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治理竹木加工行業隱患的通知
時間:2022-06-11 0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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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鄉,縣各部門,開發區,管理局,新城區,工業園區: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扎實推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針對我縣竹木加工行業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消防隱患突出、安全投入不足的實際,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竹木加工行業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省安全生產條例》、公安部《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07)為依據,以"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整治為重點,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則,堅持專項整治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通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火災防控措施,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等措施,實現住宿與生產、經營部分的有效隔離,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防止重大火災特別是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為建設平安、和諧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整治時間和對象
專項整治時間:年月至年月。
整治對象:全縣范圍內的竹木加工企業和加工作坊。
三、整治標準
(一)竹木制品加工企業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主要有: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用火審批制度和各主要設備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臺賬。
3、現場管理要求。(1)員工住宿與加工場所、倉庫分離;(2)廠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疏散標志;(3)車間設備規范布局,物品劃線定置堆放,通道通暢;(4)設備轉動部位有安全防護裝置;(5)車間滅火器按每40平方米配4千克泡沫滅火器2只的標準配備、有室外消防栓或消防水源;(6)車間通風良好,產生大量粉塵的設備應有單機或集中除塵設施。
4、用電管理要求。(1)電線要全部套管上墻;(2)每臺機器都要做好接地,并做到一機一閘一保(漏電保護器);(3)電工持證上崗;(4)配電箱下無可燃物堆放。
5、配備合格勞動防護用品,從事油漆等崗位配備相應防毒防護用品。
6、新建工程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未經相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二)竹木制品加工作坊
1、按1只/40平方米標準配備2千克泡沫滅火器。
2、生產場所應與住宿等生活區域進行分離,并安裝乙級防火門。
3、機械設備的轉動部分必須加裝防護裝置。
4、生產場所內電線要規范布局,每個加工點做到一戶一保(漏電保護器)。
5、在明顯的位置設置禁煙標志、消防報警標志牌各一塊。
6、操作工應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安全生產培訓合格證書,掌握與工種相適應的工作技能。
7、生產工人參加工傷保險。
8、取得木竹經營加工核準證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月至月底)
各鎮鄉進行一次全面普查登記,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整治方案,召開動員會議,統一認識,廣泛發動,周密部署。各鎮鄉工作方案于年月日前報縣竹木加工行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集中整改階段(年月至月底)
各鎮鄉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制定整治計劃,突出整治重點,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要對照整治標準,堅持邊查邊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督促企業(作坊)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關、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進行整改。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與檢查,對存在的突出問題,要責令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整頓后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公安部《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07)的加工點,依法采取關停措施。
(三)統一驗收階段(年月日至日)
整改結束后,各鎮鄉要分別組織自查和驗收,縣政府將組織人員對整治情況進行驗收。各鎮鄉、相關部門要認真總結整治工作經驗,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機制,明確管理機構,落實人員和責任,鞏固整治成果。要嚴把竹木行業加工準入門檻關,確保不產生新的隱患。年月日前,各鎮鄉、相關部門以書面形式將整治工作情況報縣竹木加工行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組織。竹木加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縣竹木加工行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各鎮鄉也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根據本地實際,劃分若干個整治組,確定整治責任人,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分工包干,責任到人,確保專項整治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本次專項整治要實現"全覆蓋",即對轄區內的竹木加工企業和作坊整治實行全覆蓋;對竹木行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實行全覆蓋。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在整治過程中,安監部門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加強聯合執法,公安部門要加強出租房安全條件的管理、加強"三合一"整改的技術指導;林業、工商部門要嚴格木竹經營加工核準證、營業執照的管理審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不予核準、年審,同時加大無證無照加工經營、無證運輸的處罰力度;供電部門要密切配合整治工作,消除用電隱患,杜絕電器線路引發的事故。縣政府將適時派出督查組進行監督抽查,督促整治措施的落實。
(三)加強考核,嚴格獎懲。竹木加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列入年各鎮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完成100%整治任務的,單項考核滿分;完成80%以上整治任務的,得單項考核分的70%;完成60-80%整治任務的,得單項考核分的50%,完成60%以下整治任務的,單項考核不得分。同時,縣政府設立竹木行業整治專項資金,獎勵對象為經整治達標的竹木加工作坊。縣政府按照平均每戶200元標準以獎代補獎勵給鎮鄉,由鎮鄉按補助標準落實到戶。各鎮鄉政府要安排配套資金,制定相應的整治獎勵辦法,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各鎮鄉、相關部門在考核驗收的基礎上,憑通過驗收的加工作坊清單和補助清冊,向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獎勵資金。對在規定時間內完不成整改任務、問題比較嚴重且無條件進行整改、無木竹經營加工核準證的加工企業(作坊),各鎮鄉、相關部門要列入重大隱患整治范圍,在規定時間內仍然達不到整改要求的,依法采取責令停產停業的措施。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鎮鄉要根據本地實際,動員部分業主發出專項整治倡議,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專項整治宣傳,大力宣傳"三合一"場所的危害性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傳防火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識,營造專項整治工作氛圍。整治過程中,要及時向社會通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宣傳整治工作先進單位,曝光整改不力的單位。各鎮鄉要通過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等形式,采取有獎舉報等方式,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推動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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