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城市管理及創建工作職責通知

時間:2022-03-19 0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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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城市管理及創建工作職責通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區“城市管理年”暨迎接“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工作動員大會會議精神,鞏固創衛成果,強化城市管理,抓好文明創建,避免在城市管理及創建工作中部分單位職責交叉、混淆和缺位等問題的發生,防止出現推諉扯皮和管理盲區的現象,經研究,決定對城市管理及創建工作有關職責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集貿市場及周邊的管理。由區供銷社牽頭,區行政執法分局、區工商局、區衛生局、各街辦參與配合,負責對市場內及周邊進行管理。

二、駐區及區屬企業(供銷商貿企業除外)的創建工作。已改制完畢的企業由區發改委移交至所在街辦負責;但在未辦理移交手續前,仍由區發改委負責。未改制和改制過程中的企業由區發改委負責。

三、“五車”整治長效管理工作。由區交警大隊牽頭,區行政執法分局、區公安分局、區交通局參與配合。

四、戶外公益廣告的設置與達標。由區城建局牽頭負責,區行政執法分局、區工商局參與配合,制訂規劃,統籌安排,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進行調整、整治。戶外廣告必須做到設置規范、美觀、有序,確保戶外公益廣告總量達20%以上。

五、裝修垃圾的清運及管理。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府廳發號)文件規定,裝修垃圾的清運、收費管理由市容環衛部門負責。

六、城區道路上渣余土的清運。由區城建局牽頭,區行政執法分局參與配合,負責城區道路上渣余土的清運管理。

七、待建、拆遷、在建、停建工地的管理。由區建管局牽頭,區行政執法分局、區房管局、兩街辦、招賢鎮參與配合,對工地進行圍擋,確保整潔、規范。

八、店招、店容店貌的管理。由區城建局牽頭,區行政執法分局、區工商局、各街辦、招賢鎮參與配合,對城區臨街店招、店容店貌進行統一規范管理和集中整治,對破損、拆除的店招要修復、完善,做到一店一招,規范整潔。

九、人行道亂停亂放的管理。區交警大隊負責機動車的管理,非機動車的管理由區行政執法分局牽頭,各街辦、招賢鎮、區交警大隊參與配合。

十、城市管理創建工作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鎮負責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