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先進者評選通知
時間:2022-03-10 0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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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事局、教育局,省直有關廳局,各有關高等學校:
黨的十六大以來,全省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實施科教興皖和人才強省戰略,努力辦好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積極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涌現出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為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進一步激勵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獻身教育事業,吸引優秀人才投身教育事業,建設一支高素質教師隊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隊伍,促進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根據《人事部、教育部關于認真做好20*年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65號)文件精神,省人事廳、省教育廳擬于20*年教師節期間聯合表彰全省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全省模范教師、全省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并向人事部、教育部推薦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全國模范教師和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評選名額
向人事部、教育部推薦“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19個,“全國模范教師”和“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人選31名;評選表彰全省教育系統先進集體50個,全省模范教師和全省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150名(名額分配見附件2)。
二、推薦、評選范圍
全國、全省教育系統先進集體的參評對象是: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其中高等學校(含高職,下同)的參評對象為內設二級機構,如院(系、所)、處、重點教學科研基地或團隊等。
全國和全省模范教師、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的參評對象是:在全省教育系統從事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管理服務等工作5年以上,取得突出成績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其中,全國和全省模范教師的參評對象為各級各類學校的專任教師;全國和全省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的參評對象為學校校長、教育行政部門干部和其他教育機構管理人員。推薦全國模范教師和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人選必須從曾獲得市廳級以上表彰或市級人事、教育部門聯合表表彰的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中產生。
2002年以來,已獲得國家或省部級榮譽稱號的人員和單位一般不再參加同一層次榮譽稱號的評選,如確有新的突出貢獻,可推薦參評,但要從嚴掌握。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擔任廳局級(含)以上職務的領導干部不參加評選。
三、推薦、評選條件
(一)全國、全省教育系統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是: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積極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領導班子團結協調,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規范管理,注重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和業務素質提升,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和開拓創新精神,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基礎教育領域的教育機構]堅持面向全體學生,認真實施素質教育,扎實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具有良好校風、教風和學風,享有良好社會聲譽,在綜合性督導評估中成績突出,能夠在本省起到引領示范作用。
2.[職業教育領域的教育機構]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積極適應市場需求,勇于開拓進取,努力推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在綜合性督導評估中成績突出,在本地區具有表率作用。
3.[高等學校二級機構]重視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風好,學風正,教學質量高,在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和社會服務等方面成績突出,為學校的改革和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教學科研單位(含創新團隊);在黨建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教學管理、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招生就業、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相關職能部門。
(二)全國和全省模范教師、全國和全省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的基本條件是: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求真務實,勇于探索,銳意改革,開拓創新,模范履行崗位職責,無私奉獻,師德高尚,能夠充分展現新時期人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光榮形象;在近3年的年度考核中均為“合格”以上,其中“優秀”等次原則上不少于一次,從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熱愛學生,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突出;
2.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努力推進教育創新,在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成績突出;
3.在教育教學研究、科學研究、技術推廣等方面取得創造性的成果,且具有較高的科學價值或者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4.在學校管理、服務和學校建設方面成績突出。
四、獎勵方式
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人事廳、教育廳將于20*年教師節期間聯合表彰決定,向獲得全省教育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的單位頒發證書和獎牌;向獲得全省模范教師和全省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的個人頒發證書。獲得全省模范教師和全省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者享受市級勞模待遇。
人事部、教育部將于20*年教師節期間聯合表彰決定,召開表彰大會,向獲得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的單位頒發證書和獎牌;向獲得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的個人頒發證書、獎章。
五、組織領導
省教育廳、省人事廳聯合組成全省教育系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人事處,負責日常工作。
各市教育行政部門、人事部門,省直有關部門,各高校,要組成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充分發揮各相關部門的作用,切實組織做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遴選考核和評審推薦工作。
六、推薦、評選要求
1、評選推薦工作堅持走群眾路線,采取自下而上、逐級申報、逐級審核的方式進行。
2、評選推薦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好中選優、寧缺勿濫的原則,要按照各類榮譽稱號的評選條件,確保推薦質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人事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在評選推薦人選時,要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廣泛宣傳評選條件和有關規定,充分依靠廣大教職工,民主推薦,嚴格考核,公開推薦,保證推薦工作公正性和透明度。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事跡要突出先進行、代表性、典型性、時代感。
3、推薦工作要統籌考慮不同層次、類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及其人員,要以各級各類學校(含高等學校二級機構)和一線教師為主。
在各地推薦的先進集體中,農村學校要占相應比例,并兼顧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幼兒園、民辦學校、成人學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師進修學校等教育機構。
在各地推薦的先進個人中,要努力做到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均有代表,并充分考慮長期從事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班主任、輔導員、任課教師等人員。縣鎮以下(不含縣鎮)的農村中小學教師應占推薦名額的30%以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應占推薦名額的6%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中有在農村學校任教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高等學校教授、副教授參評,必須完成學校規定的本科教學工作量。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人員,包括學校校長及其他管理人員的推薦比例,應嚴格控制在推薦名額的10%以內。
4、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事跡材料字數要控制在3000字以內,內容準確、生動、翔實。為加大宣傳力度,各市要從推薦的候選對象中推薦事跡特別突出的1個先進集體和2個先進個人作為重點宣傳對象。
5、嚴格評選和推薦程序,各市、各高校擬推薦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要在其所在地教育系統、學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6、各地在做好全國、全省評選表彰推薦工作的同時,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積極開展不同層次的評選表彰活動,把評選表彰工作與建設和諧校園、加強師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突出表彰重點,強化激勵導向,為推進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服務。
七、申報材料
為保證評審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各市、省直有關部門、各高校于20*年7月6日前報送下列材料:
1、本市20*年開展教育系統評選表彰工作報告(評選工作程序、評審結果、公示情況等)。
2、《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審批表》(附件3)、《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推薦單位一覽表》(附件4)、《全省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審批表》(附件5)、《全省教育系統先進集體推薦單位一覽表》(附件6)、《全國模范教師和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審批表》(附件7)、《全國模范教師和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推薦人選一覽表》(附件8)、
《全省模范教師、全省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審批表》(附件9)、《全省模范教師、全省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推薦人選一覽表》(附件10)。
上述材料均要求紙質文檔一式3份,同時以電子郵件方式報送電子文檔;其中,向人事部、教育部報送先進個人的材料采用“全國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表彰獎勵申報評審系統”網上傳輸,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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