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員選調通知

時間:2022-11-05 0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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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員選調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第一次經濟普查是我國歷史上普查信息最全、規模最大、技術要求最高的國情國力調查。為了在較短的時間內能及時、準確地摸清我市行政區域內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以及個體經營戶的基本情況,決定選調和培訓一支素質較高的經濟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隊伍,確保第一次經濟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普查指導員、普查員的總體要求

根據國家經濟普查方案,全市需要3000多名普查員進行入戶調查。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大力支持這項工作,積極抽調人員參與所在地的經濟普查。具體抽調事項由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統一安排。

二、經濟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選配要求

普查員原則上按每100家被調查戶數配備1名普查員的比例配備;普查指導員原則上按每1名普查指導員負責指導6名普查員的比例配備。鑒于中心城區普查工作量大且單位性質復雜的特點,普查員應盡可能從機關、企事業單位抽調,并由熟悉普查區情況的人員擔任陪調員。普查指導員應比較熟悉相關統計會計知識。

三、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條件

(一)熱心社會公益事業,有奉獻精神和社會責任感。

(二)具有一定的經濟和統計會計業務知識或經過短期培訓能夠理解和掌握各類普查表的填報要求,書寫工整清晰。

(三)誠實守信,作風正派,有一定的社會工作能力和組織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工作。

四、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上崗要求

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必須經培訓并考試合格領取普查指導員證和普查員證后才能上崗。普查指導員的培訓、考試和頒證工作原則上由縣級經濟普查辦公室組織進行;普查員的培訓、考試和頒證工作由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經濟普查辦公室組織進行。培訓和考試的內容應包括普查區地圖的使用,單位的界定和分類,個體經營戶的界定,專業和行業分類,單位(個體戶)清查摸底表的填報規定、指標涵義、填報規定,以及調查技巧等。對普查指導員的培訓和考試除了上述內容外,還需增加各類單位普查表和個體經營戶樣本調查表的指標涵義、填報規定和要求、普查表的審核、質量控制方法等內容。培訓考試不合格者,各級經濟普查機構可以要求抽調單位重新選派。

全國第一次經濟普查意義十分重大,全市各地各部門要從國家大局出發,精心組織,廣泛動員,高標準、高質量地選調普查人員,確保我市首次經濟普查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