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監測通知二

時間:2022-01-18 0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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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監測通知二

各縣(區)物價局:

為貫徹全省價格監測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安徽省規范化價格監測點建設辦法(試行)》的有關要求,現就我市規范化價格監測點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真學習,提高對建設規范化價格監測點的認識

價格監測工作是價格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監測點是整個價格監測工作的基礎,是價格分析、價格預測的最主要信息來源。隨著市場化經濟的深入發展,各級政府在價格決策過程中對市場信息的依賴性增強,價格部門的服務職能必須進一步提高。為規范我市價格監測工作,提高價格監測水平,為各級政府和廣大人

民群眾提供更為優質的服務,搞好規范化價格監測建設,十分必要。各縣(區)物價局要深入學習領會《安徽省規范化價格監測點建設辦法(試行)》的要求和精神實質,切實把這項工作擺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二、突出重點,抓好規范化價格監測點建設各項任務的落實

(一)根據本部門承擔的價格監測任務,按以下原則確定價格監測點。

1、以大型市場、商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種植養殖大戶為主;

2、兼顧不同的所有制形式;

3、優先考慮價格誠信單位;

4、區域布局合理。

(二)縣、區物價局向價格監測定點單位發放標志牌,并在價格監測定點單位的醒目位置懸掛。

(三)建立價格監測點單位名錄庫并做好臺帳的規范管理工作。

價格監測定點單位名錄庫的內容包括:定點單位、名稱、地址、性質、資產規模、年營業額、主要負責人和采報價人員的姓名、聯系方式、監測品種、監測信息報送情況以及價格主管部門認為需要存檔的其他內容。

(四)建立健全規范化價格監測點建設的各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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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價格監測點單位采報價工作制度、臺帳制度。

2、建立價格主管部門與價格監測點單位聯系制度,每季度深入監測點現場一次,指導監測點加強價格監測質量管理。

3、建立信息反饋制度,通過適當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價格監測定點單位提供所承擔的監測品種的地區平均價格,提供相關價格政策咨詢和其他價格信息服務。

4、建立價格監測定點單位監測信息報送考核制度,每年底開展一次評先評優活動,對工作積極、成績突出的價格監測點單位和采報價人員進行表彰獎勵。

(五)加強對價格監測點單位采報價人員的培訓,每年組織1—2次形式多樣的活動,不斷提高采報價人員的監測業務水平。

三、有序推進,明確規范化價格監測點建設的實施步驟

總體安排是,六月份深入學習領會《安徽省規范化價格監測點建設辦法(試行)》的要求和精神實質,制定實施方案,并于7月10號前把實施方案報市物價局,七月份選擇部分價格監測點單位試點推行規范化建設,八、九月份全面推開,十月份完善提高、自查驗收,確保國家及省局監測點在十一月一日前達到規范化價格監測點設立的標準,市及縣自行設置的監測點同時進行規范,并報省價格監測中心備案。

四、加強領導,嚴格考核,確保規范化價格監測點建設的各項任務的完成

規范化價格監測點建設,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縣(區)物價局主要負責同志要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價格監測機構的同志要傾心抓好此項工作。

為促進規范化價格監測點建設任務的完成,市局將本著高起點、嚴要求、看實效的原則,制定《宿州市物價局規范化價格監測點建設考核辦法》,于八月份初查,十月份檢查驗收,對各項工作進行考核打分,考核結果納入全年總體工作目標考核,對工作突出的縣(區)局進行通報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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