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欺詐專項行動通知
時間:2022-10-31 1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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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有關部門:
當前,社會經濟活動中各種形式的商業欺詐時有發生,違法犯罪分子通過虛構事實、虛假信息、簽訂虛假合同以及非法行醫等手段,誤導、欺騙企業、消費者和患者,騙取錢財,擾亂市場秩序,直接損害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和身體健康,容易引發不穩定因素。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的通知》(渝辦發〔**〕144號)精神,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用一年左右時間,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現將開展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明確目標
(一)指導思想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維護穩定、規范秩序、促進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打擊商業欺詐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精心組織,切實做好本部門本地區的專項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打擊、懲治一批違法犯罪分子,遏制商業欺詐泛濫的勢頭,使群眾反映強烈的廣告虛假宣傳現象得到有效治理,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得到明顯好轉,醫療機構管理進一步規范,提高企業、消費者和患者自主維權的意識和能力,形成誠信興商、守法經營的社會風尚,建立政府監管、行業自律、輿論監督、群眾參與的反商業欺詐長效機制。
二、突出重點,落實責任
針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社會危害嚴重的商業欺詐行為,集中整治虛假違法廣告、打擊非法行醫和商貿活動中的欺詐行為。
(一)整治虛假違法廣告
重點打擊以新聞報道形式的虛假廣告,未經審批或篡改審批內容的廣告,在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中使用消費者、患者、專家尤其是以社會公眾人物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虛假違法廣告,在保健食品廣告中宣傳療效和在醫療、藥品、化妝品、美容服務廣告中夸大功能和宣傳保證療效、保證治愈的廣告,在互聯網上虛假廣告和不實信息。
整治虛假違法廣告由縣工商局牽頭,縣監察局、縣衛生局、縣文廣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公安局、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等單位配合。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對未經審批廣告的媒體,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對虛假違法廣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情節嚴重的媒體,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直至取消廣告資格;建立廣告監管公告、廣告活動主體市場退出等制度。新聞出版和文化、廣電部門要加強對報刊出版單位和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刊登、廣告行為的管理,建立領導責任追究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依法做好對保健食品、藥品廣告的審查;衛生部門要配合做好醫療機構非法醫療廣告的整治工作。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要對虛假廣告的互聯網信息和電信服務提供者依法進行處理。對篡改審批內容或虛假廣告情節嚴重的,主管部門要撤銷廣告批準文號,并在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二)打擊非法行醫
重點打擊無證行醫行為,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打擊非法性病診療活動,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打擊非法行醫由縣衛生局牽頭,縣監察局、縣計生委、縣公安局、縣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等部門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要對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無行醫資格人員擅自開展診療活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進行查處,打擊非法性病診療活動。人口和計劃生育、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的行為,查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超范圍開展診療活動以及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公安機關要配合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的犯罪行為。
(三)打擊商貿活動中的欺詐行為
重點打擊商業零售企業的不規范促銷行為,商業零售企業占壓、騙取供應商貨款行為,服務行業違規經營行為,虛構或夸大特許經營品牌、騙取加盟費行為,對外貿易領域中各類以虛假合同等方式騙取資金和虛開發票的行為,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投資領域中虛構項目、虛假廣告和招商信息、無證經營以及超范圍經營等行為。
打擊商貿活動中的欺詐行為由縣貿易局牽頭,縣計經委、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物價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等部門配合。要研究制定商業零售企業促銷行為規范和管理辦法,查處不正當促銷行為,維護和規范商業零售行業公平競爭秩序;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預防、查處商業零售企業超合同期限占壓或騙取供應商貨款的欺詐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開展行業管理工作,特別要加強對美容美發服務項目和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對特許經營行為進行規范管理,防止不法分子騙取加盟費;整治和打擊對外貿易領域的商業欺詐行為,有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信息共享,形成監管合力;加大力度整治虛假出口,低報瞞報價格和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的行為;打擊對外經濟合作活動中虛假勞務、工程和招商信息、簽訂虛假合同等騙取錢財的行為;打擊無資質、超范圍經營行為。
三、統一部署、穩步推進
此次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從**年8月到2006年5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是動員部署階段(**年8月)。建立工作機制,印發行動方案,召開工作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二是組織實施階段(**年9月——2006年4月)。按照行動方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和工作步驟組織實施。
三是總結檢查階段(2006年5月)。縣政府將組織督查組,檢查專項行動各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驗收。各級各有關部門特別是牽頭部門要在2006年6月1日前,將專項行動的情況報送縣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后報縣政府和市整規辦。
四、加強領導,強化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由副縣長陳云國任組長,縣府辦、宣傳部、目標辦、計經委、計生委、公安局、監察局、貿易局、文廣局、衛生局、物價局、工商局、質監局、藥監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的統一指揮和協調。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確保專項整治行動落到實處。
(二)加強部門配合
縣工商局、縣衛生局、縣貿易局要切實負起牽頭責任,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加強督促檢查。參與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和本通知的要求,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務。
縣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密切關注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的動態,加強綜合協調和聯系工作,及時向政府反映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公安機關要積極配合,加強與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掌握案件線索,對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介入。要加強對違法犯罪分子的查控,嚴厲打擊暴力抗法行為。
(三)強化督促檢查
一是加強社會監督。建立舉報投訴制度,方便群眾舉報,對群眾的投訴舉報要做到有回音,有著落;要加強輿論監督,揭露騙術騙局,曝光典型案例,使商業欺詐難以為害;加強宣傳教育,調動和發揮群眾的參與意識,普及防騙常識,提高群眾識假防騙的能力,使欺詐者寸步難行。
二是加強目標督查。縣監察機關、目標辦要對各級和各有關部門開展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監督,對措施不得力、整治工作成效不明顯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拒不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地區和部門,要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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