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質量抽查工作通知
時間:2022-02-18 0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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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糧食庫存檢查暫行辦法》和《關于結合春季糧食庫存普查開展*年全國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的通知》(國糧檢〔*〕46號)以及《關于切實做好*年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的緊急通知》(國糧電〔*〕10號)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做好中央儲備糧質量監管工作,經研究決定,*年繼續開展中央儲備糧質量專項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抽查工作定于*年4月下旬開始,6月中下旬完成。抽查范圍覆蓋全國31個省份,抽查庫點數量占中央儲備糧總承儲庫點的25%左右,包括中央儲備糧直屬庫、代儲庫。*年抽查過的庫點(或倉位)一般不再安排抽查。本次抽查包括稻谷、小麥和玉米3個品種,計劃扦取樣品1500份,檢驗項目包括質量指標、儲存品質指標和衛生指標3大類。樣品的扦取和檢驗工作委托各國家糧食質量監測中心(以下簡稱“承檢機構”)承擔。部分衛生指標實行集中檢驗。各省份的抽查樣品份數,按照中央儲備糧庫存數量權重進行分配。具體抽查庫點、品種、抽查扦樣數量以及檢驗項目將在委托扦樣和檢驗任務書中予以明確。
二、扦樣要求
承檢單位依據委托任務書到指定庫點扦樣時,應兼顧抽查糧食品種的儲存年限,隨機確定扦樣倉位。扦樣布點規則及樣品代表數量按《中央儲備糧油質量抽查扦樣檢驗管理辦法(試行)》(國糧發〔2003〕158號)有關規定執行。
扦取的原始樣品經混合分樣后形成4份平均樣品,其中1份由被檢單位留存,3份送承檢機構用于檢驗和備檢,每份樣品數量不少于3公斤。扦樣時應現場填寫《樣品原始記錄單》(見附件1),詳細記錄樣品貨位、代表數量、來源、入庫質量記錄、糧溫等原始信息。
三、檢驗要求
(一)質量檢驗項目
稻谷:色澤氣味、出糙率、整精米率、雜質、水分、黃粒米。
小麥:色澤氣味、容重、不完善粒、雜質總量、水分。
玉米:色澤氣味、容重、不完善粒、雜質、水分、生霉粒。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4省(區)應同時檢驗記錄玉米生霉粒和霉變粒。
相關檢驗項目按照GB1530《稻谷》、GB1351《小麥》、GB135《玉米》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檢驗。
(二)儲存品質檢驗
按《谷物儲存品質判定規則》(GB/T20569~20571-2006)規定的項目和檢驗方法進行檢驗。
(三)衛生檢驗項目
稻谷:鎘、鉛、汞、無機砷、黃曲霉毒素B1、儲糧藥劑殘留。
小麥:鎘、鉛、汞、無機砷、嘔吐毒素(DON)、玉米赤霉烯酮、儲糧藥劑殘留。
玉米:黃曲霉毒素B1、嘔吐毒素(DON)、玉米赤霉烯酮、儲糧藥劑殘留。
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衛生檢驗項目將有所調整,具體見委托任務書。相關檢驗項目按照GB2715-2005《糧食衛生標準》中規定的檢驗方法檢驗。
四、工作要求
(一)時間安排。各承檢機構于4月20日至5月10日進行扦樣,5月31日前完成質量與儲存品質檢驗數據報送,6月20日前完成衛生檢驗數據報送。我局標準質量中心負責對抽查檢驗數據統一整理匯總,于6月下旬完成專項抽查報告。
(二)各承檢機構接到委托扦樣檢驗任務書后,要盡快與所在省份的中儲糧分公司聯系,安排專業技術人員赴現場扦樣,到每個庫點的扦樣人員不得少于2人。扦樣負責人應按規定制定扦樣方案,組織實施好扦樣、分樣和封樣工作,認真做好樣品記錄,對樣品的真實性、代表性負責。
(三)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及各分公司和當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督促承儲企業配合做好專項抽查工作。承儲企業應派人協助開展扦樣,并提供相關便利條件。如發現扦樣人員違規扦樣或存在其他不當行為,請及時向我局反映。
(四)承檢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對檢驗數據承擔法律責任,如實報送檢驗結果,不得弄虛作假。對臨界值樣品,要認真進行復核,確保檢驗數據準確、可靠,保證按時完成任務。
(五)抽查檢驗結果按照《中央儲備糧質量檢驗結果表》和《中央儲備糧衛生指標檢驗結果表》(見附件2~5)的要求進行填報(含電子文檔)。
(六)抽查檢驗結果由我局匯總后統一向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反饋。各承檢機構應對抽查檢驗數據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對外提供。
*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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