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領導工作事宜
時間:2022-03-13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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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事處黨委會議研究,對領導、干部包居(村)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區委七屆八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為指導,使我辦事處居(村)各項工作在現有的基礎上再上新臺階,為實現全年任務奠定良好基礎。
二、職責
1、包居(村)工作小組在包居(村)領導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重大事項及時向黨委會或政務辦公會議報告。
2、各居(村)要與包居(村)工作小組密切協作,財務收支、請銷假以及重要工作應及時向包居(村)領導請示匯報,需取得包居(村)領導的同意。
3、包居(村)工作組對所包居(村)的各項工作負責,急難工作要親自上手幫助居(村)干部工作,在計劃生育、衛生費收取等工作以及接受上級各種檢查中,居(村)工作出現漏洞或出現重大問題視為包居(村)工作小組工作不合格,年底取消工作組全體人員評優資格。
4、工作組組長要每月檢查指導居(村)的各種活動及各項文字記載工作,并根據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
5、各包居(村)工作組要協助各居(村)努力做好各項工作,完成辦事處交辦的各項任務。包居(村)工作以指導幫助為主,不得包辦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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