切身感受到駐村幫扶帶來的實惠。要進一步完善村規民約,推動移風易俗,大力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加強平安村(居)建設的宣傳力度,推進普法學法,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營造建設和諧農村的良好氛圍。
5、圍繞構建長效機制做好駐村幫扶工作。要全面推行村務決策聽證工作,把村務決策聽證與落實發展項目、做好“三農”工作、完善新農村建設規劃有機結合起來,增強決策聽證效果。要進一步深化和拓展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構建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長效機制。要把廣大群眾發動起來,把骨干隊伍建立起來,把黨員發展起來,培養一批“永久牌”基層干部。要幫助掛點村健全村黨組織議事、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等制度,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構建依靠制度抓整頓、促發展的工作機制。
社區掛點單位要在芙蓉鎮黨委的領導下,繼續按照萬發[2006]13號、萬辦發[**]12號文件的要求,指導并配合社區黨組織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社區建設,進一步提升社區建設和管理水平,努力使其成為全縣社區黨建的示范點。
二、嚴格要求,切實加強幫扶工作組自身建設
1、要勤于學習,提高能力。要認真學習十七大精神,活學活用經濟、科技、法律以及農村工作等方面的知識,不斷提高政策水平、依法辦事能力和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要認真開展調查研究,虛心向群眾學習,從群眾實踐中汲取養分,摸實情、出實招、辦實事,不斷發現新事物,總結新經驗。要善于向他人學習,尤其要注意向掛點村(居)“兩委”班子成員和黨員干部學習,掌握處理基層事務的方式方法,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本領。
2、要講究方法,增進實效。要處理好重點與一般的關系,在夯實基礎工作的同時,積極探索加強村(居)級財源建設問題,力爭幫助掛點村(居)實現有穩定的集體收入。要處理好盡力而為與量力而行的關系,珍惜民資民力,把有限的財力物力用到辦好惠及絕大多數群眾的實事上來。要處理好爭取外援與自力更生的關系,團結帶領干部群眾克服“等靠要”思想,發揮優勢,整合資源,自力更生,艱苦奮斗。要處理好發揮幫扶單位優勢與調動村(居)干部積極性的關系,在爭取單位主要領導對幫扶工作支持的同時,努力協調好與村(居)班子其他成員的關系,充分調動村(居)“兩委”的工作積極性。
3、要嚴于律己,樹好形象。要以當好“村(居)情民意調研員、政策法規宣傳員、富民強村(居)服務員、矛盾糾紛調解員、制度建設督導員、組織建設指導員”為基本職責,遵守工作制度,樹立良好形象,多干工作,多辦實事,以實際行動和工作成效贏得組織和群眾的信任。
三、強化領導,全面落實駐村幫扶工作責任
1、要及時選派骨干力量。各幫扶單位黨組織要把駐村(居)幫扶工作作為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的重要舉措,列入議事日程,精心組織謀劃。要明確一名副職具體負責,選派2-3名綜合素質高、工作作風扎實、有一定農村工作經驗的中青年干部組成工作組,及時進駐掛點村(居)開展工作。單位主要領導每月至少到掛點村(居)檢查指導一次幫扶工作,定期聽取幫扶工作的情況匯報。年底,各幫扶單位要對本單位開展駐村(居)幫扶工作的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并及時報縣委組織部。
2、要科學制定幫扶計劃。各幫扶工作組要根據縣委的安排,盡快到掛點村(居)開展幫扶工作。要在深入調查研究、摸清村(居)情民意的基礎上,科學制定幫扶工作計劃,經掛點村(居)和幫扶單位共同審定后,于4月30日之前交縣委組織部備案。
3、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縣委組織部要會同縣委統戰部、縣老建辦、縣新村辦等有關職能部門,切實加強駐村(居)幫扶工作的督促檢查和量化考核,考核結果列為縣直單位目標管理考評和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內容。要通過扎實的日常管理和動態考核,使駐村(居)干部肩上有擔子,思想上有壓力,工作上有動力,確保各項幫扶工作任務落到實處。掛點縣級領導也要主動深入掛點村(居),了解工作情況,加強工作指導,真正幫助掛點村(居)解決一些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