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示件落實事宜

時間:2022-03-04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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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示件落實事宜

二、抓好長批示落實

11月14日行署法制辦組織召開了全政府法制機構負責人會議。法制辦參會并收取“長批示件”后,及時向政府辦公室主任匯報會議精神和長批示件內容。政府長、副長分別在“長批示件”上簽署意見:“按照郭長批示意見抓好落實。由政辦協調辦理。”同時確定落實法制辦工作人員3人、2臺電腦、2間辦公室、每年行政復議經費3萬元。

二、召開部門會議落實法制辦會議精神

11月21日,法制辦組織召開了直35個行政執法部門負責人會議,政府辦公室主任劉志山代丁憲章長作了題為“全貫徹落實全政府法制機構負責人會議精神”的講話,講話著重強調了要加強政府法制工作制度建設。一是建立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和合法性審查制度;二是建立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三是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四是要建立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制;五是建立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六是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和年度檢查評比制度;七是建立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制度;八是建立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九是建立行政執法案件規范歸檔制度;十是建立依法行政工作總結匯報制度;十一是建立法制宣傳、法律培訓和法律考核制度等。會上政府法制辦宣讀了《自治區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決定的實施意見》,并就前政府法制工作現狀從5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一是為便于工作,要求各執法部門推薦一名政府法制工作聯絡員,今后法制辦將對政府法制工作聯絡員進行培訓;二是要求各部門在12月10日前上報本部門的依法行政工作總結,要形成一個制度每年上報;三是要求各執法單位將本部門所執行的法律、法規編輯成冊送法制辦;四是公布了全執法依據疏理工作進展情況;五是將再次進行確認行政執法機構執法主體資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