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體能測試公告
時間:2022-02-14 0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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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事部和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人發[20*]74號)的通知精神和《福建省2008年秋季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將組織實施2008年秋季我市公務員招考體能測試,現將體能測試的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參加對象:
報考法、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市勞教所職位的考生、市森林公安局職位的考生在面試前應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結果不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參加體能測試的對象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者中,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數的5倍確定。
二、體能測試時間、地點
體能測試時間:2008年11月2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
體能測試地點:**第六中學(高中部)
地址:**和寧路50號(東渡校區)
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持本人體能測試通知書、身份證(著運動裝、穿運動鞋)于2008年11月2日上午7:40前在**第六中學正門口集中,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中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三、體能測試方法
體能測試按測評項目進行。測評時,每個測評項目由聘請的3名專業人員擔任考官,每個考生組由市紀委、監察局派一名工作人員進行全程跟蹤監督。
四、體能測試標準
體能測試標準:按人事部和公安部印發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人發[20*]74號)的標準執行。
考生可登陸**市委組織部網站或**人事網站查詢《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則》。
參照福建省公安廳《關于全省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人民警察)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精神,報考法、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4個測評項目均須達到合格;報考市森林公安局職位的,4個測評項目均須達到合格;報考市勞教所職位的,4個測評項目中有3個項目達到合格,即視為體能測試合格。
體能測試結果,由主考官當場宣布;體能測試不合格(考生因故放棄測試的視為不合格),事后不再組織補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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