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常天氣工作通告

時間:2022-06-14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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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天氣工作通告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緊急異常氣象專項服務工作的通知》(政辦發明電〔2006〕121號)要求,提高緊急異常氣象信息的和傳播的時效性,增強對緊急異常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及時組織開展防災減災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就做好我縣緊急異常氣象專項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緊急異常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的組織領導

各鎮鄉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緊急異常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響應"的原則,做好組織實施工作。要明確專人負責,在接到緊急異常氣象監測預警信息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及時通過電話、傳真、短信等形式通知相關人員,按照應急處置管理辦法和部門應急處置預案積極開展自防、自救、互救等措施。

二、提高緊急異常氣象災害的監測預警能力

縣氣象局要進一步提高緊急異常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重點是要加強對流天氣的短時臨近預報工作。建立由縣氣象局牽頭,面向移動用戶、聯通用戶、小靈通用戶的緊急異常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短信平臺。電信部門應予以技術和設備的大力支持,要給予緊急異常氣象災害預警短信平臺最高優先發送級,保證信息發送及時和暢通。在監測到異常氣象災害時,應根據預警分類標準,及時發送緊急異常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提醒用戶及時做好防御工作,提高防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規范緊急異常氣象預警信息的

所有緊急異常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統一由縣氣象局通過短信平臺向特約用戶,特約用戶應當對氣象部門的信息在本單位內部或其主管的用戶進行轉發,提出具體災害防范應對措施,但不得再向其他用戶進行,以免造成混亂和重復。緊急異常氣象預警信息發送范圍見附件。

四、加強緊急異常氣象信息的傳播和災害防御知識宣傳

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應保證對緊急異常氣象信息在第一時間內進行傳播,對特別緊急預警信息,要在正常節目中及時插播。

報紙、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站、農民信箱應加大對緊急異常氣象災害防御知識的宣傳力度,動員社會公眾主動開展防災抗災活動。應安排一定的版面和時間段,針對不同季節氣象災害影響特點,開展相應氣象災害防御知識,特別是以"防、避、躲"為主的防災理念宣傳。

五、認真落實防雷安全措施

要按照《省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嚴格落實防雷減災責任制。要把加強防雷設施建設作為預防雷電災害的重要基礎,嚴格執行防雷設施定期檢測、防雷工程設施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制度。要切實加強對易燃易爆場所、人員集中場所、重要設施的雷擊風險評估,高度重視農村防雷安全工作。縣氣象局要依法履行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管理職責,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建設項目的防雷工程質量管理,嚴格規范防雷設施設計、施工、檢測和驗收等各個環節。要健全防御雷擊事故責任制度,因防護工作措施不到位或災害應急處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