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硝酸鹽百日整治通知

時間:2022-11-26 0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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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硝酸鹽百日整治通知

各市食品(藥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

經多年專項整治,我省食品安全形勢明顯好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數明顯下降,但由于亞硝酸鹽使用管理不當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時有發生。為切實保障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奧運期間我省食品安全形勢平穩有序,經研究決定,從6月1日至9月10日,在全省開展亞硝酸鹽使用管理“百日整治”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工作原則,結合本地實際,著力解決亞硝酸鹽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促進誠信生產、安全加工、規范流通、放心消費的亞硝酸鹽使用管理安全防范體系建設,進一步落實我省農村自辦宴席和寄宿制學校食堂監管工作有效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亞硝酸鹽中毒事件的發生,降低其危害程度,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重點

(一)強化餐飲業食品安全監管。衛生部門要強化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各類餐飲單位,特別是集體配餐單位以及學校、企業和建筑工地食堂不購買、存放和使用亞硝酸鹽及其它來歷不明的非食用鹽類物質。

(二)規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亞硝酸鹽的使用管理。質監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專項大檢查活動,監督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小作坊如實備案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督促其嚴格依照國家標準使用亞硝酸鹽。要督促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建立亞硝酸鹽“專人進貨、專庫存放、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制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配備必要的計量器具,控制使用劑量,并建立使用登記臺賬。要繼續強化風險監控,對發現問題的企業要立即查找原因,采取措施,督促整改。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不如實備案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以及超量、超范圍使用亞硝酸鹽等違法行為。

(三)加強亞硝酸鹽的銷售管理。工商部門要加強對亞硝酸鹽銷售主體的排查,嚴禁食品類批發市場、商場超市、日用百貨店和集貿市場銷售工業用亞硝酸鹽、私鹽、非碘鹽和來源不明的食鹽;加強對經銷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監管,要求經營者除需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證照外,必須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督促亞硝酸鹽等食品添加劑銷售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在進貨、保管、存放、銷售等環節要建立健全索證索票制度、進貨驗收制度、銷售登記制度,并建立相應明晰購銷臺賬,嚴防亞硝酸鹽流入餐飲消費單位。

鹽業部門要加強食鹽專營管理,嚴厲打擊各類涉鹽違法行為,嚴防散裝工業鹽、假冒劣質食鹽等進入食鹽流通市場。

(四)加大有關亞硝酸鹽安全知識的宣傳力度。有關部門要面向農村、面向農民,進一步加強亞硝酸鹽的危害和安全使用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消費者不食用來源不明、標志不清、顏色不正“食鹽”的意識,防止因誤用誤食亞硝酸鹽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餐飲消費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培訓。

三、工作要求

亞硝酸鹽專項整治是降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發生風險、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牽頭單位要積極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按照《通知》的總體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突出工作重點,狠抓薄弱環節,強化整治措施,務求取得實效。省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將對部分市(縣)開展專項整治的情況進行督查。

各市專項整治工作總結請于9月底前報省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同時抄省衛生廳、質監局、工商局、鹽務局。專項整治期間,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要及時與省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