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醫療機構校驗通告
時間:2022-06-25 04:39:00
導語:縣醫療機構校驗通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民營醫院、社區衛生服務站、門診部、診所、村衛生室、醫務室:
根據衛生部《關于印發醫療機構校驗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衛醫政發〔2009〕57號)、《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研究,將于近期開展年度醫療機構校驗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校驗申請
各醫療機構于月日開始向醫政與行政審批服務科或衛生監督所提出年度校驗申請,其中民營醫院、門診部向衛生局醫政與行政審批服務科申請,個體診所、醫務室向縣衛生監督所申請,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向各轄區衛生監督分所申請,并提交下列申請資料:
1、《醫療機構校驗申請書》一份;
2、《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年度業務開展情況、工作總結及安全醫療報告;
4、填寫醫療機構業務科室及從業人員一覽表(見附表),并提供衛生技術人員提供注冊證書或備案材料復印件。
二、校驗對象
年月日前開辦的各類醫療機構為本年度的校驗對象(含因負責人變更、科目變更而新發證的醫療機構)。
三、校驗標準
校驗標準根據衛生部《醫療機構基本標準》、《關于印發醫療機構校驗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衛醫政發〔2009〕57號)、衛生局《關于調整<診所(門診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醫務室驗收(校驗)基本標準>和<診所(門診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醫務室驗收(校驗)評分標準>的通知》(永衛〔2004〕68號)的要求進行,其中公共衛生工作考核標準按年制訂的《年度社區衛生服務站(衛生室)公共衛生考核評分標準》(永衛發〔2007〕151號)進行。
四、校驗方式
校驗人員實行現場檢查評分,80分(包括80分)以上為合格,通過校驗;80分以下為不合格,為暫緩校驗。對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中心防保站人員要按照《年度社區衛生服務站(衛生室)公共衛生考核評分標準》對其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年度檢驗的必備條件,實行“一票否決”。首次校驗不合格者定為暫緩校驗,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暫緩校驗期內不得執業。
五、校驗組織
由醫政與行政審批服務科會同衛生監督科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校驗。
六、校驗時間
社會辦醫療機構現場校驗工作從月日開始,年月日前結束。
七、其他事項
- 上一篇:有關資金管理和會計核算通告
- 下一篇:小餐飲行業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