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農業普查通知
時間:2022-10-31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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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13號)和市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的通知》(渝府發〔**〕7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開展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開展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的關鍵時期,特別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業農村工作和“三農”問題,不斷推進農業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進一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實現農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的新形勢下開展的一項重要的普查工作。目的是為了查清現階段農業、農村和農民的發展變化情況,掌握全國農業生產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勞動力存量與轉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為編制“十一五”、“十二五”期間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規劃,制定各項經濟社會發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據。我縣是一個農業縣,要充分利用這次農業普查的有利時機,在完成好國務院、**市部署的普查任務的同時,對全縣現階段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和廣大農民生產生活的質量進行一次全面詳細的調查摸底,這對于深入貫徹市委二屆七次全委會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援農村”,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我縣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由傳統的生產方式向現代化生產方式轉變,實現我縣農業農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和市政府《通知》精神,充分認識這次農業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認真準備,盡快部署,高質量地搞好全國第二次農業普查工作。
二、普查的內容和時間
根據我國國情,并參照2010年世界農業普查方案,此次普查主要包括6個方面內容:一是從事第一產業活動單位和農戶的生產經營情況;二是街鎮鄉、村委會及社區環境情況;三是農業土地利用情況;四是農業和農村固定資產投資情況;五是農村勞動力就業及流動情況;六是農民生活質量情況。
普查的標準時點是**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年度。
三、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普查內容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普查內容和普查方案,認真制定本地區農業普查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層層抓好落實。要在當地政府和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確保我縣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凡在普查期間,因組織不力,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統計數據把關不嚴,出現普查數據嚴重失實的地區,要層層追究政府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這次農業普查涉及全縣廣大農村地區及眾多農戶,普查任務重,工作難度大。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大足縣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全縣農業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普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于縣統計局,具體負責普查的日常組織和協調。這次農業普查是國務院統一部署實施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此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的組織實施工作,普查工作所需要的人員隊伍,由縣統計局和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所涉及經費中由縣級財政負擔的部分,縣財政局要按照“一次預算,分年到位”的原則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到位;所涉及的宣傳工作由縣委宣傳部負責。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要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做好本地區農業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要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落實好本級所需普查經費。普查領導小組部分成員發生變化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和補充,以保持工作的連續性。要從鄉村干部中選調精干高效的普查隊伍,對現場組織人員和調查員要抓好崗前學習和培訓,適應普查工作需要。工作人員確定后要保持穩定,不能隨意更換,確保普查工作有序開展。同時,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和報刊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普查的意義和要求,為普查工作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五、普查資料的填報與管理
凡在我國境內符合普查對象要求的有關單位和農戶,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普查的具體要求,如實填報普查數據,確保基礎數據的真實可靠。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
農業普查取得的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部門和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對象的個人和商業秘密,必須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