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資產監管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11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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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資產監管工作通知

鎮、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預算單位:

為了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推進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化工作,實現對資產的動態監管,按照《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要求,根據“金財工程”建設總體規劃,財政部決定正式實施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根據市財政局《關于實施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是“金財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已完成了與“金財工程”應用支撐平臺的銜接。該系統的正式實施,是實現資產管理動態化、預算編制精細化的重要舉措,是編制年度新增資產配置預算的重要支撐,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實現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的有機結合,為進一步創新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監管手段提供重要的載體和平臺。各預算單位要高度重視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的實施工作

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是嚴格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進行設計的,遵循橫向“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縱向“中央—省—市—縣—鄉”的框架。

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工作涉及部門、單位多,工作難度大。各預算單位要加強領導,統一組織,認真做好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培訓和指導,為系統有效應用、全面實施提供保障。各部門、各單位業務人員和信息技術人員,要密切配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順利完成系統的實施推廣工作。

二、服務支持

為保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在全區的有效運行,區財政局負責組織做好本區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日常維護、技術支持服務工作。區財政局積極配合做好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的具體技術支持服務工作。

實施過程中,各預算單位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進行個性化擴充的,原則上應將需求情況逐級上報,經區財政局匯總后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匯總后上報省財政廳。省財政廳將根據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的應用情況和業務發展需要,統一組織升級工作,以節約資金和資源,保證系統數據有效銜接。對不能滿足需要的其他個性化需求,允許在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基礎上進行個性化擴充,但不得改變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業務、技術基本框架。

三、軟件版本管理及網絡環境

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分為“財政及主管部門版”和“行政事業單位版”兩部分。為了保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的數據一致性,區財政局使用資產管理信息系統“財政及主管部門版”,各行政事業單位,要求統一使用資產管理信息系統“行政事業單位版”。

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部署在財政內網,支持在線和離線兩種數據上報方式。各預算單位通過財政內網完成數據上報,并報送區財政局。在沒有網絡環境的情況下可以通過離線方式上報數據。

四、管理固定資產人員的配備

為了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國有資產,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促進各項事業發展。同時為了方便各預算單位固定資產調劑、租賃、購置,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使現有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從實際需要出發,根據工作需要,各預算單位必須選派管理固定資產的專職人員一名,參加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培訓,以便今后各預算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時間安排和數據管理

區財政局擬定于2012年2月26日、3月1日為期兩天,分兩批舉辦全區各預算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培訓班(2月26日鎮、辦、區直各預算單位及二級機構參加培訓;3月1日教體局及二級機構參加培訓)。安排本級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培訓工作,培訓工作應于2012年3月1日結束。

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上報數據的基準日為2011年12月31日,各預算單位務必于2012年3月30日前將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有關資產數據通過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上報至區財政局(注:上報時附紙質報表,報表上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簽字)。

各預算單位要嚴格數據審核,確保上報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并且認真做好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的數據安全工作。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要實時更新,并定期上報紙質文件,具體要求另行通知。涉密資產信息暫不進入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具體管理辦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