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用地預審通知

時間:2022-11-05 0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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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用地預審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隨著我市經濟的高速發展,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內,我市建設用地供需矛盾將十分突出,建設用地空間狹小,用地指標緊缺。為了實現我市“建設大城市,實現新跨越”的發展目標,保持全市經濟快速、持續和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嚴防“多占少用”、“寬打寬用”、“低效利用”的粗放用地行為。根據國土資源部《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和《**省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設項目需征用集體土地、使用存量國有土地的,建設單位應在項目建議書上報后(直接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在報告上報后),經項目審批部門確認項目建設規模,并轉辦《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

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收到項目審批部門轉辦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后,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家供地政策和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并充分征求政府規劃管理部門的意見,預審確定是否供地和用地總規模,并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

三、項目審批部門根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簽署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及其它有關材料審批建設項目,否則一律不予辦理。

四、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城鎮總體規劃、項目批復文件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用地預審意見,辦理規劃用地許可手續。

五、凡列入省以上重點工程的建設項目,原則上要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立項,積極爭取用地指標,以緩解我市建設用地指標不足的矛盾,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