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代表建議和政委提案辦理通知

時間:2022-03-08 11:18:00

導語:做好代表建議和政委提案辦理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做好代表建議和政委提案辦理通知

為了認真做好年市、區人大代表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對辦理工作的領導,堅持和落實領導把關、辦公室主任負責、承辦人員具體辦理的三級承辦責任制,嚴格辦理制度和辦事程序,使每一件意見建議和提案的辦理都要做到領導落實、具體承辦人落實、工作責任落實。

二、收到建議、提案后,要認真清點登記,逐件進行審查,經審查凡不屬于本單位業務范圍的建議和提案,請在10日內退回區政府辦公室,并書面說明情況,以便重新確定承辦單位。各承辦單位之間不能自行互轉,以免丟失耽誤辦理工作。

三、要及時安排,抓緊抓好辦理工作,按時完成辦理任務。對省政協提案、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提案,必須在年7月15日前將辦理結果書面報區政府辦公室。經審查修定后,將以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統一報送和答復,并抄送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市人大代表工作委員會、市政協提案委員會及市政府督查室各兩份備查。對區人大代表建議和區政協提案,承辦單位必須于年8月31日前全部辦結,書面辦理結果經主要領導審定簽發,直接答復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并附《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或《政協提案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人大代表建議的答復在主送人大代表的同時,抄送區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和政府辦公室各1式2份,政協提案的答復在主送提案者的同時,抄送區政協提案委員會和政府辦公室各1式2份。

四、在辦理工作中堅持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切實辦實事、抓落實、求實效。凡是有條件解決的,應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時解決;因受條件限制暫時不能解決的,應列入計劃,積極創造條件,逐步解決;確定不能解決的,應實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員介紹情況,說明原因。

五、要采取各種方式,加強與代表、委員的聯系溝通,認真聽取代表、委員對辦理工作的意見。對重點建議和提案,承辦單位領導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進行現場辦理,并邀請代表和委員進行座談、視察,共商解決辦法,努力提高辦理質量和辦理時效。

六、建議、提案辦理答復件要按規定格式書寫,以正式文件編號文印蓋章。答復件首頁右上角標明辦理結果的類別,同時,需注明承辦單位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聯系人姓名等。

七、對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不滿意的答復,承辦單位要重新辦理,二次答復,直到滿意為止。

八、承辦建議、提案合計在10件以上的單位,辦理結束后要寫出書面總結,報送區政府辦公室。

九、區政府辦公室將在4—8月,對重點建議、提案和承辦數量大的單位進行現場辦理和督促檢查,屆時還將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加。10月底前對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的單位進行檢查,并對辦理情況進行通報。有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及早安排,認真準備,抓好落實,使現場辦理取得實效。

十、各承辦單位要認真學習《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規定》,嚴格按規定辦理和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