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突發(fā)事件應對情況檢查事宜
時間:2022-03-20 0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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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精神,切實做好突發(fā)事件應對工作,根據(jù)市政府辦公廳《關于突發(fā)事件應對法貫徹實施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府廳號)精神,市政府辦公廳將組織由市應急辦、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安監(jiān)局等部門和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組成的檢查組,于7月上旬對我區(qū)貫徹實施《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為切實做好迎檢準備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方式
市檢查組將采取自查與抽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檢查內容
按照(府廳字號)文件要求,請各單位圍繞以下八個方面的檢查內容,認真梳理,查遺補缺。
(一)應急管理體制建設。主要檢查建立健全應急體制、機制、法制情況;應急管理機構建設情況;研究、部署應急工作的有關材料、記錄等。
(二)應急工作的隊伍建設。主要檢查應急相關制度的制定、人員和崗位責任制的制定落實以及通訊系統(tǒng)暢通情況。
(三)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主要檢查是否編制各項應急預案,特別是街道、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學校、村莊和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基層應急預案編制情況;應急預案修訂是否及時,是否報上級政府(街道)應急辦備案。
(四)應急預案的演練。主要檢查四大類突發(fā)公共事件(即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wèi)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情況。
(五)應急運行機制建設。檢查內容包括建立突發(fā)事件預警機制情況(預測與預警);組織應急處置、救援工作和及時開展事后恢復與重建工作機制情況(應急處置與恢復);突發(fā)事件信息報送、信息和應急管理信息系統(tǒng)建設情況(信息)。
(六)突發(fā)事件的防范機制。檢查內容包括建立突發(fā)事件預案機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危險源、危險區(qū)域調查、等級、風險評估和檢查、監(jiān)控,以及風險隱患排查情況;是否合理確定應急避難場所。
(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主要檢查應急救援物資和生活必需品儲備、應急物資生產能力儲備、應急通信保障、災害保險等突發(fā)事件應對保障制度情況和計劃的可行性及執(zhí)行情況。
(八)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工作。檢查內容包括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的宣傳、學習和培訓情況;應急知識宣傳普及情況;體現(xiàn)宣傳方式、方法、宣傳效果的相關記錄資料和公眾的防范意識,調查了解公眾對突發(fā)事件知識掌握情況。
三、有關要求
(一)桃花鎮(zhèn)、各街辦,朝陽農場,各有關單位要對該項工作高度重視,落實專人負責,對照檢查要求,積極做好自查整改、迎檢準備工作,確保迎檢措施得當,資料詳實,同時,通過迎檢工作,比對不足,提高本單位應急工作水平。
(二)各有關單位要在認真自查的基礎上寫出自查報告,并將自查報告(包括電子文本)于7月7日前報送區(qū)政府辦公室。自查報告包括以下內容:自查情況概述、存在的主要問題、應急演練情況、專家隊伍建設情況、物資儲備情況、整改措施、加強應急工作的建議和意見等內容。自查過程中,要對照檢查內容,對相關應急預案、工作記錄、活動資料進行認真整理,以便檢查組抽查。
(三)區(qū)各應急指揮部牽頭單位要積極與上級相關應急指揮部門加強聯(lián)系和溝通,一方面及時了解此次檢查內容,有針對性地開展迎檢工作,另一方面要切實加強本單位應急工作管理,尋求上級部門的業(yè)務指導,進一步完善應急工作機制,真正將應急工作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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