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用車實行定點維修事宜

時間:2022-03-14 0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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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實行定點維修事宜

我區公務用車定點維修的合同服務期限已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我局委托招標機構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了第三輪公務用車定點維修招標,評標委員會經過綜合評標,最后擇優確定了三家維修企業為區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企業。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區公務用車繼續實行定點維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凡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各類車輛維修,一律到我區公務用車維修定點企業進行維修(對于財政承擔車輛的正常維修采取定點定額的維修方式,不包括大修及更換輪胎;對于非財政承擔車輛的維修采取定點的維修方式。),以便加強監管,堵塞漏洞,節約支出。

二、第三輪定點維修的實施時間。從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止,實施時間為一年,期滿后重新招標。

三、為了促進各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提高對政府公務用車定點維修的服務質量,在上述期間內,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各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的分布、維修報價、維修質量和服務承諾等因素,自由選擇一家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提供維修服務。

四、各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需嚴格遵守工時定額和服務承諾,不得隨意提高維修工時定額單價和材料管理費率標準,不得無故拒絕修車。

五、實行公示制度。各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要統一懸掛“區政府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的牌匾和意見箱,并在廠內明顯位置采取適當形式公示本企業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價格、服務措施以及聯系和監督的辦法等內容,以便各單位查詢和監督。各單位不得提出服務承諾以外的不合理要求,對于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單位,各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有權拒絕。

六、加強財務管理。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費用的支付,每季結算一次,不得使用現金支付維修費用。對于采取定點定額維修的財政承擔車輛,由財政局統一結算;對于非財政承擔的車輛,工時及材料費按附件一的優惠比率由各單位自行結算。因工作需要出車離開,需在外維修的,其維修費需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否則財務部門拒絕辦理。

七、實行定期報告制度。各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必須按照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的規定,每季初5日內,將維修情況統計表報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便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進行管理和監督。

八、投訴與監督。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將不定期對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送修單位和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均應嚴格按規定辦理,如有違反規定的行為,雙方皆可向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投訴。投訴電話為各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需向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提供人民幣貳萬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在定點維修服務期間內,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被有效投訴一次或被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查處有違規行為,將扣除履約保證金伍千元整,依此扣除。若有效投訴三次或被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查處有違規行為(情節嚴重),將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并取消其定點資格。

九、本次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自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資格自動失效,牌匾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