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論文評選通知
時間:2022-03-10 1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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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的實施,著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促進我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省學位委員會決定開展*省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現就學位論文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參加本次評選的碩士學位論文,主要為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在省內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獲得碩士學位者的學位論文,此前兩年獲得碩士學位者的學位論文,如特別優秀,也可申請參評。
二、評選原則
評選工作遵循“科學公正、注重創新、嚴格篩選、寧缺毋濫”的原則。
三、評選標準
1、論文選題有較強的理論意義或實用價值。
2、實驗設計新穎,研究手段先進,理論分析深入,論文結果可靠,有新的見解。
3、能反映作者在本學科或領域具有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能表明作者具有一定的創新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4、論文條理清楚、邏輯性強、文筆流暢、圖表規范、學風嚴謹。
四、評選程序
1.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根據*省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評選標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推薦本單位屬評選范圍內的具有創新和較高水平,經濟、社會效益明顯的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參評。考慮到研究生教育基礎和財政供給渠道的不同,省屬單位推薦名額一般不超過本單位20*年度碩士畢業生總數的4%,非省屬單位推薦名額一般不超過本單位20*年度碩士畢業生總數的2%(具體推薦限額見附件1)。
2.省學位委員會委托相關專業評估機構,組織開展優秀碩士學位論文通訊評議等評審工作。在綜合分析全國范圍同行專家評審結果和評估機構評審報告的基礎上,省學位委員會初步確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入選名單。
3.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入選名單由*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經30天異議期后,省學位委員會正式發文公布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及其作者名單。
在異議期結束之日起30日內,異議事項仍未處理完的論文,不列入批準論文的名單;對已批準的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如發現有剽竊、作假或論文的主要研究結論不能成立等嚴重問題,將撤銷對作者的獎勵并予以公布。
五、獎勵范圍
本次全省共評選優秀碩士論文不超過100篇。優秀碩士論文的作者由*省學位委員會進行表彰和獎勵。
六、材料報送
各單位須于20*年2月28日前,將下列材料報送省學位辦公室。
1.碩士學位論文一式六本。
2.*省優秀碩士學位論文推薦表(附件2)、有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一式六份,并與相應的碩士學位論文放在一起。
3.作者簡況表(附件3)一式兩份,并按照學科專業代碼排序,裝訂在一起。
4.*省優秀碩士學位論文推薦匯總表(附件4)一式兩份。
5.作者簡況表及論文推薦匯總數據庫(錄入要求見附件5)一式一份。
七、其他事項
1.涉及國家政治、經濟、科技、軍事等方面秘密的學位論文不參加評選。
2.對于評選范圍規定的參評學位論文,推薦表中的各項成果獲得的時間,均應是在攻讀學位期間及獲得學位一年內。
3.涉及到學科代碼及學科名稱的欄目,均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原國家教育委員會*年公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學科代碼和學科名稱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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