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災害防御意見通知

時間:2022-12-27 0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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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災害防御意見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49號),進一步做好我省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

一、加強我省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總體要求

****氣象災害種類多、強度大。干旱、暴雨洪澇、低溫冷害、大風、冰雹、雷電、雪災、大霧、高溫等災害發生頻繁,由氣象災害引發的滑坡、泥石流、山洪以及森林火災、生物災害等也相當嚴重,對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群眾生活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影響。隨著全球氣候持續變暖,極端天氣事件發生的頻率越來越高,破壞的程度越來越大,造成的損失越來越重,各地、各部門務必站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牢固樹立防御氣象災害思想,把防范應對氣象災害作為一項重要的歷史任務,以科學、認真、負責的態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

加強我省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眾,按照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的原則,制定并組織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加快防災減災業務系統和應急體系建設,強化防災減災基礎,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防御指揮協調機制,切實增強對各類氣象災害的監測預警、綜合防御、應急處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會防災減災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大力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水平

(一)加強氣象災害綜合監測系統建設。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完善氣象災害綜合監測網絡,將氣象災害綜合監測系統建設納入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范疇。在建設好國家布局的氣象觀測站網基礎上,全面推進我省布點到鄉(鎮)一級的中小尺度區域氣象觀測站建設和災害預警工程建設,并根據防御地質災害、山洪、交通事故及城市洪澇的需求,在地質災害易發區、主要江河沿岸、高速公路沿線、大中城市等加密自動氣象觀測站網建設;在滇中糧、煙主產區和干旱易發多發地區建設一批土壤水分自動監測站;新建或更新大理、保山、西雙版納、楚雄、臨滄、曲靖等州(市)的數字化天氣雷達;構建全省雷電、土壤濕度、酸雨、臭氧、大氣成分等專業觀測網,逐步形成地面、高空、空間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提高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氣象部門要組織跨地區、跨部門聯合監測,特別要做好農村、重要江河流域、重點工程建設、森林、地質災害易發區域的氣象災害監測工作。

(二)提高氣象災害預測預報水平。建立和完善省、州(市)、縣(市、區)三級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完善省—地、地—縣可視化天氣會商系統,加強對災害性天氣氣候事件的會商分析;提高對各類氣象觀測資料定量化應用能力,建設能夠實現對災害性天氣系統和氣象災害適時連續監測、動態診斷分析的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系統;重點加強干旱、暴雨、低溫冷害等災害性或高影響天氣氣候事件的預測預報,單點性強降水、雷電、冰雹、大風等強對流天氣的短時臨近天氣預報,建設分災種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業務系統,提高災害性、關鍵性和轉折性天氣的預警預報能力。

(三)強化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與傳播。依托氣象綜合業務服務系統,加快與“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系統”相配套的省級子系統的建設,拓展氣象預警預報信息系統功能,建設針對不同群體的接收子系統,使其成為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簡明防災避災辦法播發的重要渠道。氣象部門要提高氣象影視節目制作水平,豐富氣象影視信息內容,積極開通氣象手機短信、衛星廣播與接收預警信息系統和專業信息網站等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功能。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和通信運行企業要積極配合氣象部門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播發工作,擴大氣象預警信息的覆蓋面;充分利用學校、醫院、車站、機場、商場、體育場館、高速公路等場所設立的電子顯示屏、公眾廣播、警報器等設施接收和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加快氣象信息進村入戶工程建設,進一步暢通廣大農村、邊遠山區等預警信息渠道。

三、切實增強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能力

(一)制訂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和地方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制訂和完善氣象災害專項應急預案,建立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各部門分工負責的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明確各災種的應對措施和處置程序,并針對氣象災害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進一步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預案的動態管理,結合本地實際定期開展預案演練,特別要加強對城市、人口密集地區、重點保護部位和邊遠山區的氣象災害預案演練,促進各單位的協調配合和職責落實。

(二)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各級氣象部門要在干旱缺水地區,積極開展增加河流流量、庫塘蓄水、降低森林火險等級等開發利用空中云水資源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切實加快建設低緯高原地區(滇中、滇西)人工增雨防雹作業科學試驗基地和人工增雨防雹開放實驗室,加強人工增雨防雹技術研究,提高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科技水平和作業效果;進一步完善人工防雹作業布局,發揮人工防雹系統的作用,減輕冰雹對各類農作物和農業設施的損害;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氣條件,積極開展抗旱、森林滅火、環境污染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人工影響天氣應急作業。

(三)加強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各地要進一步加強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災害救助等各類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專業隊伍和專家隊伍建設,改善技術裝備,提高隊伍素質,不斷增強應對各類氣象災害的能力。學校、醫院、車站、商場、體育場館等公共場所要明確氣象災害應急聯系人,定期開展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確保能夠及時準確地接收和傳達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逐步在鄉村設立氣象災害義務信息員,及時傳遞預警信息和災情,幫助群眾做好防災避災工作;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志愿者隊伍建設,鼓勵志愿者參與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四)增強氣象災害抗災救災能力。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分析對本地區、本行業的影響,并根據具體情況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及可能引發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查險排險,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轉移避險。要認真落實減災救災各項措施,全力做好氣象災害救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工作,確保災區生產生活秩序穩定。充分發揮金融保險行業在氣象災害防御、災害救助和恢復重建工作中的作用,做好災前保險防范、災后及時賠付救助工作。

