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城鄉社區衛生服務通知
時間:2022-10-24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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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衛生局,市直醫療衛生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省中醫藥參與城鄉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單位項目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浙衛發〔2006〕354號)、《關于在城鄉社區衛生服務中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的實施意見》(浙衛發〔2007〕156號),進一步發揮中醫藥在社區衛生服務中的積極作用,經研究,決定開展中醫藥參與城鄉社區衛生服務示范站和示范中心的創建工作。結合實際,現就創建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縣(市、區)衛生局要組織學習《麗水市社區中醫藥服務達標項目評估方案》及相關政策文件,根據當地實際申報2-3個中醫藥參與城鄉社區衛生服務示范中心或示范站,市衛生局在審核的基礎上與創建單位簽定“麗水市中醫藥參與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單位建設任務書”。
二、加強對中醫藥參與城鄉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單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業務指導,督促創建單位落實各項措施,通過1年的創建,爭取各縣(市、區)建成1-2個中醫藥特色優勢明顯、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完善的中醫藥參與城鄉社區衛生服務示范中心或示范站。對優秀的創建單位,市衛生局將推薦為省級中醫藥參與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單位的創建。
三、積極開展省級示范區創建。各縣(市、區)衛生局要主動向當地政府匯報,努力創造條件,積極開展省級示范區創建工作。
請各縣(市、區)衛生局于2008年1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寄送到市衛生局醫政處。附件1、2、3自行在麗水衛生網()下載。聯系人:,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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