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通知

時間:2022-03-18 0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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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通知

各市、有關縣(市)國土資源局:

《**省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和使用權流轉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省政府頒布實施。為認真貫徹實施《辦法》,確保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規范、有序、健康運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廣泛宣傳,充分認識開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重大意義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越來越活躍有其客觀的必然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是實現土地集約高效利用和保護耕地的需要,是保護和實現農民土地財產權,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是加快城鎮化進程的需要。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精心組織機關和試點鄉鎮認真學習《辦法》,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充分認識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重要意義,解放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推進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點工作。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流轉的意義、主要內容和要求等,為《辦法》的實施創造良好環境。

二、規范流轉行為,加強監管,切實保障試點工作有序、健康開展

試點工作要嚴格依據《辦法》規范運作。一是要切實按法定程序和權限履行用地報批手續,做到先批后用;涉及占用農用地的,要依法辦理農轉用審批手續。二是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時,必須做到兩證(集體土地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齊全。凡兩證不全的不得流轉。對于少數地方確因條件所限,一時無法進行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的,可采取對擬進行流轉的集體建設用地按宗地確認權屬的辦法,向土地所有者頒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同時向土地使用者頒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三是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增加流轉的透明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必須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四是流轉要符合規劃,重點放在存量集體建設用地上。各試點鄉鎮要摸清本鄉鎮存量建設用地家底,制定切實可行的消化、盤活存量用地的計劃和方案,制定鼓勵盤活存量用地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實;確需使用增量土地的,要實行總量控制。五是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屬于土地所有者的土地收益要實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實行村民民主決策,專項用于被用地農民發展生產、解決就業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資金收支情況要定期公布,接受群眾監督,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被用地農民養老醫療保險基金,以解決農民長遠生計。

三、加強領導,采取措施,著力推進流轉試點工作

為保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順利開展,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作為推進城鎮化進程,發展地方經濟的一件大事來抓。一是要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點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明確領導具體分管,定期研究解決試點中的問題。二是結合實際制定流轉試點工作計劃,明確各階段工作重點,采取切實措施,加大推進力度。三是要盡快理順試點鄉鎮的土地管理體制,實行垂直領導,確保流轉工作的順利開展。四是要明確其法制機構或者其它業務機構負責流轉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幫助和指導鄉鎮開展試點工作。請各有關市、縣局將具體負責流轉試點工作的分管領導、辦事機構、人員及聯系電話于12月上旬報省廳政策法規處。

四、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加強對流轉試點工作的指導

為及時了解、交流和指導各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進展情況,各試點單位應在每季度第一月末將上一季度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情況,包括流轉工作部署、流轉的宗數、面積、形式、土地收益、招商引資以及流轉中的經驗、問題和建議等,逐級上報省廳。省廳匯總后在全省通報,推廣先進經驗與做法,研究和解決流轉中出現的問題,指導試點工作的健康開展。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點工作進展緩慢或者未按照《辦法》規范運作,導致群眾上訪,造成不良影響的,省廳將取消其流轉試點資格。

請各地對今年以來流轉試點工作的進展情況、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問題與建議等進行自查總結,并于12月底將自查報告報省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