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注冊導游員年審通知
時間:2022-04-01 0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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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行社、市導游服務中心:
根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現將2008年導游員年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導游員年審培訓費用
(一)交費時間:2009年5月11日—2009年5月15日。
(二)交費地點:洛陽市旅游培訓中心(九都西路旅游大廈四樓)。
(三)培訓時間:首次培訓于2008年12月25日—26日在洛陽白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俱樂部(銀河賓館西側)。
(四)費用:培訓考核費用120元、資料費110元。
二、導游員年審工作
(一)年審時間:2009年5月18日—2009年5月24日
(二)年審范圍:全市持IC卡導游員
(三)年審程序
1、專職導游員
專職導游員指受旅行社正式聘用,和旅行社簽訂《勞動合同》(經勞動部門鑒定),旅行社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的正式聘用的專職導游人員。
旅行社專職導游員按以下要求進行初審和交驗材料:
(1)旅行社與導游員簽訂的經勞動部門鑒定的有效《勞動合同》,旅行社為其辦理的社會保險“三金”證明材料。
(2)導游員填寫《注冊導游員年審報告書》,要求按規定如實填寫接待工作登記表(專職導游員每年最少完成自帶團五個、15天工作量)。
(3)IC卡導游證。
旅行社負責所屬專職導游員的初審工作。
2、社會導游員
社會導游員指已取得導游資格證書和導游證,但未與旅行社簽訂勞動合同、沒有人事隸屬關系的、在市導游服務中心登記注冊的非專職導游員。
社會導游員按以下要求進行初審和交驗材料:
(1)與市導游服務中心簽訂的《社會導游人員管理服務協議書》。
(2)導游員填寫《注冊導游員年審報告書》。
(3)《洛陽市社會導游人員服務質量意見反饋本》(社會導游員每年最少完成自帶團三個、10天以上接待工作量)。
(4)IC卡導游證。
市導游服務中心負責辦理社會導游員的初審工作。
(四)年審考核等級。根據每名導游員的考評、考核結果,給予通過年審、暫緩通過年審和不予通過年審三種結論。
不予通過年審的導游員不得從事導游工作;暫緩通過年審的導游員經教育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工作要求
(一)、2008年導游員年審工作采取先培訓、再收費、后年審的形式。
(二)導游員是旅游產業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導游員的素質和工作質量直接關系到旅游業的健康發展。因此,各旅行社要充分重視導游員年審考核工作,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切實按要求安排好導游員年審的各項工作,旅行社要及時將此通知傳達到每個專職導游員。旅行社完成初審工作后,將本社專職導游員的年審材料匯總審核并填寫匯總表,報市導游服務中心。由旅游局集中審核和年審刷卡,不單獨受理旅行社專職導游個人的年審刷卡。
(三)社會導游員可直接到市導游服務中心辦理08年的導游員年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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