四、全面加強氣象災害防范工作

(一)組織制定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各級氣象部門要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和組織下,會同相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結合當地氣象災害特點抓緊編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明確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的主要任務和措施,優化、整合各類資源,統籌規劃防范氣象災害的應急基礎工程建設。各有關部門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區域、流域建設開發利用規劃以及農業、林業、水利、交通、旅游等發展規劃時,應當統籌考慮防御氣象災害的需求。

(二)積極開展氣象災害普查和隱患排查。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防災減災有關規劃和要求,充分考慮當地自然災害特點,組織有關部門認真開展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工作,全面調查收集本行政區域歷史上發生氣象災害的種類、頻次、強度、造成的損失以及可能引發氣象次生衍生災害的因素等,建立氣象災害風險數據庫,加強災害分析評估,建立氣象災害風險區劃,為制定和完善防災減災辦法提供科學依據。同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災減災工程設施、技術裝備、物資儲備、組織體系、搶險隊伍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特別要加強對大中型水庫、學校、醫院、敬老院及其他公共場所、人群密集場所的隱患排查,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

(三)強化氣象災害防災減災基礎建設。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開展氣象災害防御工程建設,加強江河堤防、水庫、城市排水設施、緊急避難場所等應急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完善,及時疏通河道,抓緊病險水庫、堤防重要險段的除險加固,保證用于防災抗災的工程設施有效發揮作用。

(四)加強雷電災害防御體系建設。氣象部門要切實加強雷電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及時雷電監測預警信息。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防御雷電災害的工程性措施,按照國家規定的防雷標準和設計、施工規范,在各類建筑物、設施和場所安裝防雷裝置并加強定期檢測;依法加強對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管理,落實好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制度,最大程度地減輕雷電災害損失。

(五)積極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各級氣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依法開展對城市規劃、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公共工程建設、重點領域或區域發展建設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執行氣候可行性論證制度,在規劃編制和項目立項中要統籌考慮氣候可行性和氣象災害的風險性,以避免和減少氣象災害、氣候變化對重要設施和工程項目的影響。

五、不斷完善氣象災害防御保障措施

(一)加強氣象災害防御的科技支撐能力建設。加快以提高預報預測準確率為核心的氣象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切實加強氣象災害發生機理、預報和防御等科學技術研究,大力加強適合****省情的數值預報產品釋用技術、集合預報技術及災害監測評估中遙感與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的應用研究;深入開展氣候變暖及其引發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對水資源、糧食生產、生態環境等的影響評估和應對措施研究。省科技廳和有關部門要把氣象領域的相關科學研究列入科技計劃,加大對氣象災害防御相關科學技術研究的支持力度。

(二)加強氣象災害相關配套法規和標準建設。加快完善與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相關的地方配套法規以及實施細則和制度,制定氣象災害防御、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氣候資源開發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性規章,促進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法制化。氣象部門要根據全省氣象災害特點,研究制定各類氣象災害防御的地方標準,規范氣象災害監測、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與傳播等活動。

(三)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防御資金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氣象災害防御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氣象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納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范疇,統籌安排,保障投入。要發揮政府和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逐步建立對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穩定增長的投入機制。各級財政要隨著財力的增長,進一步加大對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息、應急指揮、災害救助及防災減災工程等重大項目、基礎科學研究等方面的投入。

六、加強防御氣象災害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

(一)全面落實氣象災害防災減災責任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責任制,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各級人民政府要成立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領導小組或建立由政府分管領導為召集人的氣象防災減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健全防災減災工作協調機制,形成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協作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防范應對氣象災害的格局。

(二)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各級氣象部門要根據天氣氣候變化情況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及時向涉及地區和部門提供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各有關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和氣象災害監測預報單位,要按規定及時向氣象部門提供所獲氣象探測信息和有關水情、災情等監測信息。建設省、州(市)、縣(市、區)三級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及水情、災情實時信息共享平臺,完善氣象、公安、民政、國土資源、建設、交通、水利、農業、林業、衛生、環保、安全監管、旅游、信息產業、鐵路、民航、電力等各有關部門互聯互通的災害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災害應對工作的協調聯動,共同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

(三)努力提高全社會的氣象災害防范意識。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防御氣象災害法律法規、氣象科普和防災減災知識宣傳力度,深入普及氣象防災減災知識;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利用氣象、教育、新聞等資源,建設氣象科普教育基地,加強全社會尤其是對農民、中小學生的防災減災科學知識和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氣象防災減災意識和公眾自救互救能力;加強社會輿論引導,及時開展氣象災害分析評估,做好相關科學解釋和說明工作,增強公眾抗御各類氣象災害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